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jū][shuǐ][yuè][fú][shēn]
平仄:平仄仄平平
嗅花风入鼻,掬水月浮身。
夜静焚香坐,空山一个人。
【水月】1.水和月。 2.指明净如水的月亮。 3.水中月影。常形容明净。
【掬】
掬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六切,音菊。與匊同。兩手曰掬。《禮·曲禮》受珠玉者以掬。《疏》謂手中也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舟中之指可掬也。
又《詩詁》兩手曰臼,屈掌曰匊。
又《小爾雅》掬,一升也。今俗謂兩手所奉爲一掬,則數合也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離也。齊同。《韻會》本作揈。《正字通》本作臼。
【水】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又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又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又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又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又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黑水,國名,卽韐。
又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又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又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
【月】
月【辰集上】【月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魚厥切,音軏。《說文》闕也。太隂之精。《釋名》月,缺也,滿則缺也。《易·繫辭》隂陽之義配日月。《禮·祭義》月生於西。《公羊傳·莊二十五年註》月者,土地之精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月者,隂精之宗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水氣之精者爲月。
又《書·堯典》以閏月定四時成歲。《傳》一歲十二月,月三十日,三歲則置閏焉。
又《洪範》二曰月。《傳》所以紀一月。《疏》從朔至晦,大月三十日,小月二十九日。《禮·禮運》月以爲量。《註》天之運行,每三十日爲一月。
又姓。金月彥明首建孔子廟,明洪武中有月輝、月文憲。
又外國名。《前漢·霍去病傳》遂臻小月氏。
又《韻補》叶危睡切。《曹植·七啓》世有聖宰,翼帝霸世。同量乾坤,等曜日月。
又叶魚橘切。《黃庭經》洞房靈象斗日月,父曰泥丸母雌一,三光煥照入子室。《類篇》唐武后作囝。《正字通》肉字偏旁之文本作肉。石經改作月,中二畫連左右,與日月之月異。今俗作月以別之。月中从冫,不从二作。
【浮】
浮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縛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房尤切《正韻》房鳩切,音罘。《說文》氾也。《論語》乗桴浮於海。
又順流曰浮。《書·禹貢》浮于濟漯。
又濟涉腰瓠曰浮。《淮南子·釋山訓》百人抗浮。《註》浮,瓠也。
又溢也,過也。《禮·坊記》君子與其使食浮于人也,寧使人浮于食。
又先時曰浮。《書·盤庚》鮮以不浮于天時。
又輕也。《楚語》疏其穢而鎭其浮。
又浮浮,氣烝貌。《詩·大雅》烝之浮浮。
又雨雪盛貌。《詩·小雅》雨雪浮浮。
又衆彊貌《詩·大雅》江漢浮浮。
又浮沉,無定之意。《詩·小雅》載沉載浮。
又《小爾雅》浮,罰也。謂罰爵也。《禮·投壷》無偝立,無踰言,若是者浮。
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靑河東北,浮水故瀆出焉。
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竹山西百二十里曰浮山。
又《廣輿記》廣東高州府城東有浮山。
又羅浮,二山名。《羅浮山記》在增城,博羅二縣境。
又竹名。《戴凱之·竹譜》浮竹亞節,虛軟厚肉。
又石名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浮石若桴。
又天浮,星名。《甘氏星經》天浮四星,在左旗南北列。主漏刻。
又《莊綽鷄肋編》釣竿之半,繫以荻梗,謂之浮子。
又《甄權脈經》浮爲風爲虛。
又《集韻》普溝切,音桴。漂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符非切,音肥。《楚辭·遠遊》指炎神而直馳兮,吾將往乎南疑。覽方外之荒忽兮,沛罔象而自浮。
【身】
身【酉集中】【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失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升人切,音申。《說文》躬也,象人之身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《疏》身,自謂也。《釋名》身,伸也。可屈伸也。《廣韻》親也。《九經韻覽》軀也。總括百骸曰身。《易·艮卦》艮其身。
又《繫辭》近取諸身。《書·伊訓》檢身若不及。《孝經·開宗明義章》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。
又《詩·大雅》大任有身。《傳》身,重也。《箋》重爲懷孕也。《疏》以身中復有一身,故言重。
又告身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擬奏受皆給以符,謂之告身。
又《史記·西南夷傳》身毒國。《註》索隱曰:身音捐。
又《韻補》叶尸連切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我情與子合,亦如影追身。寢共織成被,絮用同功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