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xiǎo][zhuó][wèi][cán][huā]
平仄:仄平仄平平
散步逐芳草,小酌慰残花。
土锉野人居,茜裙蚕妇家。
汲流润水浑,挽树花桃斜。
园童贡新蔬,复邀啜杯茶。
我兴偶然尽,汝意良可嘉。
出自:宋代·陆文圭《癸卯二月仲实诸人游野外饮花下得家字》
拼音:[xiǎo][zhuó][wèi][cán][huā]
平仄:仄平仄平平
散步逐芳草,小酌慰残花。
土锉野人居,茜裙蚕妇家。
汲流润水浑,挽树花桃斜。
园童贡新蔬,复邀啜杯茶。
我兴偶然尽,汝意良可嘉。
【小酌】1.谓随便的饮宴。 2.谦称请人饮宴。
【残花】将谢的花;未落尽的花。
【小】
小【寅集上】【小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私兆切《正韻》先了切,蕭上聲。《說文》物之微也。从八从亅。見而分之。《徐曰》亅,始見也。八,分也。始可分別也。《玉篇》細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其稱名也小,其取類也大。《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》君子務知大者遠者,小人務知小者近者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有小卿,副貳,大卿,卽小宰等也。
又狹隘也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好問則裕,自用則小。
又輕之也。《左傳·桓十三年》莫敖狃於蒲騷之役,將自用也,必小羅。
又《詩·邶風》慍于羣小。《註》小,衆妾也。
又《韻輯》白小,魚名。
又叶蘇計切,音細。《白居易·懺悔偈》無始劫來,所造諸罪。若輕若重,無大無小。了不可得,是名懺悔。
【酌】
酌【酉集下】【酉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之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職略切,音灼。《說文》盛酒行觴也。《詩·周南》我姑酌彼金罍。《禮·郊特牲》縮酌用茅。《註》酌,猶斟也。酒已泲,則斟之,以實尊彝。《前漢·蓋寬饒傳》無多酌我,我乃酒狂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騰酒車以斟酌。
又《博雅》酌,漱也。《又》益也。
又《禮·曲禮》酒曰淸酌。《博雅》淸酌,酒也。
又取善而行曰酌。《左傳·成六年》子爲大政,將酌於民者也。《註》酌取民心,以爲政。《禮·坊記》上酌民言,則下天上施。《註》酌,猶取也。
又參酌也。《周語》而後王斟酌焉。《前漢·敘傳》斟酌六經,放易象論。
又地名。《史記·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》平酌侯葘川懿王子。《註》志屬北海。
又《正字通》武王樂歌,周頌於鑠王師之篇名。酌,亦省作勺。《禮·內則》十三舞勺。《註》勺與酌同。
又《集韻》實若切,音杓。挹也。《左傳·成十四年》不內酌飮。《釋文》酌,市略反,亦讀章略反。
【慰】
慰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集韻》同。
【残】
殘【辰集下】【歹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廣韻》昨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財干切,音䏼。《說文》賊也。《詩·小雅》廢爲殘賊。《孟子》賊義者謂之殘。
又《釋名》殘,踐也。踐使殘壞也。《書·泰誓》殘害于爾萬姓。
又《史記·樊噲傳》殘東垣。《註》謂多所殺傷也。
又惡也。《書·泰誓》取彼凶殘。《史記·陳餘傳》爲天下除殘。
又放逐也,殺也。《周禮·夏官》《大司馬》九伐之法,放弑其君,則殘之。《揚子·方言》㨆殺也。晉魏河內之北,謂㨆爲殘。㨆音廩。或洛感反。
又食餘也。《杜甫詩》殘杯與冷炙。
又煑肉之名。《張協·七命》鷰臛羊殘。
又殘缺也。《劉歆·移太常博士書》專已守殘。《註》師古曰:專執已所偏見,苟守殘缺之文。
又穿鑿傅會謂之蕞殘。《王充·論衡》蕞殘滿車,不成爲道。玉屑滿篋,不成爲寶。
又惡罵曰殘罵。《揚子·方言》南楚凡人殘罵謂之鉗。
又貪暴吏曰殘吏。《後漢·明帝紀》殘吏放手。
又五殘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五殘星,出正東東方之野,其星狀類辰星。《正義曰》五殘,一名五鋒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有《五殘雜變星》二十一卷。
又與戔通。《易·賁卦》束帛戔戔。《註》引子夏《易》束帛殘殘。
又《魏志》辰韓名樂浪人爲阿殘。東方人名我爲阿,謂樂浪人本其殘餘之人也。
又膾殘,魚名。《皮日休詩》分明數得膾殘魚。
又《高僧傳》明瓚禪師,性懶而食殘,號懶殘。
又《韻補》叶財先切,音前。《班彪·北征賦》首身分而不寤兮,猶數功而辭諐。何夫子之妄說兮,孰云地脈而生殘。
又《夢溪筆談》王聖美治字學,演其義以爲右文。凡字其類在左,其義在右。如木類,其左皆从木。所謂右文者,如戔,少也,水之少者曰淺,金之小者曰錢,歹而小者曰殘,貝之小者曰賤,如此類皆以戔爲義。○按殘義本兼大小而言,姑附記於此。
【花】
花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正字通》草木之葩也。《歐陽修·花品序》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,稱牡丹則直曰花。
又地名。《廣州志》南海縣有花田。
又姓。唐有花驚定。《杜甫詩》成都猛將有花卿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有尚書郞花尹。
又《韻補》音訶。《棗據詩》延首觀神州,廻晴盻曲阿。芳林挺修榦,一歲再三花。《說文》本作華。榮也。从艸,象華葉垂敷之形,亏象蔕萼也。《唐韻古音》按花字,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,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,或是後人攺易。唯《後漢書·李諧·述身賦》曰:樹先春而動色,草迎歲而發花。
又云:肆雕章之腴旨,咀文藝之英華。花字與華用。而五經、諸子、楚辭、先秦、兩漢之書,皆古文相傳,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。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,頒之遠近,以爲楷式,如花字之比,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