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有抛茅据

出自:宋代·董嗣杲《重游清虚庵》

拼音:[wèi][yǒu,yòu][pāo][máo][jù,jū]

平仄:仄仄平平平

夏初曾历此,信宿强舍去。
及其还城中,旅琐若羁驭。
凉秋复过时,又坐题诗处。
黄冠苦相佞,往往多过誉。
且谓笔力遒,真得鬼神助。
但将虚名污不具实眼觑。顾予欲栖止,
未有抛茅据。难忘整屐游,
赢得寘浮虑。地旷寘仙源,
野步岂宜遽。且须穷嵌岩,
何在事啖茹。只酌神泉清,
垢净不待滤。拨云峰下石,
晚霁且箕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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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未有】1.没有;不曾有。 2.谓尚未成形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未】

未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1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沸切,音味。《說文》未,味也。六月,百果滋味已具,五行木老於未,象木重枝葉之形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未曰協洽。《禮·月令註》季夏者,斗建未之辰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昧薆於未。《釋名》未,昧也。日中則昃,向幽昧也。

《玉篇》未猶不也,未有不,卽有也。

未央,複姓。見《李淳風·乙巳占》。

【有】

有【辰集上】【月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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

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

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

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

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

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

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

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

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傳》文豔用寡,子虛烏有。寄言淫麗,託風終始。

叶演女切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主人盛饗,期盡所有。三酒旣醇,五齊惟醹。

【抛】

拋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匹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披交切,音脬。《說文》棄也。《廣韻》擲也。

《唐韻》匹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披敎切,音砲。義同。

軍中以機發石曰拋車。《後漢·袁紹傳》曹操發石車擊紹軍中,呼曰霹靂車。《註》卽今拋車也。《唐書·高麗傳》李勣列拋車飛大石,所當輒潰。《集韻》別作。

《說文》或从手票聲。通用摽。詳摽字註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或作抱。詳抱字註。

【茅】

茅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莫交切《韻會》謨交切,音貓。《說文》管也。《易·泰卦》拔茅連茹。《詩·召南》白茅包之。《書·禹貢》包匭菁茅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大社,以所封之方色苴以白茅授之,謂之授茅土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前茅慮無。《註》時楚以茅爲旌識。

國名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凡、蔣、郉、茅。《註》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鄕。

享名。《史記·魏世家註》脩武軹縣有茅亭。

門名。《說苑》楚太子立于茅門之外。

山名。《晉書·許邁傳》延陵之茅山是洞庭西門,潛通五嶽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茅氏,周公之後,子孫以國爲氏,秦有茅焦。

《韻補》迷侯切,音矛。《屈原·離騷》時紛其變易兮,又何以淹留。蘭芷變而不芳兮,荃蕙化而爲茅。

《類篇》莫佩切。茅蒐,蒨草。

《集韻》眉鑣切,音苗。《易·泰卦》拔茅連茹。鄭讀作苗。

【据】

据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九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斤於切,音居。《說文》戟挶也。《詩·豳風箋》韓詩云:口足爲事曰拮据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御切,音據。手病也。

與據通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潭思渾天,參摹而四分,之極於八十一,旁則三摹九据,極之七百二十九贊,亦自然之道也。《註》据,今據字,猶位也,處也。

《酷吏傳贊》趙禹据法守正。

《司馬相如·大人賦》据以驕騖。《註》張揖云:据,直項也。(據)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御切,音鋸。《說文》杖持也。《論語》據於德。

《廣韻》依也。《易·困卦》困于石,據于蒺藜。《詩·邶風》亦有兄弟,不可以據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享祀豐潔,神必據我。《註》據猶安也。

引也,援也。《爾雅疏序》事有隱滯,援據徵之。

按也。《禮·玉藻》君賜稽首據掌,致諸地。《疏》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猛獸不據。《註》以爪按拏曰據。

拒守也。《史記·趙奢傳》先據北山上者勝。

姓。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。

《集韻》其踞切,音遽。有形之貌。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。

《史記註》訖逆切,音戟。《呂后紀》見物如蒼犬,據高后掖。

叶求於切,音蘧。《史記·龜筴傳》事有所疾,亦有所徐。物有所拘,亦有所據。通作据。見据字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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