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只】
只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諸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掌氏切,音紙。《說文》語已詞也。《詩·鄘風》母也天只,不諒人只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諸侯歸晉之德只。
又《詩·王風》其樂只且。《箋》言其自樂此而已。
又《小雅》樂只君子。《箋》只之言是也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有只好仁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章移切《韻會》支移切,音支。《廣韻》專辭。
又《五音集韻》之日切,音質。本之爾切,無質音,今讀若質,俗音新增。
又《韻會小補》章忍切,音軫,引集韻云:只通作軹,莊子大宗師,而奚來爲軹。○按《集韻》軹註,無只通作軹之明文,雖字義相同,實非一字,《韻會》小補非。
又《楊氏轉註古音》引《楚辭》大招,白日昭只。只讀作馨,語餘聲。本作。
【可】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又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又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又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又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又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又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又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又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【充】
充【子集下】【儿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昌終切《集韻》昌嵩切《正韻》昌中切,音突。
又《玉篇》行也,滿也。
又《廣韻》美也,備也。
又塞也。《詩·邶風》褎如充耳。《註》言黎侯寓衞,衞人如塞耳無聞也。
又《增韻》實之也。《禮·王制》充君之庖。
又《前漢·揚雄傳》充庖厨而已。《註》師古曰:充,當也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充人註》猶肥也,養牲而肥之也。
又《左傳·哀十一年》事充政重。《註》充者,䌛役煩也。
又《管子·內業篇》凡食之道,大充,傷而形不藏。《註》過飽也。
又《禮·檀弓》充充如有窮。《註》孝子心形,充屈窮急之容也。
又姓。漢充向,充申。
又《韻補》叶昌王切,廠平聲。《道藏歌》淵響啓靈扉,七門扇羽章。陽臺大洞野,幽逸芝英充。充作〈从儿。
【添】
添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兼切,音沾。《玉篇》益也。通作沾酟。
又《集韻》他念切,音栝。味益也。《李翊俗名小錄》呼下酒具爲添。
【丁】
丁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1画
〔古文〕當經切,音玎。十幹名。《說文》夏時萬物皆丁實。丁承丙,象人心。《六書正譌》丁,蠆尾也,象形。凡造物必以金木爲丁附著之,因聲借爲丙丁字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丁曰彊圉,月在丁曰圉。《禮·月令》仲春之月上丁,命樂正習舞釋菜。
又《唐書·禮樂志》仲春,仲秋,釋奠於文宣王,皆以上丁。
又五丁,力士。《蜀記》秦惠王欲伐蜀,造石牛,置金其後。蜀人使五丁力士拖石成道,秦遂伐蜀。《杜甫詩》論功超五丁。
又六丁,神名。《道書》陽官六甲,隂官六丁。謂六甲中丁神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丁,當也。《註》相當値。《詩·大雅》寧丁我躬。
又民丁。《唐書·食貨志》租庸調之法,以人丁爲本。
又授田十畝,歲輸粟二斛,謂之租丁。
又《莊子·養生主》庖丁解牛。《杜甫詩》畦丁負籠至。《宋史·高宗紀》團敎峒丁槍杖手。《又》罷廉州貢珠,縱蛋丁自便。《何異傳》募山丁,捕首亂者。《唐璘傳》團結漁業茶鹽舟夫蘆丁,悉備燎舟之具。《元史·博爾忽傳》畬丁溪子。《橘錄》金橘高不及尺許,結實繁多。園丁種之,以鬻於市。
又零丁,或作伶仃,失志貌。《晉書·李密傳》零丁孤苦,至於成立。
又彼此相屬曰丁寧。《後漢·郞覬傳》丁寧再三,留神於此。俗作叮嚀。
又丁寧,鉦也。《左傳·宣四年》楚伯棼射王,汰輈及鼔跗,著於丁寧。
又丁東,聲也。凡玉珮鐵馬聲皆曰丁當。當東二音古通。
又丁水。《水經注》泗水又東南流,丁溪水注之。
又《爾雅·釋魚》魚枕謂之丁。《註》枕在魚頭骨中,形似篆書丁字。
又丁子,科斗也。初生如丁有尾。《莊子·天下篇》丁子有尾。
又肉丁,瘡名。《物類相感賦》身上生肉丁,芝蔴花擦之。
又烏丁,茶名。見《本草》。
又吉丁,蟲名。《本草註》甲蟲也。背正綠,有翅,在甲下,出嶺南賓澄諸州,人取帶之,令人喜好相愛。
又《貫休詩》蕨苞玉粉生香壟,菌蔟紅丁出靜槎。《陸游詩》滿貯醇醪漬黃甲,密封小甕餉紅丁。皆詩人象形借用也。
又姓。本姜姓,齊太公子伋爲丁公,因以命氏。
又《逸書諡法》述義不克曰丁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中莖切,音朾。《詩·小雅》伐木丁丁。《註》伐木聲相應也。
又《韻會小補》叶都陽切,音當。《韓愈·贈張籍詩》相見不復期,零落甘所丁。嬌兒未絕乳,念之不能忘。《正字通》唐書張弘靖傳,汝輩挽兩石弓,不如識一丁字。按續世說一丁作一个,因篆文个與丁相似。傳寫譌作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