寂寞西湖三尺墓

出自:宋代·刘克庄《答汤升伯因悼紫芝》

拼音:[jì][mò][xī][hú][sān][chǐ,chě][mù]

平仄:仄仄平平平仄仄

紫芝曾说子能诗,开卷如亲玉树枝。
古佛写成翻水偈,天仙遗下步虚词。
的然沈谢何难识,逝矣应刘不可追。
寂寞西湖三尺墓,谁携斗酒一浇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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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寂寞】1.孤单冷清:晚上只剩下我一个人在家里,真是~。 2.清静;寂静:~的原野。
【西湖】在浙江省杭州市区西。汉时称“明圣湖”,唐时因在城西,始称“西湖”。面积566平方千米。环湖有南高峰、北高峰、玉皇山等,湖中有孤山和苏堤、白堤,将湖分成五部分。湖光山色,优美如画。有三潭印月、苏堤春晓、平湖秋月、双峰插云、柳浪闻莺、花港观鱼、曲院风荷、断桥残雪、南屏晚钟、雷峰夕照十景,近又增添新十景。为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。
【三尺】1.古以三尺竹简书写法律条文,因以指法、法律:胆大泼天,目无三尺。 2.指剑:三尺青锋|手提三尺定山河。 3.童子,小儿:三尺童子|更难抛三尺啼娃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寂】

寂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寞字。今文作寂。《廣韻》靜也,安也。《易·繫辭》无思也,无爲也。寂然不動,感而遂通天下之故。《尚書·序孔疏》道本沖寂。非有名言。

《晉書·顧愷之傳》爲山隂令,晝日垂簾,門堦閴寂。

或作諔漃。

【寞】

寞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《廣韻》慕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末各切,音莫。《說文》寂寞,無聲也。本作嗼,今文作寞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惟寂寞自投閣。《韓愈文》釣於寂寞之濵。

通作漠。《楚辭·遠遊》野漠其無人。

《宋玉·九辯》欲漠而絕端兮。亦借用莫。

【西】

西【申集下】【襾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音粞。《類篇》金方也。《說文》鳥在巢上也。日在西方而鳥栖,故因以爲東西之西篆。文作㢴,象形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少隂者西方,西遷也。隂氣遷落物,於時爲秋。《尚書·大傳》西方者何,鮮方也。或曰鮮方,訊訊之方也。訊者,訊人之貌。

地名。《晉書·地理志》西郡。《韻會》唐置西州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西氏。《姓苑》西門豹之後,改爲西。

《集韻》相咨切,音私。義同。

《篇海》蘇前切,音先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象載瑜,白集西,食甘露,飮榮泉。《後漢·趙壹傳·窮鳥賦》幸賴大賢,我矜我憐。昔濟我南,今振我西。

《韻補》斯人切,叶音辛。《王延壽·魯靈光殿賦》醴騰湧於隂溝,甘露被宇而下臻。朱桂黝鯈於南北,芝蘭阿那於東西。

《類篇》乙却切,音約。平量也。

《廣韻》籀文作。○按《玉篇》等書西字另一部。今从《字彙》《正字通》附入襾部。

【湖】

湖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唐韻》戸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洪孤切,音胡。《說文》大陂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楊州,其浸五湖。《水經注》五湖,謂長塘湖,太湖,射貴湖,上湖,滆湖。

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湖水,出桃林塞之夸父山。

州名。《廣輿記》屬浙江,吳曰吳興,隋唐曰湖州,今爲湖州府。

【三】

三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

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

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

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

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

姓。明三成志。

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

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》三思而後行。

本作參。《博雅》參,三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參分其股圍。《前漢·與三同。

《韻補》叶疏簪切,音森。《詩·召南》摽有梅,其實三兮。下叶今。叁。

【尺】

尺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1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昌石切,音赤。《說文》十寸也。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,十寸爲尺,規矩事也。从尸从乙。乙所識也。周制:寸尺咫尋常仞,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。《家語》布指知尺,舒肱知尋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,一黍爲分,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夏十寸爲尺,殷九寸爲尺,周八寸爲尺。《周禮·司市》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。

大尺曰施。《管子·地員篇》其施五尺。《註》施音遺,大尺之名。

《小爾雅》五尺謂之墨。《周語》不過墨丈尋常之閒。《註》五尺爲墨,倍墨爲丈。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,其名爲墨,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。

《唐輦下歲時記》二月朔日爲中和節,賜大臣戚里尺,謂之裁度民閒。

法三尺,謂以三尺竹具,非也。

叶昌約切,音綽。《詩·魯頌》是尋是尺。叶下作若。《韻會》通作赤。

【墓】

墓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故切,音暮。《說文》丘也。《鄭玄曰》冢塋之地,孝子所思慕之處。《禮·檀弓》古不修墓。

易墓非古也。《王制》墓地不請。《周禮·春官》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,爲之圖,令國民族葬。凡爭墓地,聽其獄訟,帥其屬而巡墓厲。《註》墓厲,謂塋限遮列之處。庶人不封不樹,故不言冢而云墓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凡葬,無墳謂之墓,有墳謂之塋。故檀弓云:墓而不墳。

平曰墓、封曰冢、高曰墳。

北谷曰墓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西方神明之墓。

《集韻》䝉晡切,音模。《前漢·班固敘傳》陵不崇墓。《註》墓音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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