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与教坊管弦杂

出自:宋代·孔武仲《赋玛瑙笛》

拼音:[bù,fǒu][yǔ,yù,yú][jiào,jiāo][fāng,fáng][guǎn][xián][zá]

平仄:仄平平平仄平平

羌儿吹笛作龙吟,中有太古之纯音。
伊人已死笛仍在,千古月明江水深。
谁知巧匠寻山谷,蹙踏溪云采明玉。
云谷之竹色黯黯,浅紫轻红花映雨。
正声隐显初无端,造化推移指法间。
黄锺妍美霜朝暖,无射凄凉暑月寒。
轺车走遍天南北,此笛此声何处得。
韬之湘竹川锦囊,广坐聊持炫宾客。
弘农学士九尺长,颊颧山起鬓髯张。
从容奏罢阳春曲,气衰坦腹眠绳床。
由来雅器自有合,不与教坊管弦杂
君不见开元名臣宋侍中,手挥羯鼓疾如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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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教坊】中国古代宫廷音乐机构。始建于唐代,专门管理宫廷俗乐的教习和演出事宜。一度改名“云韶府”。宋元两代亦设教坊;明代设教坊司,隶属于礼部,主管乐舞和戏曲。至清代雍正时改教坊司为和声署。
【管弦】管乐器和弦乐器。泛指音乐:举酒欲饮无管弦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不】

不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

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

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

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

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

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䳡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䳡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䳕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謂之隹,揚州人亦然。

未定之辭也。《陶潛詩》未知從今去,當復如此不。

姓。《晉書》汲郡人不準。◎按《正字通》云:不姓之不,轉注古音,音彪。

《正韻》芳無切。與柎通。花萼跗也。《詩·小雅》鄂不韡韡。《鄭箋》承華者,鄂也。不當作柎。鄭樵曰:不象萼蔕形。與旉通。《陸璣詩疏》柎作跗。《束皙·補亡詩》白華絳趺。《唐詩》紅萼靑趺皆因之。

華不注,山名,在濟南城東北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晉卻克戰于鞌,齊師敗績。逐之,三周華不注。《伏琛齊記》引摯虞畿服經,不,與詩鄂不之不同。李白詩:兹山何峻秀,彩翠如芙蓉。蓋因華跗而比擬之。胡傳讀不如卜,非。

《古詩·日出東南隅行》使君謝羅敷,還可共載不。羅敷前致辭,使君亦何愚。使君自有婦,羅敷自有夫。〇按愚當讀若吾,疑模切,與敷不夫叶。敷不夫本同模韻,《正字通》不改音符,叶夫愚,非是。

與丕同。《書·大誥》爾丕克遠省。馬融作不。《秦·詛楚文》不顯大神巫咸。《秦·和鐘銘》不顯皇祖。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。不顯不承,猶書云丕顯丕承也。

《韻補》叶補美切,音彼。《荀子·賦篇》然易知,而致有理者與。君子所敬,而小人所不者與。所不謂小人所鄙也。《正字通》不字在入聲者,方音各殊,或讀逋入聲,或讀杯入聲。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,今北方讀如幫鋪切,雖入聲轉平,其義則一也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教】

敎【卯集下】【攴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音較。《說文》作敎上所施,下所效也。《釋名》敎,效也,下所法效也。《廣韻》敎訓也。《玉篇》敎令也。《易·觀卦》聖人以神道設敎。《書·舜典》敬敷五敎在寬。《傳》布五常之敎。

《禮·王制》明七敎以興民德。《註》七敎,父子,兄弟,夫婦,君臣,長幼,賔客,朋友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徒》使帥其屬,而掌邦敎。《註》敎所以親百姓,訓五品,有虞氏五,而周十有二焉。《禮·曲禮》敎訓正俗,非禮不備。《荀子·脩身篇》以善先人謂之敎。

《蔡邕·獨斷》諸侯言曰敎。《正字通》諭告之詞,其義與令同也。

《廣韻》古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肴切,从攴。

【坊】

坊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府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分房切,音方。邑里之名。《演義》坊,方也,言人所在之里爲坊。漢宮有九子坊。

