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曰】
曰【辰集上】【曰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王伐切,音越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乙聲。亦象口气出也。《註》徐鍇曰:今試言曰,則口開而氣出也。《玉篇》語端也。《廣韻》於也,之也。《增韻》謂也,稱也。《書·堯典》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。○按《古文尙書》曰若作粵若,曰放勳作曰,蓋訓爲語端者與粵通,訓爲詞者則如字耳。
【可】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又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又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又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又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又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又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又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又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【禹】
禹【午集下】【禸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王矩切,音羽。夏王號。《顏師古·曰》禹湯皆字,三王去唐之文,從高古之質,故夏商之王皆以名爲號。
又姓。《王憎孺·百家譜》蘭陵蕭道游娶禹氏。
又諡法。《史記·裴註》受禪成功曰禹。《書疏》淵源流通曰禹。
又《玉篇》舒也。
又《說文》蟲也。
【稷】
稷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0画
〔古文〕,其米爲黃米。《通志》稷苗穗似蘆,而米可食。《月令章句》稷,秋種夏熟,歷四時,備隂陽,穀之貴者。《詩·王風》彼稷之苗。《禮·曲禮》稷曰明粢。
又神名。《風俗通義》稷,五穀之長。五穀衆多,不可徧祭,故立稷而祭之。
又農官名曰后稷。《書·舜典》汝后稷播時百穀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蔡墨曰:稷,田正也。有烈山氏之子曰柱,爲稷,自夏以上祀之。周棄亦爲稷,自商以來祀之。
又疾也。《詩·小雅》旣齊旣稷。《註》齊整稷疾。言祭祀禮容莊敬也。○按《毛傳》訓稷爲疾。鄭箋仍訓黍稷之稷。朱註本《毛傳》,宜从毛訓爲是。
又姓。漢上津令稷嗣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宣十五年》晉侯治兵于稷。《註》稷,晉地。河東聞喜縣西有稷山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西河郡美稷縣。
又與昃通。《穀梁傳·定十五年》戊午日下稷,乃克葬。《註》稷,昃也。下稷謂脯時。○按《隷釋·郙閣。
【配】
配【酉集下】【酉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滂佩切《韻會》滂沛切,音嶏。《說文》酒色也。
又《玉篇》匹也,媲也,對也,當也,合也。《易·繫辭》廣大配天地,變通配四時。《書·君牙》對揚文武之光命追配于前人。
又夫婦曰配偶。《易·蒙卦·納婦吉傳》婦者,配己而成德者也。《詩·大雅》天立厥配,受命旣固。
又《增韻》侑也。《易·豫卦》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《禮·雜記》男子祔于王父則配。
又《禮·禮器》齊人將有事于泰山,必先有事于配林。《註》配林,林名。
又《韻會》流隸也。《王溥·五代會要》晉天福三年,左街從人韓延嗣徒二年半,刺面,配華州,發運務。或曰唐雖有配流嶺南之文,然配法刺面,當始於此。
又《五音集韻》補妹切,音朏。匹也,合也。
又《韻會》叶鋪枚切,音坯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然後宗上帝於明堂,推光武以作配。辨方位而正則,五精帥而來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