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tài][shǒu][wéi,wèi][tán][shuǐ][pàn][cí]
平仄:仄仄平平仄仄平
雄乌忽变作雌霓,太守为坛水畔祠。
多谢龙公来挹彼,寄声风伯莫吹之。
麦残黑穟差伤晚,秧出青鍼未过期。
想见铃斋闻点滴,银钩满纸又成诗。
【太守】官名。战国时对郡守的尊称。汉景帝时成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。至隋初废州存郡,州刺史代太守。明清时专以称知府。
【水畔】水边。
【太】
太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1画
《集韻》他蓋切,音汰。與大泰、大廟、大學及官名大師、大宰之類。
又作泰,如泰卦、泰壇、泰誓、泰春、泰夏、泰秋、泰冬之類。范氏撰《後漢書》父名泰,避家諱,攺从太。毛氏韻增,經史古太字無點,後人加點以別小大之大,非。《字彙》引之,失考。
又姓。文王四友太顚之後。見《統譜》。
又叶力至切,音利。《歐陽修·祭龍文》宜安爾居,靜以養智。冬雪春雨,其多已太。
又《集韻》他達切,音獺。太末,漢縣名。在會稽西南。亦作太。
【守】
守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首。《說文》守,守官也。从宀,官府也。从寸,法度也。《玉篇》收也,視也,護也。《易·繫辭》何以守位,曰仁。《周禮·天官》獸人職時田則守罟。《註》防獸觸攫也。
又《廣韻》主守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晏子云: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。澤之萑蒲,舟鮫守之。藪之薪蒸,虞守之。海之鹽蜃,祈望守之。衡鹿等皆官名。
又《增韻》攻守也。《易·坎卦》王公設險,以守其國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阻三面而守。
又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舒救切,音獸。《增韻》守之也,所守也,爲之守也。天子巡諸侯所守,曰巡守。諸侯爲天子守土,亦曰守。漢置郡太守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宋守恭,與蘇軾爲詩友。
又叶式視切,音矢。《楚辭·天問》雄虺九首,儵忽焉在。何所不老,長人何守。在音泚。
又叶雖遂切,音粹。《前漢·班固敘傳》崇執言責,隆持官守。寶曲定陵,有大志。
【为】
爲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潙。《說文》母猴也。其爲禽好爪。爪母猴象也。下腹爲母猴形。王育曰:爪象形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言》作,造,爲也。《書·益稷》予欲宣力四方汝爲。《洪範》有猷有爲有守。
又治也。《晉語》疾不可爲也。《註》爲,治也。
又使也。《魯語》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。《註》爲,猶使也。
又語詞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風俗通云:漢有南郡太守爲昆。《韻會》魯昭公子公爲之後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僞切,音䧦。《廣韻》助也。《增韻》所以也,緣也,被也,護也,與也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臣爲上爲德,爲下爲民。《釋文》爲上爲下之爲,于僞反。徐云:四爲字皆于僞反。
又《多士》惟我下民秉爲。《詩·大雅》福祿來爲。《箋》爲,猶助也。《釋文》于僞反,協句如字。
又叶吾何切,音莪。《詩·王風》有兔爰爰,雉離于羅。我生之初,尙無爲。我生之後,逢此百罹,尙寐無吪。
【坛】
壇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唐干切《正韻》唐闌切,音彈。《說文》祭場也。壇之言坦也。一曰封土爲壇。《禮·祭義》燔柴于泰壇祭天也。《祭法》去祧爲壇。《註》遠廟八世祖則遷于壇,有禱則祭。互詳墠字註。《史記·文帝紀》其廣增諸祀壇場。
又楚人謂中庭曰壇,見《荆楚風俗通》。
又盟誓則立壇。《禮·雜記》孔子出魯東門,過故杏壇,曰:兹臧文仲誓盟之壇也。睹物思人,命琴而歌。
又國君朝會亦設壇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八年》鄭伯如楚,舍不爲壇,子產曰:大適小則爲壇,小適大苟舍而已,焉用作壇。
又特拜將相亦設壇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上設壇具禮,拜韓信爲大將,一軍皆驚。《唐書·裴度傳》度拜相,詔四登師壇。
又雞壇,友會也。《北戸錄》越人每相交,作壇,祭以白犬丹雞。
又瑤壇,仙境也。《張協·七命》眷椒庭于瑤壇。
又《集韻》儻旱切,音儃。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》九伐之法。一曰暴內陵外則壇之。《鄭註》出其君。置空壇之地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案切《正韻》杜晏切,音但。壇曼,寬廣貌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壇以陸離。《子虛賦》案衍壇曼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時戰切,音繕。除地也。
又《集韻》上演切,音善。野土也。《楚辭·九章》鸞鳥鳳凰,日以遠兮。燕雀烏鵲,巢堂壇兮。
又亭年切,音田。《桓君山仙賦》周覽八極,還崦華壇。氾氾濫濫,隨天轉旋。
又叶直良切,音長。《楚辭·九歌》蓀壁兮紫壇,播芳椒兮成堂。俗作壇,非。壇字从靣,不从㐭作。
【水】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又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又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又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又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又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黑水,國名,卽韐。
又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又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又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
【畔】
畔【午集上】【田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薄半切,音叛。《說文》田界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五年》行無越思,如農之有畔。《史記·周本紀》耕者皆讓畔。
又《博雅》畔,離也。《書·胤征》畔官離次。
又倍也。《禮·王制》革制度衣服者爲畔,畔者君討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漢王幷關中而齊梁畔之。
又《詩·大雅》無然畔援。《箋》畔援,猶跋扈也。《釋文》韓詩云:畔援,武强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皮變切,音卞。《杜篤·論都賦》昔在彊秦,爰初開畔。霸自岐雍,國富人衍。衍,音宴。
又《轉注古音》畔,讀作盤。《漢》引易屯卦畔桓居貞。
【祠】
祠【午集下】【示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似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詳兹切,音詞。祭也。《詩·小雅》禴祠烝嘗。《公羊傳·桓八年》春曰祠。《註》祠,猶食也,猶繼嗣也。春物始生,孝子思親,繼嗣而食之,故曰祠,因以別死生。
又報賽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小宗伯禱祠於上下神示。《註》求福曰禱,得求曰祠。
又神祠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立畤郊上帝,諸神祠皆聚云。
又廟也。《朱子·家禮》君子將營宮室,先立祠堂於正寢之東。《司馬光·文潞公家廟臣,無敢營宗廟者。漢世多建祠堂於墓所。
又生祠。《史記·萬石君傳》慶爲齊相,大治,爲立石相祠。
又祠官。《朱子·語錄》王介甫更新法,慮天下議論不合,於是甁爲宮觀祠祿,以待異議之人。
又叶祥吏切,音劑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春秋改節,四時迭代。蒸蒸之心,感物增思。躬追養於廟祧,奉烝嘗與禴祠。代叶地,思叶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