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处卑贱

出自:明代·陈第《感古十四首》

拼音:[jū][chǔ,chù][bēi][jiàn]

平仄:平仄平仄

楚昭反国,说反屠羊。
犒师存国,弦高郑商。
居处卑贱,陈义匪常。
谁谓草泽,而乏贞良。
嗟嗟贵仕,名利膏肓。视彼二子,冥鸿天翔。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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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居处】1.指平日的仪容举止。 2.指日常生活。 3.安置;处置。
【卑贱】1.旧时指出身或地位低下:出身~。 2.卑鄙下贱:行为~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居】

居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㞐㝒《廣韻》九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斤於切,音車。《說文》凥處也。从尸,得几而止也。引孝經,仲尼凥,凥謂閒居,如此會意。今文作居。

《廣韻》安也。《書·盤庚》奠厥攸居。《禮·王制》凡居民,量地以制邑,度地以居民,地邑居民,必參相得。

《書·舜典》五宅三居。《註》三居,謂周之夷服,鎮服,蕃服也。

坐也。《論語·陽貨》居,吾語女。

積也,蓄也。《書·皋陶謨》懋遷有無化居。《註》化,易也。謂交易其所居積也。

《史記·平準書》富商穀百數,廢居,居邑。《徐廣註》廢居,貯蓄之名。有所廢,有所蓄,言乗時射利也。

止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秋行春令,師興不居。《疏》不休止也。

海鳥曰爰居。《魯語》爰居止於魯東門外。

姓。漢居般,封宋城侯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之切,音基。語助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公儀仲子之喪,舍其孫而立其子。檀弓曰:何居,我未之前聞也。《註》怪之之辭,猶言何故也。一說何居,猶言此義何處。居讀如字,不必改音基。《集韻》通作其。

叶居御切,音據。《詩·召南》惟鳩居之。叶下御。《唐風》無巳太康,職思其居。叶下瞿。瞿去聲。○按《說文》居,一訓蹲。《長箋》以凥爲凥處,居爲蹲踞。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收入御韻,引《詩》居居懷惡,不相親比,是居有倨音。《正字通》云:蹲踞通作倨。居止,居處,與蹲踞,貴倨,从經史分見可也。

【处】

處【申集中】【虍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

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

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

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

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

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

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

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

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所也。《詩·邶風》爰居爰處,爰喪其馬。《魯語》五三次。《註》次,處也。三處,野、朝、市也。

《集韻》居御切。通據。人名,齊有梁丘處。

通杵。《公羊傳·僖十二年》侯處臼卒。《註》《左傳》作杵臼。《說文》作処。《廣韻》俗作䖏。

【卑】

卑【子集下】【十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府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賔彌切《正韻》逋眉切,。

《韻會》鮮山,在柳州界。

鮮帶約而束之也。

姓。《廣韻》蔡邕胡太傅整。

《前漢·鄒陽傳》封之於有。《註》地名也。音鼻。

音彼。與俾同。《荀子·宥坐篇》民不迷。

音陛。與庳同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輪人爲蓋,上欲尊而宇欲。

【贱】

賤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下也,不貴也。《廣韻》輕賤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,大得民也。《書·旅獒》不貴異物,賤用物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糴甚貴傷民,甚賤傷農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漢北平太守賤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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