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生不要金花帖

出自:宋代·周南《柬龚立道》

拼音:[xiān][shēng][bù,fǒu][yào,yāo][jīn][huā][tiè,tiě,tiē]

平仄:平平仄平平平平

不课木奴千树入,却夸蠹简百年余。
先生不要金花帖,只借耕田觅饭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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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先生】1.始生子,犹言头生。 2.父兄。 3.年长有学问的人。 4.称老师。 5.称先祖。 6.称致仕者。 7.文人学者的通称。可自称,亦可称人。 8.称道士。 9.旧时称以相面﹑卜卦﹑卖唱﹑行医﹑看风水等为职业的人。 10.称妓女。 11.旧时称担任文书或管理职事的人。 12.妻称丈夫。 13.一般人之间的通称。 14.称地区或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的男子。
【不要】表示禁止和劝阻。
【金花】1.指色彩金黄艳丽﹑不易败落的花朵。 2.指器物衣履上雕刻﹑绣制的花饰。 3.指头晕眼花或愤怒时出现在眼前的像星星的小光点。 4.见"金花银"。 5.见"金花笺"。 6.见"金花帖子"。 7.见"金华夫人"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先】

先【子集下】【儿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蘇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蕭前切,霰平聲。《說文》先,前進也。从人之。《徐曰》之,往也,往在人上也。一曰始也,故也。《玉篇》前也,早也。《孝經·感應章》必有先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象帝之先。

祖父已歾曰先。《司馬遷·報任安書》太上不辱先,其次不辱身。

姓。《韻會》晉有先軫。

《韻會》凡在前者謂之先,則平聲。先而導前與當後而先之,則去聲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先見切,音霰。《增韻》先之也。《正韻》相導前後曰先後。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》以先愷樂,獻于社。《註》先猶導也。《史記·酈食其傳》沛公吾所願從游,莫爲我先。

先事而爲曰先。《易·乾卦》先天而天弗違。《禮·月令》先立春三日。

當後而前曰先。《左傳·文二年》不先父食。《孟子》疾行先長者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先天地生。

《廣韻》娣姒曰先後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神君者,長陵女子。以乳死,見神于先後宛若。《註》孟康曰:兄弟妻相謂先後。師古曰:古謂之娣姒,今關中俗呼爲先後,吳楚呼之爲妯娌。

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蘇典切,音跣。《越語》句踐親爲夫差先馬。《韻會》前漢太子,太傅少傅屬官有先馬。後漢職如謁者,太子出,則當直者前驅導威儀也。或作洗。

【生】

生【午集上】【生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音甥。《說文》進也。《玉篇》起也。《莊子·外物篇》凡道不欲壅,壅則哽,哽而不止則跈,跈則衆害生。《註》生,起也。

《玉篇》產也。《博雅》人十月而生。《穀梁傳·莊二年》獨隂不生,獨陽不生,獨天不生,三合然後生。

出也。《易·觀卦》上九觀其生,君子無咎。《註》生,猶動出也。

養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五曰生以馭其福。《註》生,猶養也。賢臣之老者,王有以養之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越十年生聚,而十年敎訓。

《韻會》死之對也。《孟子》生,亦我所欲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世咸嘉生而惡死。

造也。《公羊傳·桓八年》遂者何,生事也。《註》生,猶造也。專事之詞。

性也。《書·君》惟民生厚,因物有遷。《傳》言人自然之性敦厚,因所見所習之物,有遷變之道。

《左傳·僖二十七年》於是乎出定襄王,入務利民,民懷生矣。《疏》懷生者,謂有懷之心。

《詩·衞風》旣生旣育,比予于毒。《箋》生,謂財業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不事家人,生產作業。

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矢人》凡相笴,欲生而摶。《註》相猶擇也,生謂無瑕蠹也。摶謂圜也。

