颇知书八分

出自:唐代·韩愈《醉赠张秘书》

拼音:[pō][zhī,zhì][shū][bā][fēn,fèn]

平仄:平平平平平

人皆劝我酒,我若耳不闻。今日到君家,呼酒持劝君。
为此座上客,及余各能文。君诗多态度,蔼蔼春空云。
东野动惊俗,天葩吐奇芬。张籍学古淡,轩鹤避鸡群。
阿买不识字,颇知书八分。诗成使之写,亦足张吾军。
所以欲得酒,为文俟其醺。酒味既冷冽,酒气又氛氲。
性情渐浩浩,谐笑方云云。此诚得酒意,余外徒缤纷。
长安众富儿,盘馔罗膻荤。不解文字饮,惟能醉红裙。
虽得一饷乐,有如聚飞蚊。今我及数子,固无莸与薰。
险语破鬼胆,高词媲皇坟。至宝不雕琢,神功谢锄耘。
方今向太平,元凯承华勋。吾徒幸无事,庶以穷朝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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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八分】1.汉字书体名。字体似隶而体势多波磔。相传为秦时上谷人王次仲所造。关于八分的命名﹐历来说法不一﹐或以为二分似隶,八分似篆﹐故称八分;或以为汉隶的波折﹐向左右分开﹐"渐若八字分散"﹐故名八分。见唐张怀瓘《书断上》。近人以为八分非定名﹐汉隶为小篆的八分﹐小篆为大篆的八分﹐今隶为汉隶的八分。 2.清宗室封爵名。清太祖天命年间﹐立八个和硕(满语﹐部落)贝勒(爵号)﹐共议朝政﹐各置官属﹐赏赐相等﹐称为八分。后定宗室封爵十四等﹐自贝子以上六等皆入八分﹐镇国公﹑辅国公有入八分与不入八分之别。见《清会典.事例二.宗人府》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颇】

頗【戌集下】【頁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滂禾切《正韻》普禾切,音坡。《玉篇》不平也,偏也。《書·洪範》無偏無陂。《釋文》舊本作頗,音普多反。《又》人用側頗僻,民用僭忒。《傳》在位不敦平,則下民僭差。

《多方》爾乃惟逸惟頗,大遠王命。《韻補》古義字皆音俄,周官註亦音俄,故古文尚書本作無偏無頗,遵王之義,以叶俄音。唐明皇以義字今音爲又,攺頗爲陂,以从今音,古音遂湮滅矣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火切,音叵。《博雅》少也。

差多曰頗多,良久曰頗久,多有曰頗有。《史記·叔孫通傳》臣願頗采古禮與秦儀,雜就之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普過切,音破。《集韻》偏也。一曰疑辭。

《集韻》蒲麋切,音皮。薳頗,楚人名,見左傳。

【知】

知【午集中】【矢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智平聲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从矢。《徐曰》知理之速,如矢之疾也。

《玉篇》識也,覺也。《增韻》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百姓日用而不知。《書·臯陶謨》知人則哲,能官人。

漢有見知法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,作見知法。《註》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。

相交曰知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公孫明知叔孫于齊。《註》相親知也。

《昭二十八年》魏子曰:昔叔向適鄭,鬷蔑一言而善,執手遂如故知。《楚辭·九歌》樂莫樂兮新相知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匹也。《詩·檜風》樂子之無知。《註》匹也。

《廣韻》欲也。《禮·樂記》好惡無節於內,知誘於外。

猶記憶也。《論語》父母之年,不可不知也。

猶主也。《易·繫辭》乾知大始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公孫揮曰:子產其將知政矣。《魏了翁·讀書雜抄》後世官制上知字始此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愈也。南楚病愈者,或謂之知。《黃帝素問》二刺則知。《註》上古以小便利腹中和爲知。

藥名。《日華志》預知子,取綴衣領上,遇有蠱毒,則聞其有聲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七年》公徒敗于且知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知義切。《正韻》知意切。與智同。《易·臨卦》知臨大君之宜。《荀子·修身篇》是是非非謂之知。

姓。《左傳》晉有知季,卽荀首也。別食知邑,又爲知氏。

《諡法》官人應實曰知。

【书】

書【辰集上】【曰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廣韻》傷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商居切,,著也。从聿从者。隷省作書。《易·繫辭》上古結繩而治,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。《註》書契,所以決斷萬事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六藝:禮、樂、射、御、書、數。《註》書,六書之品。

《地官·保氏》乃敎之六藝,五曰六書。《註》六書:象形、會意、轉注、處事、假借、諧聲。《許愼·說文序》黃帝之史倉頡初造書契,依類象形,故謂之文,其後形聲相益,卽謂之字。著於竹帛謂之書。書者,如也。

書有六體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六體者,古文、奇字、篆書、隷書、繆篆、蟲書。

《說文》書有八體:一曰大篆,二曰小篆,三曰刻符,四曰蟲書,五曰摹印,六曰署書,七曰殳書,八曰隷書。

《尙書序疏》諸經史因物立名,物有本形,形從事著,聖賢闡敎,事顯於言,言愜羣心,書而示法,旣書有法,因號曰書。故百氏六經總曰書也。《史記·禮書註》書者,五經六籍總名也。《釋名》書,庶也。紀庶物也。

《詩·小雅》畏此書。

《周禮·天官·司書註》主計會之簿書。

《左傳·昭六年》鄭人鑄書於鼎。

《左傳·昭六年》叔向使詒子產書。○按卽書牘也。

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對亡應書者。《註》書,謂詔書也。

官名。《前漢·成帝紀》初置尙書,員五人。

《百官公卿表》中書謁者。

【八】

八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博拔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布拔切,音捌。《說文》別也。象分別相背之形。《徐曰》數之八,兩兩相背,是別也。少隂數,木數也。《玉篇》數也。

《集韻》補內切,音背。《趙古則六書本義》八,音背,分異也,象分開相八形,轉爲布拔切,少隂數也。

《韻補》叶筆別切,音䇷。《張衡·舞賦》聲變諧集,應激成節。度終復位,以授二八。

《韻補》叶必益切,音璧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叉簇之所攙捔,徒搏之所撞㧙。白日未及移,巳獮其什七八。

八八。《通雅》八八,外國語稱巴巴。《唐書·李懷光傳》德宗,以懷光外孫燕八八爲後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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