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漠与吴超

出自:宋代·张嵲《防江二首》

拼音:[dà,dài,tài][mò][yǔ,yù,yú][wú][chāo]

平仄:仄仄平平平

大漠与吴超,天南天北头。
虏尤涉吾地,饮马长淮流。
饮马尚犹可,莫使学操舟。

查看原文

注释

【大漠】指我国西北部一带的广大沙漠地区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大】

大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音汏。小之對。《易·乾卦》大哉乾元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域中有四大,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不同同之謂大。《則陽篇》天地者,形之大。隂陽者,氣之大。

初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天子視學,大昕鼓徵。《註》日初明,擊鼓徵召學士,使早至也。

徧也。《禮·郊特牲》大報天而主日。

肥美也。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士羞,庶羞皆有大,贊者辨取庶羞之大,以授賓。《註》大,以肥美者特爲臠,所以祭也。

過也。《戰國策》無大大王。

長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珪大尺二寸謂之玠。《疏》大,長也。

都大,官名。宋制有兩都大,一提舉茶馬,一提點坑冶鑄錢與提序官。

措大,士也。《書·言故事》窮措大,眼孔小,與錢十萬貫,塞破屋子矣。

唐大,弓名,見《周禮·夏官》。

四大,地、水、火、風也,見《梵書·圓覺經》。

姓大。廷氏之後,見《風俗通》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音泰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唐佐切,音䭾。《杜甫·天狗賦》不愛力以許人兮,能絕目以爲大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吐臥切,音拕。猛也,甚也。《禮·童子不衣裘裳註》鄭康成爲大溫也。徐邈大音唾。

叶徒計切,音第。《詩·大雅》戎雖小子,而式弘大,叶厲泄愒敗。《正字通》楊愼曰:大無音一駕切者,韻書二十二禡不收。考淮南子,宋康王世,有雀生鸇。占曰:小而生大,必霸天下。大叶下,古亦有一駕切之音。《說文》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象人形。《徐曰》本古文人字。一曰他達切,經史大太泰通。

【漠】

漠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《唐韻》慕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末各切,音莫。《說文》北方流沙也。與幕通。《文選·嘯賦》註沙土曰幕。幕漫之。《程大昌·北邊備對》幕者,漠也。言沙磧廣莫,望之漠漠然也。

《爾雅·釋言》漠,淸也。

《廣韻》施也,茂也。

淡漠,恬靜貌。《文子·上仁篇》非淡漠無以明德。

與寞通。《楚辭·遠遊》野寂寞其無人。

與莫通。《爾雅·釋詁》漠,謀也。《詩·小雅》聖人莫之。莫漠音義同。

漠漠,布列貌。《陸機詩》街巷紛漠漠。

漠陽,江名。《廣輿記》在肇慶府陽江縣。

《集韻》莫白切,音陌。與同。或从水,亦作㵹。

《韻補》叶蒙晡切,音模。《李陵詩》徑萬里兮度沙漠,爲君將兮奪匈奴。

叶莫卜切,音木。《嵆康·阮籍碑銘》怡神大素,邁世局。隱處虛室,反眞歸漠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吴】

吴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俗吳字。《吳志·薛綜傳》無口爲天,有口爲吴。《正字通》此借字形爲諧語,非吴字本義。《正韻》吳字註亦作吴,非。(吳)〔古文〕音吾。國名。《史記·吳太伯世家》太伯之奔荆蠻,自號句吳。《註》宋衷曰:句吳,太伯始所居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會稽郡秦置,高帝六年爲荆國,十二年,更名吳。亦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會稽郡吳縣。

《說文》郡也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吳郡,順帝分會稽置。《韻會》吳郡、吳興、丹陽爲三吳。《正字通》水經以吳興、吳郡、會稽爲三吳。指掌圖以蘇、常、湖爲三吳,其說不同。

《齊語》西服㳅沙西吳。《註》雍州之地。

天吳,水神也。《郭璞·山海經贊》八頭十尾,人面虎身。龍據兩川,威無不震。

《說文》姓也。《廣韻》太伯之後,因以命氏。

《方言》大也。《說文》大言也。《詩·周頌》不吳不敖。《傳》吳,譁也。

《魯頌》不吳不揚。《說文註》大言故夨大口以出聲。今寫詩者,攺吳作㕦,又音乎化切,其謬甚矣。《釋文》吳,舊如字。何承天云:从口下大,故魚之大口者名㕦,胡化反,此音恐驚俗也。按《說文》《釋文》俱云吳作㕦讀,非。而《玉篇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諸書,吳字亦皆無去聲一音,惟正韻收吳入禡韻,詩朱註亦作去聲讀。未知孰是,存以備考。

《集韻》元俱切,音愚。虞古作吳。註詳虍部七畫。《釋名》吳,虞也。太伯讓位而不就,歸封于此,虞其志也。

與娛通。《詩·周頌》不吳不敖。《疏》正義曰:人自娛樂,必讙譁爲聲。故以娛爲譁也。定本娛作吳。

【超】

超【酉集中】【走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廣韻》敕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癡宵切,音怊。《說文》跳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超,遠也。《博雅》渡也。《釋名》超,卓也。舉脚有所卓越也。《玉篇》出前也。《左傳·僖三十三年》超乗者三百乗。《孟子》挾太山以超北海。《楚辭·卜居》寧超然高舉以保眞乎。

姓。《廣韻》漢有太僕超喜。

《集韻》丑小切。輕走貌。

《集韻》他弔切,音糶。趒或作超。越也。

《韻補》叶抽廟切。《陸雲·陸丞相誄》光被旣淳,逸軌爰超。宏綱包荒,景靈握耀。

相关诗句
猜您喜欢
关于夏天的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