堪与拾遗参感寓

出自:宋代·王之望《许总卿见和再用韵》

拼音:[kān][yǔ,yù,yú][shí,shè][yí][cān,shēn,cēn,sān][gǎn][yù]

平仄:平平平平平仄仄

四纪才名庵世务,七年符节坤维住。
褒功屡有玺书来,趋诏尚迟轺传赴。
男儿功多投老遂,烈士心岂随年暮。
松杉顶秃始干云,骏驵齿长方识路。
所临遗迹纪萧规,相继小巫窥禹步。
补公旧处信有幸,顾我非才深自惧。
转粟飞刍驱蜀孤,摘山市马司边互。
伐柯执斧固非难,依样画葫终少误。
解牛毋叹妙肯綮,养虎尤工时喜怒。
騋牝三千归圉师,貔貅十万安都护。
公空遗利悉桑孔,阃将欢心收戍布。
关信增屯烽燧远,边储入粟舟车聚。
未归左右展论思,端为西南重忧顾。
漠北齐盟寻皦日,斗间王气缠非雾。
坐镇全消玉塞尘,召还应及金茎露。
佳句忽贻韶濩作,正音乃许巴渝附。
昼哦蔬饭费三吐,夜诵苇灯残一炷。
欲随骥尾强争驰,暨到蚁封难并鹜。
囊收甚谨加十袭,笔举复停知几度。
试将风格比唐人,堪与拾遗参感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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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拾遗】1.拾取他人的遗失物。也比喻轻而易举:道不拾遗|举秦如鸿毛,取楚若拾遗。 2.补录缺漏。也指补正别人的缺点过失:拾遗汉事|拾遗补缺|补过拾遗。 3.唐代谏官名。
【感寓】寄托感慨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堪】

堪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唐韻》口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枯含切《正韻》苦含切,音戡。《說文》勝也。

任也,可也。《家語》子貢曰:吳王爲人猛暴,羣臣不堪。《羊祜讓開府表》臣有何功,可以堪之。

堪輿,天地總名。《范浚心箴》茫茫堪輿,俯仰無垠。

《孟康曰》堪輿,神名,造輿宅書者。

山形奇怪也。《揚雄·蜀都賦》堪當隱倚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八元仲堪之後。

《說文》地突也。《徐鉉註》地穴中出也,據此與龕同。

《集韻》楚錦切,音墋。土也。一曰不淸澄。通作勘,戡。別作龕。《正字通》經傳錯互者,因聲近而譌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拾】

拾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是執切《集韻》寔入切《正韻》寔執切,音十。《說文》掇也。《廣韻》收也,斂也。《左傳·昭三年》無備而官辦者,猶拾瀋也。《註》猶拾汁,終不可得。《前漢·夏侯勝傳》經術苟明,其取靑紫如俛拾地芥。

《汲黯傳》補過拾遺,臣之願也。

拾遺,官名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補闕拾遺,掌供奉諷諫。

不知而問曰拾沒。俗譌爲什麽。一曰射韝也。著於左臂以遂弦。《詩·小雅》決拾旣佽。《傳》決,鉤弦也。拾,遂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袒決遂。《註》遂,射韝也。以韋爲之,其非射時則謂之拾。拾,斂也,所以蔽膚斂衣也。

今官文書借爲數目之十字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極葉切,音笈。更也。《禮·投壷》左右告矢,具請拾投。《疏》賔主更遞而投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取弓矢拾。《疏》遞取弓矢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極業切,音跲。義同。

實攝切,音涉。躡足升也。《禮·曲禮》拾級聚足,連步以上。《註》拾當爲涉聲之誤也。級,等也。《正韻》涉拾失涉切,音攝,義同。疑韻切有脫誤。

【遗】

遺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〔古文〕音夷。《說文》亡也。《易·泰卦》不遐遺。《註》用心弘大,無所遺棄也。《詩·小雅》棄予如遺。《註》言忘去不復存省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刺》三曰遺忘。

《正韻》失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功不遺矣。《後漢·桓榮傳》慮無遺計。

《集韻》餘也。《禮·樂記》有遺音者矣。《註》有不盡之音。《屈原·離騷》依彭咸之遺則。《註》遺,餘也。

留也。《書·大誥》寧王遺我大寶龜。《左傳·昭十九年》古之遺愛也。

《字彙補》便旋也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小遺殿上。《南史·謝幾卿傳》小遺沾令史。《註》卽俗言小便也。

《正字通》遺遺,與委蛇通。《戰國策》出遺遺之門。《註》言其路逶迤也。《管子·樞言篇》遺遺乎若有從治。

姓。魯費宰南遺之後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以醉切,遺去聲。投贈也,餽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遺人註》以物有所餽遺也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請以遺之。

《玉篇》余恚切《正韻》于位切,。

《集韻》徐醉切,音遂。盈之切,音怡。愈水切,音唯。義同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旬爲切《等韻》似爲切。與隨同。謙以下人也。《詩·小雅》莫肯下遺。《註》遺,音隨。

【参】

參【子集下】【厶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倉含切,音驂。《集韻》謀度也,閒厠也。

《玉篇》相謁也。《廣韻》參,承也,覲也。

《增韻》干與也,參錯也。

《韻會》三相參爲參,五相伍爲伍。《易·繫辭》參伍以變。《韻會》左傳,自參以上。周禮,設其參。皆謂三相參列也。後世參軍,參謀,參知政事,蓋取此義。

星名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參爲白虎三星,直者是爲衡石。《註》參三星者,白虎宿中,東西直似稱衡也。

《唐韻》所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疏簪切,音森。《說文》商星也。本作曑,从晶㐱聲。《徐曰》其上晶與星同義也。今文作參。

《韻會》叢立貌。《束皙·補亡詩》參參其穡。《論語》立則見其參於前。

姓。《廣韻》祝融之後。

人參。藥名。本作薓。

《唐韻》楚簪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初簪切,音嵾。《廣韻》同嵾。嵾嵳,不齊貌。《詩·周南》參差荇菜。

《張衡·思賦》長余佩之參參。《註》長貌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桑感切,音糝。雜也。《韻會》與糝同。《周禮·天官·司裘註》大射,大侯九十,參七十,干五十。

《正韻》七紺切,音摻。曲名。

參鼓,亦作摻鼓。

與三通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分去一。

【感】

感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古禫切,甘上聲。《廣韻》動也。从心咸聲。《增韻》格也,觸也。《易·咸卦》天地感而萬物化生,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

《字彙補》戸坎切。與撼通。《詩·召南》無感我帨兮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胡紺切。與憾通。恨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一年》唯蔡於感。咸有感義,故感字从咸。

【寓】

寓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唐韻》牛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元具切,音遇。《說文》寄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大夫寓祭器於大夫,士寓祭器於士。

《郊特牲》諸侯不臣寓公。《註》謂失地之君,寄寓其國也。

居也。《孟子》無寓人於我室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韓厥曰:請寓乗。

屬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君憑軾而觀之,得臣與寓目焉。

托也。《史記·莊周傳》著書十餘萬言,大抵率寓言也。

鳥名,如䑕而鳥翼,其音如羊,可以禦兵,見《山海經》。

《爾雅·釋獸》有寓屬。《註》謂獼猴之類。寄寓木上,故曰寓。

《正韻》牛居切,音魚。義同。《集韻》或作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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