不熟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與一生彘肩。

語辭。《李白·戲杜甫詩》借問別來太瘦生。《歐陽修詩》問向靑州作麼生。

平生,疇昔也。《阮藉詩》平生少年時,趙李相經過。《杜甫詩》平生爲幽興,未惜馬蹄遙。

《正字通》凡事所從來曰生。宋高宗朝,孫楙入覲,嘗論公生明。上問何以生公。曰:廉生公。問何以生廉。曰:儉生廉。上稱善。

所生,祖父也。《詩·小雅》夙興夜寐,毋忝爾所生。《疏》當早起夜臥,行之無辱汝所生之父祖也。

友生,朋友也。《詩·小雅》矧伊人矣,不求友生。

先生,師之稱。諸生,弟子之稱。《韓愈·進學解》國子先生晨入太學招諸生。《史記·酈生傳》高祖謂酈食其,以萬戸封生。《註》師古曰:生猶言先生。文穎曰:諸生也。

先生,父兄也。《論語》有酒食,先生饌。

《儀禮·士冠禮》遂以摯見於鄕大夫鄕先生。《註》鄕先生,鄕中老人爲卿大夫致仕者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薦紳先生難言之。

《詩·商頌》以保我後生。《朱註》我後生,謂後嗣子孫也。

門生。《裴皡詩》三主禮闈年八十,門生門下見門生。

蒼生,民也。《晉書·謝安傳》安石不出,其如蒼生何。《張協雜詩》冲氣扇九垠,蒼生衍四垂。

《前漢·郊祀志》故神降之嘉生。《註》師古曰:嘉生謂衆瑞。

《楚語》滯則不震,生乃不殖。《註》生,人物也。

水名。《山海經》北二百二十里曰盂山。生水出焉,而東流注于河。《註》卽奢延水也。水西出奢延縣西南赤沙阜,東北流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漢生臨,明生甫申。

微生,浩生,俱複姓。

與牲同。《前漢·昭帝紀》令破烏桓。斬虜獲生有功。《註》獲生口也。

與狌同。《汲冢周書》郭都生生。
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所敬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所慶切,音貹。產也。《字彙》俗謂雞生卵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所景切,音眚。育也。《論語註》四乳生八子。《陸德明·音義》生,所幸反。

如字。

《正韻》息正切,音性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徒》以土會之灋,辨五土之物生。《註》杜子春讀爲性。

《韻補》叶師莊切,音商。《傅毅·舞賦》在山峨峨,在水湯湯,與志遷化,容不虛生。

叶桑經切,音星。《詩·小雅》雖有兄弟,不如友生。叶寧平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觀天火之炎煬兮,聽大壑之波聲。引八維以自道兮,含沆瀣以長生。

叶尸連切,音羶。《黃庭經》內養三神可長生,魂欲上天魄入淵,還魂反魄道自然。

【不】

不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

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

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

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

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

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䳡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䳡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䳕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謂之隹,揚州人亦然。

未定之辭也。《陶潛詩》未知從今去,當復如此不。

姓。《晉書》汲郡人不準。◎按《正字通》云:不姓之不,轉注古音,音彪。

《正韻》芳無切。與柎通。花萼跗也。《詩·小雅》鄂不韡韡。《鄭箋》承華者,鄂也。不當作柎。鄭樵曰:不象萼蔕形。與旉通。《陸璣詩疏》柎作跗。《束皙·補亡詩》白華絳趺。《唐詩》紅萼靑趺皆因之。

華不注,山名,在濟南城東北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晉卻克戰于鞌,齊師敗績。逐之,三周華不注。《伏琛齊記》引摯虞畿服經,不,與詩鄂不之不同。李白詩:兹山何峻秀,彩翠如芙蓉。蓋因華跗而比擬之。胡傳讀不如卜,非。

《古詩·日出東南隅行》使君謝羅敷,還可共載不。羅敷前致辭,使君亦何愚。使君自有婦,羅敷自有夫。〇按愚當讀若吾,疑模切,與敷不夫叶。敷不夫本同模韻,《正字通》不改音符,叶夫愚,非是。

與丕同。《書·大誥》爾丕克遠省。馬融作不。《秦·詛楚文》不顯大神巫咸。《秦·和鐘銘》不顯皇祖。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。不顯不承,猶書云丕顯丕承也。

《韻補》叶補美切,音彼。《荀子·賦篇》然易知,而致有理者與。君子所敬,而小人所不者與。所不謂小人所鄙也。《正字通》不字在入聲者,方音各殊,或讀逋入聲,或讀杯入聲。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,今北方讀如幫鋪切,雖入聲轉平,其義則一也。

