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吏或弄法

出自:宋代·强至《送陈郎中泗州得替》

拼音:[xià][lì][huò][nòng,lòng][fǎ]

平仄:仄仄仄仄仄

历选临淮守,多闻政术偏。
若柔非似水,即是急如弦。
下吏或弄法,属僚时窃权。
邀权沸钟鼓,市誉饰庖笾。
此弊岁月久,何人才业全。
我公来作郡,众口悉称贤。
宽猛履中道,勤劳经比年。
宪章难尔枉,纲纪自吾专。
间喜文字饮,懒开歌舞筵。
迎宾常倒屣,酌水每留钱。
无愧古循吏,岂同今备员。
频升功状最,宜待宠章甄。
上意深嘉乃,高怀遽撇然。
琳宫愿监董,铃阁厌拘牵。
帝惜惟良去,公逾所请坚。
俄闻拜俞诏,得往阅陈编。
未可谋真隐,行当被峻迁。
散材蒙剪拂,殊遇绝夤缘。
有立期他日,无望报二天。
聊将感知泪,洒送北归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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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下吏】低级官吏;属吏。
【弄法】1.谓玩弄法律条文以营私舞弊。 2.耍弄法术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下】

下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丅遐上聲。在下之下,對上之稱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地者親下。

《說文》底也。《玉篇》後也。

賤也。

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始見于君,執摯至下。《鄭註》下謂君所。《賈疏》不言所而言下者。凡臣視袷已下,故言下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亥駕切,遐去聲。《正韻》降也,自上而下也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。《詩序》君能下下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下,落也。《郉疏》下者,自上而落也。草曰零,木曰落。

去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士》歲登,下其損益之數。

《韻補》叶後五切,音戶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奠之,宗室牖下。與女叶。《吳棫曰》毛詩下字一十有七,陸德明皆此讀。《第·古音考》與吳同。

叶胡佐切,音賀。《曹丕·寡婦賦》風至兮淸厲,隂雲曀兮雨未下。伏枕兮忘寐,逮乎朝兮起坐。

【吏】

吏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力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良志切《正韻》力地切,于天子也,曰天子之吏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王使委于三吏。《註》三吏,三公也。

《韻會》府史之屬亦曰吏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則,三曰廢置以馭其吏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秩四百石至二百石,是爲長吏。百石以下,有斗食佐史之秩,是爲少吏。《註》師古曰:吏,理也。主理其縣內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漢吏宗,王莽時人。

《五音集韻》神至切,音示。奉也,職事也,勞也。《說文》本作叓。

【或】

或【卯集中】【戈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《集韻》越逼切,音閾。《說文》邦也。从口从戈,以守一。一,地也。通作域。

《廣韻》胡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穫北切,音惑。疑也。凡或人或曰皆闕疑之辭。《易·乾卦》或躍在淵。《朱子·本義》疑而未定之辭。

與惑通。怪也。《孟子》無或乎王之不智也。◎按六書有假借,或本是邦或字,借爲疑或字,後人加土爲域,加心爲惑。而於或字,止作或人或曰之用,幷其本義而忘之矣。

【弄】

弄【寅集下】【廾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盧貢切,籠去聲。《爾雅·釋言》玩也。《疏》謂玩好也。《詩·小雅》載弄之璋。《前漢·趙堯傳》高祖持御史大夫印弄之。

戲也。《左傳·僖九年》夷吾弱不好弄。《註》弄,戲也。《前漢·昭帝紀》上耕於鉤盾弄田。《註》師古曰:弄田,謂宴游之田。

《韻會》侮也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自公卿在位,朔皆敖弄,無所爲屈。

樂曲曰弄。《晉書·桓伊傳》王徽之泊舟靑溪側,令人謂伊曰:聞君善吹笛,試爲我一奏。伊便下車,踞胡牀,爲作三調。弄畢。便上車去。《南史·隱逸傳》宗少文善琴,古有金石弄,惟少文傳焉。《嵆康·琴賦》改韻易調,奇弄乃發。

《字彙》巷也。

【法】

法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佱灋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
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
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
曰法。

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
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法地。

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
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
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
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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