执鞭非所好

出自:宋代·李弥逊《春日杂咏九首》

拼音:[zhí][biān][fēi][suǒ][hǎo,hào]

平仄:平平平仄仄

忆昨金门侍,晨参玉佩声。
解缨青琐闼,束载锦官城。
日与长安远,春随上苑生。
执鞭非所好,独抱峦轩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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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执鞭】1.手拿马鞭。指为人驾驭车马。亦指侍奉或追随别人:执鞭之士|执鞭坠镫|今幸执鞭,理当尽遵约束。 2.执教鞭。指当教师。
【非所】1.不按规定时间﹔不时。 2.不是人能够正常生活的地方。指监狱﹑边荒之地等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执】

執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入切《正韻》質入切,音汁。守也,持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允執厥中。

處也。《禮·樂記》師乙曰:請誦其所聞,吾子自執焉。

塞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子玉使伯棼請戰曰:非敢必有功也,願以聞執讒慝之口。

父之友曰執友。《禮·曲禮》見父之執,不問不敢對。《後漢·馬援傳》援爲梁松父執,松貴拜援牀下,援不之答。

捕也。《禮·檀弓》肆諸市朝,而妻妾執。《孟子》執之而已。

姓。

執失代,三字姓。

與慹同。《前漢·朱博傳》豪强執服。《註》謂畏威懾服也。本作,省作執。亦作瓡。

【鞭】

鞭【戌集中】【革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左執鞭弭,右屬櫜鞬。《禮·曲禮》乗路馬,必朝服載鞭策,不敢授綏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市》凡市入,則胥執鞭度守門。《史記·三皇紀》以赤鞭鞭草木。

【非】

非【戌集中】【非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甫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微切,音飛。《說文》違也。从飛下翄,取其相背。《玉篇》不是也。《書·說命》無恥過作非。《易·繫辭》辨是與非。

《玉篇》下也。

《玉篇》隱也。

《增韻》訾也。《孝經·五章》非聖人者無法,非孝者無親。

《玉篇》責也。《前漢·魏相傳》使當世責人非我。

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非山之首,其上多金玉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非子,伯益之後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尾切,音斐。《集韻》本作誹。謗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不入言而腹非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作腹誹。

《鼂錯傳》非謗不治。《註》非,讀曰誹。

《韻會》方未切,音沸。本作誹。義同。

【所】

所【卯集中】【户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

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

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

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

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

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

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

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

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張良傳》父去里所復還。《註》里所,猶里許也。

姓。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。

叶襄里切,音徙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繚以宮牆,四百餘里。離宮別館,三十六所。

【好】

好【丑集下】【女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蒿上聲。美也,善也。《詩·鄭風》琴瑟在御,莫不靜好。

相善也。《詩·衞風》永以爲好也。

好會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琬圭以結好。《左傳·文十二年》藉寡君之命,結二國之好。

人名。張好好,年十三,姣麗善歌,杜牧置樂籍中。見《唐書·杜牧傳》。

曲名。武夷君于山頂會鄕族,仙樂競奏,唱人閒好。見《武夷山志》。

《廣韻》呼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虛到切,音耗。《說文》愛而不釋也。女子之性柔而滯,有所好,則愛而不釋,故於文,女子爲好。《詩·唐風》中心好之。

孔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璧羨尺好,三寸以爲度。《註》羨,徑也。璧羨,以起度也。好,璧孔也。

姓。見《纂文》。

叶呼厚切,音吼。《王褒·講德論》毛嬙西施,善毀者不能蔽其好。嫫母倭傀,善譽者不能揜其醜。

叶滂佩切,音配。《楚辭·九章》自前世之嫉賢兮,謂蕙若其不可佩。妒佳冶之芬芳兮,母姣而自好。

叶呼切,音詬。《詩·唐風》豈無他人,維子之好。叶上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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