【要】

要【申集下】【襾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音邀。《博雅》約也。《論語》久要不忘平生之言。《註》久要,舊約也。《左傳·哀十四年》使季路要我,吾無盟矣。

求也。《孟子》脩其天爵,以要人爵。

䙅也。《詩·魏風》要之襋之,好人服之。

會也。《禮·樂記》要其節奏。《註》要,猶會也。《釋文》要,一遙反。

《廣韻》勒也。

劫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上自欲征匈奴,羣臣諫不聽,皇太后固要,上乃止。

劾也,察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鄕士》異其死之罪而要之。《疏》要,劾實也。《書·康誥要囚傳》要察囚情,得其辭以斷獄。

衞圻之外,謂之要服。《書·禹貢》五百里要服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吳人要離之後,漢有河南令要兢,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。

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濡水,又東南流與要水合。

靑要,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靑要之山,寔惟帝之密都。

高要,縣名。《一統志》屬廣州府。

與腰通。《說文》身中也,象人要自之形。今作腰。別詳肉部。

《廣韻》於笑切。讀去聲。《篇海》凡要也,要會也。《孝經》先王有至德要道。《晉書·宣帝紀》軍事大要有五。

《論語》久要,亦讀去聲。《王安石·老人行》古來人事已如此,今日何須論久要。叶入誚韻。

《集韻》伊鳥切,音杳。與騕同。騕褭,良馬名。或作要。

以紹切,音。與偠同。偠紹或作要紹。舒緩貌也。

【金】

金【戌集上】【金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音今。《易·繫辭註》天地之數,五五相配以成金木水火土。《疏》地四與天九相得,合爲金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四曰金,金曰從革。《傳》金可以攺更。《疏》可銷鑄以爲器也。《又》從革作辛。《傳》金之氣味。《疏》金之在火,別有腥氣,非苦非酸,其味近辛,故云金之氣味。

金有五色。《說文》五色金,黃爲之,長久薶,不生衣。百煉不輕,從革不違,西方之行,生於土。《爾雅·釋器》黃金謂之璗,其美者謂之鏐,白金謂之銀,其美者謂之鐐。《書·禹貢》厥貢惟金三品。《傳》金銀銅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金有三等,黃金爲上,白金爲中,赤金爲下。《註》白金,銀也。赤金,丹陽銅也。師古曰:金者五色,黃金、白銀、赤銅、靑鉛、黑鐵。

《公羊傳·隱五年》百金之魚。《註》百金,猶百萬也。古者以金重一斤,若今萬錢矣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不過數金。《註》百金,金方寸,重一斤爲一金。百金,百斤也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黃金一斤。《註》索隱曰:如淳云:時以錢爲貨,黃金一斤直萬錢,非也。

臣瓚云:秦以一鎰爲一金,漢以一斤爲一金,是其義也。董彥遠曰:漢一斤金四兩,直二千五百文。《正字通》或曰古十兩爲一斤。兵法:興師一萬,日費千金。燕昭王以千金養士,皆此數也。非若今人以二十四銖爲一金也。

樂有八音,一曰金。《左傳·成十二年》金奏作于下。《疏》金奏,擊鐘以爲奏樂之節。金,謂鐘及鎛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鍾師》掌金奏。

兵也。《禮·中庸》衽金革。《朱註》金戈兵之屬。

《韻會》軍行鉦鐸曰金。《釋名》金鼓。金,禁也,爲進退之禁也。《前漢·李陵傳》聞金聲而止。《註》金,鉦也。一名鐲。

黃色也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金芝九莖,產於函德殿銅池中。《註》金芝,色像金也。《李白·宮中行樂詞》柳色黃金嫩。

堅也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上金隄。《註》金隄,言水之隄塘,堅如金也。《賈誼·過秦論》金城千里。

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》職金掌凡金、玉、錫、石、丹靑之戒令。《魏志·王修傳》行司金中郞將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更金部曰司金。《遼史·國語解》隂山採金置冶採鍊,名山金司。《元史·世祖紀》置淮南淘金司。

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更名執金吾。《註》金吾,鳥名也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職主先導,以禦非常,故執此鳥之象,因以名官。《古今注》金吾,棒也。以銅爲之,黃金塗兩末,謂爲金吾御史大夫。司隷校尉,亦得執焉。

