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hé,hē,hè][ěr][qīng][chóu][zhèng][pú][shēng]
平仄:平仄平平仄平平
每恨尘劳荒旧学,更惭篆刻得初名。
圣贤阃奥期深入,风雅源流庶一清。
短技示人方蓄缩,雄篇鏖我太峥嵘。
君诗合作咸韶秘,何尔轻酬郑濮声。
出自:宋代·强至《刚叔以雅言题拙稿辄依韵和酬》
拼音:[hé,hē,hè][ěr][qīng][chóu][zhèng][pú][shēng]
平仄:平仄平平仄平平
每恨尘劳荒旧学,更惭篆刻得初名。
圣贤阃奥期深入,风雅源流庶一清。
短技示人方蓄缩,雄篇鏖我太峥嵘。
君诗合作咸韶秘,何尔轻酬郑濮声。
【何】
何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胡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寒歌切,賀平聲。曷也,奚也,孰也,詰詞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禹曰何。《詩·小雅》夜如何其。
又誰何。猶言莫敢如何也。《賈誼·過秦論》利兵而誰何。
又未多時曰無何,亦曰無幾何。《史記·曹參傳》居無何,使者果召參。
又《前漢·袁盎傳》南方濕,君能日飮,無何,可免禍也。《註》無何,言更無餘事也。
又《南史·西域傳》西域呼帽爲突何。
又《古今樂錄》羊無夷伊那何,皆曲調之遺聲。
又國名。《隋書》西域有何國。
又姓。
又娙何,漢女官名,秩比二千石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下可切,賀上聲。同荷。儋也,負也。《易·噬嗑》何校滅耳。《詩·曹風》何戈與祋。《小雅》何簑何笠。《商頌》百祿是何。
又通訶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大譴大何。《註》譴,責也。何,詰問也。
【尔】
爾【巳集中】【爻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唐韻》兒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忍氏切,。从冂从㸚,其孔㸚,尒聲。此與爽同意。
又《玉篇》爾,汝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肆予以爾衆士奉辭伐罪。
又《禮·檀弓》爾毋從從爾。爾毋扈扈爾。《註》爾,語助。《廣韻》尒義與爾同。詞之必然也。
又譍詞。《古詩》爲焦仲卿妻作:諾諾復爾爾。《世說》聊復爾耳。
又同邇。《詩·大雅》戚戚兄弟,莫遠具爾。《箋》爾,謂進之也。《疏》邇是近義,謂揖而進之。《儀禮·少牢饋食禮》上佐食爾上敦黍于筵上右之。《註》爾,近也。或曰移也。右之,便尸食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肆長》實相近者,相爾也。《註》爾,亦近也。
又《前漢·藝文志》爾雅三卷二十篇。《註》張晏曰:爾,近也。雅,正也。
又《集韻》乃禮切,音禰。《集韻》本作濔。滿也。
又一曰爾爾,衆也。
又《詩·小雅》彼爾維何,維常之華。《註》爾華,盛貌。《釋文》爾,乃禮反。
又《爾雅·釋草》綦,月爾。《疏》綦,一名月爾,可食之菜也。
【轻】
輕【酉集下】【車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音卿。《說文》輕車也。《廣韻》重之對也。
又去聲。《廣韻》虛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牽正切《正韻》丘正切,音慶。《集韻》疾也。《左傳·桓十二年》絞小而輕,輕則寡謀。
又《僖三十三年》秦師輕而無禮。
【酬】
酬【酉集下】【酉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市流切《集韻》時流切,音讐。同醻。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主人實觶酬賔。《註》酬,勸酒也。酬之言周,忠信爲周。
又《士冠禮》主人酬賔,束帛儷皮。《註》飮賔客而從之以財貨曰酬。
又《集韻》音儔。《易·繫辭》是故可與酬酢,可與祐神矣。《註》酬酢,猶應對也。徐邈讀。
【郑】
鄭【酉集下】【邑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正切,音㽀。國名。《釋名》鄭,町也,地多平町町然也。《正字通》鄭本西都畿內地,周宣王封其弟友,是爲鄭。桓公寄孥與賄于虢鄶,其子武公,定平王于東都,因徙其封,施舊號于新邑,是爲新鄭。今河南開封府鄭州是也。
又南鄭,縣名。今屬陝西漢中府,桓公封邑在畿內,爲西鄭,漢中在京兆之南,故稱南鄭以別之。《一統志》南鄭,古褒國附庸之邑。桓公歿,其民南奔居此,因曰南鄭。
又《廣韻》鄭重,殷勤之意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非皇天所以鄭重降符命之意。
又姓。《集韻》鄭滅于韓,子孫因以國爲氏。
【濮】
濮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博木切,音卜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東郡濮陽,南入鉅野。《水經》瓠子河,出東郡濮陽縣北河,東至濟隂句縣爲新溝,又東北過廩丘縣爲濮水。
又州名。《廣輿記》屬東昌府,春秋衞成公都此,漢鄄城,隋濮州。
又竹名。《前漢·哀牢夷傳》其竹節相去一尺,名濮竹。
又《孫·雞林類事》高麗方言謂鼓曰濮。
【声】
声【丑集中】【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字彙》同聖平聲。《說文》音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,聲依永,律和聲。《傳》聲謂五聲,宮商角徵羽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夏之月,止聲色。《註》聲謂樂也。
又凡響曰聲。《張載·正蒙》聲者,形氣相軋而成。兩氣者,谷響雷聲之類。兩形者,桴鼓叩擊之類。形軋氣,羽扇敲矢之類。氣軋形,人聲笙簧之類。皆物感之良能,人習而不察耳。《韻會》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。
又聲敎。《書·禹貢》東漸于海,西被于流沙,朔南曁聲敎,訖于四海。《左傳·文六年》樹之風聲。《註》因土地風俗,爲立聲敎之法。
又聲譽。《孟子》故聲聞過情,君子恥之。《註》聲聞,名譽也。
又宣也。《孟子》金聲而玉振之也。《註》聲,宣也。
又《諡法》不生其國曰聲。《註》生于外家。《春秋·經傳集解》繼室以聲子,生隱公。《註》聲,諡也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尸羊切,音商。《韓愈·贈張籍詩》嬌兒未絕乳,念之不能忘。忽如在其側,耳若聞啼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