《官僚備要》太子宮曰春坊。《唐書·高宗紀》攺門下坊爲左春坊,攺典書爲右春坊。

僧寺曰寶坊。《宋之問·登嚴莊寺閣詩》閏月再重陽,仙輿歷寶坊。

地名。漢馮翊地,唐立坊州。

姓。見《統譜》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以坊淫,命以坊欲。

《集韻》甫妄切,音放。堤也。

符訪切,房去聲。《春秋序》聖人包周身之坊。或作防。○按坊、防字義雖同,音切應別。《正字通》合方房二音爲一,幷闕去聲者,非。

【管】

管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廣韻》古滿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緩切,音筦。樂器。《書·益稷篇》下管鼗鼓。《詩·商頌》嘒嘒管聲。《儀禮·大射儀》乃管新宮。《註》管,謂吹簜以播新宮之樂。《周禮·春官》孤竹之管,孫竹之管,隂竹之管。《疏》管如篪,六孔。《爾雅·釋樂》大管謂之簥,其中謂之篞,小者謂之篎。《註》管長尺,圍寸,倂漆之。有底,如笛而小,倂兩而吹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竹曰管。《說文》管,十一月之音,物開地牙,故謂之管。

葭管。《玉泉記》取宜陽金門竹爲管,河內葭草爲灰,吹之以陽氣。

地名。《山海經》管涔之山,汾水出焉。《左傳註》滎陽京縣東北有管城。《史記·周本紀》武王封弟叔鮮于管。《註》括地志,鄭州管城縣外城,古管國城也。

姓。《廣韻》出平原周文王子管叔之後,齊有大夫管至父。

筆彄也。《禮·內則》右佩玦、捍、管。《註》管,筆彄。《梁史·元帝紀》元帝筆有三品:忠孝全者以金管書之,行精粹者以銀管書之,文辭華麗者以斑竹管書之。

總理其事曰管。《史記·李斯傳》趙高以刀筆吏入秦宮,管事二十餘年。

主當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樂之說,管乎人情矣。《註》猶包也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聖人也者,道之管也。《註》管,樞要也。

管管,小見也。《詩·大雅》靡聖管管。《傳》管管,無所依繫。《箋》管管然以心自恣。

《博雅》管管,浴也。

五臟腧亦曰管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支離疏者,五管在上。《註》管,腧也。

管籥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司門掌授管鍵以啟閉國門。《註》謂籥也。《禮·月令》修鍵閉,愼管籥。

《集韻》或从玉作琯。古者琯以玉。舜之時,西王母來獻其白玉琯,零陵文學姓奚,於泠道舜祠下得笙玉琯,夫以玉作音,故神人以和,鳳凰來儀也。

《韻會補》通作筦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以筦窺天。《註》古管字。

《類篇》沽丸切。《集韻》古丸切,音官。《儀禮·聘禮》管人布幕于寢門外。《註》管,古文作官,猶館也。謂掌次舍帷幕之官。

叶扃縣切。《蘇轍·燕山詩》居民異風氣,自古習耕戰。次稱望諸君,術略亞狐管。

叶古轉切。《郭璞·鷰贊》殷王元發,聖敬日遠。商人是頌,詠之弦管。

【弦】

弦【寅集下】【弓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戸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戸千切,音賢。《說文》弓弦也。从弓,象絲軫之形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有司左執弣,右執弦而授弓。

半月曰弦。《釋名》弦,半月之名也。其形一旁曲,一旁直,若張弓施弦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,晦朔弦望皆最密。

國名。《春秋·僖五年》楚人滅弦,弦子奔黃。《註》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。

姓。《廣韻》風俗通云:弦子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鄭商人弦高。《哀四年》齊乞弦施救范氏。《哀十一年》使問弦多以琴。

脈數曰弦。《史記·倉公傳》脈長而弦。

弦蒲,弦中,皆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正西曰雍州,藪曰弦蒲。《註》在汧縣,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。

與絃通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春誦夏弦。《樂記》舜作五弦之琴,以歌南風。

【杂】

雜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廣韻》徂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昨合切,黃者,天地之雜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雜五色。

《禮·玉藻·雜帶註》雜,猶飾也,卽上之韠也。

《玉篇》同也。《廣韻》集也。《易·繫辭》雜物撰德。《疏》言雜聚天下之物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碎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其稱名也,雜而不越。《疏》辭理雜碎,各有倫序,而不相乖越。

《玉篇》厠也。

最也。

《廣韻》帀也。

穿也。

鳥名。《爾雅·釋鳥》爰居,雜縣。《疏》爰居,海鳥也,一名雜縣。

《集韻》七盍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七合切,音囃。《公羊傳·成十五年》諸大夫皆雜然曰:仲氏也,其然乎。《釋文》雜,七合反,又如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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