《論語·摘輔象》風后受金法。《註》金法,言能決理是非也。

地名。《五音集韻》金州,周爲附庸國,魏於安康縣置東梁州,後周攺爲金州。

《前漢·地理志》金城郡。《註》昭帝始元六年置。應劭曰:初築城得金,故曰金城。臣瓚曰:稱金,取其堅也。《方輿勝覽》楚威王置金陵邑,因其地有王氣,埋金鎮之,故名。

山名。《廣輿記》在鎮江府城西北江中,唐裴頭陀於此開山得金,故名。

《述異記》黃金山,生交讓樹。《又》南金山有師子獸。

臺名。《白帖》燕昭王置千金于臺上,以延天下之士,故謂黃金臺。

花名。《五代史·附錄》湯城淀池多異花。一曰旱金,大如掌。

樹名。《洞冥記》影蛾池北有生金樹。破之皮閒有屑,如金而色靑,亦名靑金樹。

草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鬱人註》鬱金香草,宜以和鬯。

《拾遺記》祖梁國獻蔓金苔。《正字通》百兩金,藥名。

《唐本草》牡丹,亦名百兩金。

古天子號。《帝王世紀》少昊氏以金德王,故號金天氏。

國號。《金史·太祖紀》國有金水,源產金,故號大金。

姓。《五音集韻》古天子,金天氏之後。

漢複姓。金留氏,出《姓苑》。

書名。《前漢·蕭望之傳》金布令甲。《註》金布者,令篇名也。其上有府庫金錢布帛之事,因以名篇令甲者其篇甲乙之次。《唐書·藝文志》海蟾子元英還金篇一卷。《宋史·藝文志》叢金訣一卷。

神名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或言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。《註》金形似馬,碧形似雞。

闕門名。《前漢·公孫弘傳》待詔金馬門。《註》武帝時更名魯班門爲金馬門。

金精,珠名。見《博雅釋珠》。

鍾名。《拾遺記》帝顓頊有浮金之鍾。

星名。《酉陽雜俎》北斗第三星曰視金。《淸異錄》高麗謂星曰屑金。

金丹。《抱朴子·金丹卷》神人授之金丹仙經。

石名。《淮南子·地形訓》黃澒五百歲生黃金。《註》澒,水銀也。黃金,石名。

去聲。《字彙補》音噤。《荀子·解蔽篇》金口閉舌。

《韻補》叶居良切,音疆。《易林》剛柔相傷,火爛銷金。

【花】

花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正字通》草木之葩也。《歐陽修·花品序》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,稱牡丹則直曰花。

地名。《廣州志》南海縣有花田。

姓。唐有花驚定。《杜甫詩》成都猛將有花卿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有尚書郞花尹。

《韻補》音訶。《棗據詩》延首觀神州,廻晴盻曲阿。芳林挺修榦,一歲再三花。《說文》本作華。榮也。从艸,象華葉垂敷之形,亏象蔕萼也。《唐韻古音》按花字,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,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,或是後人攺易。唯《後漢書·李諧·述身賦》曰:樹先春而動色,草迎歲而發花。

云:肆雕章之腴旨,咀文藝之英華。花字與華用。而五經、諸子、楚辭、先秦、兩漢之書,皆古文相傳,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。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,頒之遠近,以爲楷式,如花字之比,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。

【帖】

帖【寅集中】【巾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他叶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託協切《正韻》他協切,音貼。《說文》帛書署也。《廣韻》券帖。

《通俗文》題賦曰帖。

唐制,帖試士曰試帖。舉人總括經文,以應帖試,曰帖括。《文獻通考》帖經,以其所習經,掩其兩端,中閒開惟一行,裁紙爲帖。凡帖三字,隨時增損,可否不一,或得四,或得五,或得六,爲通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楊綰疏言明經,但記帖括。

《唐國史補》宰相判事有堂案,處分百司曰堂帖。

《廣雅》帖,服也。

《增韻》妥帖,定也。《王逸楚辭序》義多乖異,事不妥帖。《陸機·文賦》或妥帖而易施。

《廣韻》牀前帷也。《釋名》牀前帷曰帖。言帖帖而垂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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