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魂】
魂【亥集上】【鬼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戸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昆切,音渾。《說文》陽氣也。《易·繫辭》遊魂爲變。《禮·檀弓》魂氣則無不之也。《左傳·昭七年》人生始化爲魄。旣生魄,陽曰魂。《疏》魂魄,神靈之名。附形之靈爲魄。附氣之神爲魂也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魄問於魂。《註》魄,人隂神。魂,人陽神。《白虎通》魂,猶伝伝也,行不休於外也,主於情。《又》魂者,芸也,情以除穢。
又《揚子·太經》魂魂萬物。《註》魂魂,多貌。
又《韻補》叶胡勻切,音芸。《曹大家·東征賦》乃遂往而徂逝兮,聊遊目而遨魂。歷七邑而觀覽兮,遭鞏縣之多艱。艱,音勤。
又叶胡勬切,音弦。《黃庭經》赤帝黃老與我魂,三眞扶胥共房津。津,音煎。
【翻】
翻【未集中】【羽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孚袁切《韻會》浮袁切《正韻》孚艱切,音番。《說文·新附字》飛也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衆鳥翩翻。
又《增韻》反覆也。通作幡。
又通作反。
又《韻補》叶孚愔切《鄭曼季·贈陸雲詩》鴛鴦于飛,徘徊翩翻。載頡載頏,命侶鳴羣。
又《韻補》叶孚焉切,西京賦與旃同叶。《集韻》或作飜。亦作拚。
【眼】
眼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顏上聲。《說文》目也。《靈樞經·大惑論》五藏六府之精氣,皆上注于目,爲之精。精之窠爲眼,骨之精爲童子,筋之精爲黑眼,氣之精爲白眼,故童子黑眼法于隂,白眼赤衇法于陽。《釋名》限也。瞳子限限而出也。《易·說卦》巽其於人也,爲多白眼。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眼如望羊。《晉書·阮籍傳》籍能爲靑白眼。《南史·陶弘景傳》仙書云:眼方者壽千歲。弘景末年,一眼有時而方。
又馬有夜眼。《本草綱目》馬夜眼在馬足膝上,有此能夜行。
又果名。《嵆含·草木狀》南方之果,珍異者有龍眼。
又香名。《洪芻香譜》白眼,香黃熟之別名。
又彪眼泉,地名。見《北史·常景傳》。
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魚懇切,垠上聲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輪人》望其轂欲其眼也。《註》眼出大貌。一曰突出貌。鄭康成讀。
又叶五建切,言去聲。《謝靈運·斤竹㵎詩》企石挹飛泉,攀林摘葉卷。想見山阿人,薜蘿若在眼。
又叶伊甸切,音宴。《蘇轍·雪詩》終勝溪嶂長熏眼,典衣共子成高讌。《說文》本作。
【倒】
倒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都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覩老切,刀上聲。什也。
又絕倒,極笑也。《晉書·衞玠傳》王澄有高名,每聞玠言,輒歎息絕倒。
又傾倒。《杜甫詩》志士懷感傷,心胷已傾倒。
又潦倒。《北魏書·崔瞻傳》魏天保以後重吏事,謂容止蘊藉者爲潦倒。瞻終不改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大袴謂之倒頓。《註》今雹袴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刀號切《正韻》都導切,音到。《詩·齊風》顚之倒之,自公召之。《禮·喪大記》小斂之衣,祭服不倒。《註》死者所用衣,多不盡著,有倒者,惟祭服尊其領,不倒也。《韓非子·難言篇》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,非賢聖莫能聽。
又叶董五切,音覩。《季尤平樂觀賦》或以馳騁,覆車顚倒。烏獲扛鼎,千鈞若羽。
又叶都故切,音妒。《焦氏·易林》衣裳顚倒,爲王來呼。呼去聲。
【忘】
忘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武方切《正韻》無方切,音亡。《說文》不識也。《增韻》忽也。
又遺也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予嘉乃德,曰篤不忘。謂不遺也。
又《儀禮·士冠禮》壽考不忘。《註》長有令名,不忽然而遽盡也。
又善忘,病也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氣下而不上,則使人善忘。
又坐忘,無思慮也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回坐忘。
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巫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無放切,音妄。《韻會》棄忘也。《增韻》遺忘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刺》三宥,一曰遺忘。
又志不在也。《左傳·隱七年》鄭伯盟,歃如忘。《註》志不在于歃血也。
又《韓愈·別竇司直詩》中盤進橙栗,投擲傾脯醬。歡窮悲心生,婉戀不能忘。《說文》从心从亡。會意。
【处】
處【申集中】【虍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
又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
又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
又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
又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
又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
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
又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
又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所也。《詩·邶風》爰居爰處,爰喪其馬。《魯語》五三次。《註》次,處也。三處,野、朝、市也。
又《集韻》居御切。通據。人名,齊有梁丘處。
又通杵。《公羊傳·僖十二年》侯處臼卒。《註》《左傳》作杵臼。《說文》作処。《廣韻》俗作䖏。
【所】
所【卯集中】【户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
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
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
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
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
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
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
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
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張良傳》父去里所復還。《註》里所,猶里許也。
又姓。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。
又叶襄里切,音徙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繚以宮牆,四百餘里。離宮別館,三十六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