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gòng,gōng][jūn][chén][zuì][liǎng][sān][cháng,chǎng]
平仄:平平平仄仄平平
曾嗟放逐同巴峡,且喜归还会洛阳。
时命到来须作用,功名未立莫思量。
银衔叱拨欺风雪,金屑琵琶费酒浆。
更待城东桃李发,共君沉醉两三场。
【沉醉】1.喝酒喝得大醉:沉醉不醒|美酒使他沉醉了。 2.比喻沉迷于某种事物或沉浸于某种境界中:沉醉于优美的旋律中。
【两三】几个。表示少量。
【三场】科举时代考试须经三次,叫初场﹑二场﹑三场。亦总称三场。
【共】
共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渠用切,蛩去聲。《說文》同也。从廿卄。《徐曰》廿音入,二十共也,會意。《玉篇》同也,衆也。《廣韻》皆也。《增韻》合也,公也。《禮·王制》爵人于朝,與士共之。《史記·張釋之傳》法者,所與天下共也。
又《唐韻》九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容切,音恭。《前漢·王褒傳》共惟秋法,五始之要。《註》服虔曰:共,敬也。師古曰:共,讀曰恭。
又姓。《氏族略》以國爲氏。
又地名。《詩·大雅》侵阮徂共。《韻會》阮國之地,在河內共城。
又《集韻》古勇切《正韻》居竦切,恭上聲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垂作共工,利器用。《註》應劭曰:垂,臣名也。爲共工,理百工之事。共讀曰龔。
又向也。《論語》居其所而衆星共之。
又姓。《前漢·匈奴傳》太守共友。《註》師古曰:共友,太守姓名也。共讀曰龔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居用切,恭去聲。《左傳·僖四年》敢不共給。《前漢·成帝紀》無共張繇役之勞。《註》師古曰:共音居用反,謂共具張設。
又《律歷志》共養三德爲善。◎按,共給,共養,有平、去二音,音別義同,故《正韻》東、送二韻共供兩存之。
又《正韻》忌遇切,音具。《周禮·天官·內饔》掌共羞修膴胖骨鱐,以待共膳。《註》掌共,共當爲具。
又《集韻》胡公切,音洪。共池,地名。《字彙》本作卄,象兩手合持之形。今作共。
【君】
君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音軍。《說文》尊也。从尹,發號,故从口。《白虎通》君者,羣也,羣下歸心也。《易·師卦》大君有命。《書·大禹謨》皇天眷命,奄有四海,爲天下君。
又凡有地者,皆曰君。《儀禮·子夏傳》君,至尊也。《註》天子,諸侯,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。《晉語》三世仕家君之。
又夫人亦稱君。《詩·鄘風》我以爲君。《傳》君國小君。《箋》夫人對君稱小君。《論語》邦君之妻,邦人稱之曰君夫人。稱諸異邦曰寡小君,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。
又子稱父母曰君。《易·家人》家人有嚴君焉,父母之謂也。
又子孫稱先世皆曰君。《孔安國·尚書序》先君孔子,生于周末。
又兄稱弟曰君。《杜牧·爲弟墓誌》君諱顗。
又妾稱夫曰君。《禮·內則》君已食徹焉。《註》此謂士大夫之妾也。《儀禮·喪服》妾謂君。《註》妾謂夫爲君者,不得體之,加尊之也,雖士亦然。《疏》以妻得體之,得名爲夫,妾雖接見於夫,不得體敵,故加尊之,而名夫爲君。
又婦稱夫亦曰君。《古樂府》十七爲君婦。
又夫稱婦曰細君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歸遺細君,又何仁也。
又上稱下亦曰君。《史記·申屠嘉傳》上曰:君勿言吾私之。
又封號曰君。《史記·商君傳》秦封之於商十五邑,號爲商君。
又婦人封號亦曰君。《史記·外戚世家》尊皇太后母臧兒爲平原君。
又彼此通稱亦曰君。《史記·司馬穰苴傳》百姓之命,皆懸於君。君謂莊賈也。
又《張儀傳》舍人曰:臣非知君,知君乃蘇君。
又隱士就聘者曰徵君。《後漢·逸民韓康傳》亭長以韓徵君當至。
又持節出使者曰使君。《後漢·恂傳》非敢脅使君。
又《諡法》慶賞威曰君,從之成羣曰君。
又君子,成德之稱。《易·乾卦》君子,終曰乾乾。《論語》不亦君子乎。《註》君子,成德之名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有君助。
又叶姑員切,音涓。《劉向·烈女傳》引過推讓,宣王悟焉。夙夜崇道,爲中興君。
【沉】
沉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字彙》同沈。
【醉】
醉【酉集下】【酉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將遂切,音檇。《正韻》爲酒所酣曰醉。《書·酒誥》德將無醉。《詩·大雅》旣醉以酒。
又心醉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列子見之而心醉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心醉六經。
又骨醉。《唐書·武后紀》高宗王后蕭良姊爲武昭儀所誣,囚之,武氏置二人釀甕中,曰令二姬骨醉。
又心和神全曰醉。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通于大和者,惛若純醉而甘臥以遊其中,不知其所由也。
又《字彙補》醉李,地名。與檇李同。《公羊傳·定十四年》於越敗吳于醉李。
又《字彙補》精崔切,音嶉。《李世澤·韻圖》醉字有平去二音。《說文》醉,卒也。卒其度量,不至於亂也。一曰潰也。《正字通》醉必伐德喪儀,酒誥、賓筵言之甚詳,未有醉能卒其度量不至亂者。因卒立義,說文誤。
【两】
兩【子集下】【入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㒳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里養切,良上聲。《說文》再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兼三才而兩之。
又《玉篇》匹耦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之職》以九兩繫邦國之民。《註》兩猶耦也,所以協耦萬民,聯繫不散,有九事也。
又《韻會》匹也。《左傳·閔二年》重錦三十兩。《註》三十匹也。
又車數曰兩。《後漢·吳祐傳》載之兼兩。《註》車有兩輪,故稱兩。
又《玉篇》二十四銖爲兩。
又《雞林類事》四十曰麻兩。
又《史記·平準書》更鑄四銖錢,其文爲半兩。
又《南史·齊和帝紀》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,名曰假兩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讓切《正韻》力仗切,良去聲《詩·召南》百兩御之。
【三】
三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
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
又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
又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
又姓。明三成志。
又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
又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》三思而後行。
又本作參。《博雅》參,三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參分其股圍。《前漢·與三同。
又《韻補》叶疏簪切,音森。《詩·召南》摽有梅,其實三兮。下叶今。叁。
【场】
場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直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仲良切,音長。《說文》祭神道也。《師古曰》築土爲壇,除地爲場。
又收禾圃曰場。《詩·豳風》九月築場圃。《周禮·地官》場人掌國之場圃,而樹之果蓏。
又校士曰文場。《班固·答賔戲》婆娑乎術藝之場。《沈佺期詩》累年同畫省,四海接文場。
又戰爭之地曰戰場。李華有弔古戰場文。
又釋氏開堂設戒曰選佛場。《傳燈錄》丹霞將應舉,道遇一禪客,曰:選官何如選佛。霞曰:選佛當往何所。客曰:江西馬大師出世,此選佛場也。
又《集韻》尸羊切,音商。《揚子·方言》蚍蜉犁鼠之場謂之坻場,一曰浮壤。場與埸別。或作㙊畼。俗作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