【讼】
訟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䛦似用切,音頌。《說文》爭也。《六書故》爭曲直于官有司也。
又《易·訟卦疏》凡訟者,物有不和情,爭而致其訟。《註》爭辯也。
又《雜卦》訟,不親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,聽而斷之。《註》爭罪曰獄,爭財曰訟。《疏》對文例也。若獄訟不相對,則爭財亦爲獄。
又衆論異同錯互也。《後漢·曹褒傳》會禮之家,名爲聚訟。《註》言相爭不定也。
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吏民上書冤訟莽者,以百數。
又責也。《論語》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《註》訟,猶責也。
又公也。《史記·呂后紀》未敢訟言誅之。《註》訟,公也。猶明言也。《韻會小補》通作誦。《前漢·呂后紀·鄧展註》誦言,公言也。《正字通》訟,亦音工。與公通。
又《韻會》通作頌。《說文》謌訟也。《徐鉉曰》古本《毛詩》雅頌字多作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祥容切,頌平聲。亦爭獄也。《詩·召南》何以速我訟,叶上墉下從。毛氏曰:《易》註:訟,爭也,言之于公也,从言从公,蓋會意也。且諧公聲,是以《詩》協從韻,《易》獨音去聲,未爲允當。合依《詩》音,二韻通用。
又《集韻》餘封切,音容。諍也。《書·堯典》嚚訟可乎。馬融本作庸。
又容也。《史記·吳王濞傳》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,訟共禁弗予。《註》訟音容。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。
又叶古東切,音公。《潘岳·關中詩》旣征爾辭,復蔽爾訟。當乃明實,否則證空。
又叶徂郞切,音藏。《魏武帝·對酒曲》宰相股肱皆忠良,咸禮讓,民無所爭訟。
【缿】
缿【未集中】【缶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胡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戸講切,音項。《說文》受錢器也。古以瓦,今以竹。
又《集韻》徒口切,音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下遘切,音候。《玉篇》如瓨,可受板書筩,令密事。《前漢·趙廣漢傳》又敎吏爲缿筩。《註》師古曰:若今盛錢臧瓶,爲小孔,可入而不可出。
【那】
那【酉集下】【邑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廣韻》諾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囊何切《正韻》奴何切,音儺。《說文》西夷國安定有朝那縣。
又《玉篇》何也。《左傳•宣二年》棄甲則那。
又多也。《詩•小雅》受福不那。
又《集韻》安貌。《詩•小雅》有那其居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西魏有那椿。
又上聲。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奴可切《集韻》乃可切,音娜。《集韻》何也。《玉篇》俗言那事。
又去聲。《廣韻》奴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乃箇切,音哪。語助也。《後漢•韓康傳》公是韓伯休那。《杜甫詩》杖藜不睡誰能那。
又叶奴故切,音怒。《陸雲•陸丞相誄》攺容肅至,傾蓋寵步。鞶帶翻紛,珍裘阿那。《說文》本作。
【能】
能【未集下】【肉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奴登切,音儜。《說文》熊屬,足似鹿。能獸堅中,故稱。賢能而疆壯者稱能傑也。《徐曰》堅中,骨節實也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增韻》勝任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
又《正字通》順習也。《詩·大雅》柔遠能邇。
又《廣韻》奴來切《正韻》囊來切,音㾍。三足龞。《爾雅·釋魚》龞三足,能。《註》山海經,從山多三足龞,今陽羨縣君山池亦有之。
又與台通。三能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魁下六星,兩兩相比,名曰三能。《註》作三台。
又《正字通》乃帶切,音柰。姓也。唐能延壽,能元皓,宋能迪。
又與耐通。《前漢·晁錯傳》胡貊之人性能寒,揚粵之人性能暑。《註》能,讀曰耐。
又《韻補》叶音尼。《屈原·離騷》紛吾旣有此內美兮,又重之以修能。叶下佩,佩音皮。
又叶音寧。《詩·小雅》各奏爾能。叶上湛,湛音沈。
又叶音袽。《柳宗元·佩韋賦》歷九折而直犇兮,固摧轅而失途。遵大路而曲轍兮,又求達而不能。
【辨】
辨【酉集下】【辛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皮莧切《正韻》備莧切,音辯。《說文》判也。《廣韻》別也。《易·乾卦》問以辨之。《禮·學記》離經辨志。《註》辨,謂考問得其定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弊羣吏之治,六曰廉辨。《註》辨,謂辨然于事分明,無有疑惑也。
又《韻會》牀䏶足笫閒也。《易·剝卦》剝牀以辨。《疏》牀足之上,牀身之下,分辨處也。《程傳》牀之幹也。
又變也。《楚辭·九辨註》辨者,變也。謂道德以變說君也。
又井地之數也。《禮·王制·註》京陵之地,九夫爲辨,九辨而當一井。
又姓。
又《集韻》見切,音徧。與徧通。帀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萬民和喜,瑞應辨至。《註》同徧。
又《廣韻》苻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平免切《正韻》婢免切,辯上聲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邦免切,鞭上聲。義同。
又與貶通。《禮·玉藻》立容辨降,不傾側柔媚也。
又《廣韻》普麪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匹見切,音片。革中斷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革中絕謂之辨,革中辨謂之韏。《註》革中斷之名辨,復中分其辨名韏。《集韻》作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