卮酒不暇执

出自:宋代·司马光《送刘促通知泾州》

拼音:[zhī][jiǔ][bù,fǒu][xiá][zhí]

平仄:平仄仄平平

四载一相逢,相逢遽为别。
侪辈日萧条,与君俱白发。
卮酒不暇执,旧游那复说。
忽忽无他言,暑行戒饥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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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卮酒】犹言杯酒。
【不暇】没有时间;来不及:应接不暇|不暇他顾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卮】

卮【子集下】【卩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章移切《正韻》旨而切,音支。《說文》圜器也。一名觛,所以節飮食。《玉篇》酒漿器也。受四升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上置酒未央宮,奉玉卮,爲太上皇壽。

《文中子·守弱篇》三皇五帝有觀戒之器,命曰侑卮。《註》器也。《莊子·寓言篇》卮言日出。《註》酒器滿則傾,空則仰,比之于言,因物隨變也。

《史記·貨殖傳》巴蜀,地饒卮薑。《註》徐廣曰:音支,煙支也。

《韻會》或作巵。《集韻》亦作觶。

《集韻》丘奇切,音。器名也。卮言日出。李軌讀。

【酒】

酒【酉集下】【酉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子酉切,愀上聲。《說文》就也,所以就人性之善惡。一曰造也。吉凶所造也。《釋名》酒,酉也,釀之米麴,酉澤久而味美也。亦言踧也,能否皆彊相踧持飮之也。

入口咽之,皆踧其面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酒正》辨三酒之物,一曰事酒,二曰昔酒,三曰淸酒。《註》事酒,有事而飮也。昔酒,無事而飮也。淸酒,祭祀之酒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酒,百藥之長。《東方朔傳》銷憂者莫若酒。《江純·酒誥》酒之所興,肇自上皇,成之帝女,一曰杜康。

酒,明水也。《禮·明堂位》夏后氏尚明水,殷尚醴,周尚酒。

天酒,甘露也。《瑞應圖》王者施德惠,則甘露降,一名天酒。

官名。《周禮·天官》酒正。《註》酒官之長。《又》女酒。《註》女奴曉酒者。

祭酒,尊稱之號。《前漢·伍被傳》號爲劉氏祭酒。《註》祭時惟尊長酹酒也。

酒旗,星名。《曹植·酒賦》仰漢旗之景曜,協嘉號於天辰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莊二十二年》王與虢公酒泉之邑。《註》邑在河南。

《前漢·武帝紀》以其地爲武威酒泉郡。《註》酒泉,今肅州。

姓。明有酒好德。

人名。《史記·晉世家》靜公俱酒。

《韻補》叶子小切,音剿。《詩·鄭風》叔于狩,巷無飮酒。豈無飮酒,不如叔也,洵美且好。《易林》白茅醴酒,靈巫拜禱。神嘻飮食,使人壽老。

叶子與切,音苴。《張超·誚靑衣賦》東向長跪,接狎歡酒。悉請諸靈,邪僻無主。

【不】

不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

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

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

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

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

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䳡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䳡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䳕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謂之隹,揚州人亦然。

未定之辭也。《陶潛詩》未知從今去,當復如此不。

姓。《晉書》汲郡人不準。◎按《正字通》云:不姓之不,轉注古音,音彪。

《正韻》芳無切。與柎通。花萼跗也。《詩·小雅》鄂不韡韡。《鄭箋》承華者,鄂也。不當作柎。鄭樵曰:不象萼蔕形。與旉通。《陸璣詩疏》柎作跗。《束皙·補亡詩》白華絳趺。《唐詩》紅萼靑趺皆因之。

華不注,山名,在濟南城東北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晉卻克戰于鞌,齊師敗績。逐之,三周華不注。《伏琛齊記》引摯虞畿服經,不,與詩鄂不之不同。李白詩:兹山何峻秀,彩翠如芙蓉。蓋因華跗而比擬之。胡傳讀不如卜,非。

《古詩·日出東南隅行》使君謝羅敷,還可共載不。羅敷前致辭,使君亦何愚。使君自有婦,羅敷自有夫。〇按愚當讀若吾,疑模切,與敷不夫叶。敷不夫本同模韻,《正字通》不改音符,叶夫愚,非是。

與丕同。《書·大誥》爾丕克遠省。馬融作不。《秦·詛楚文》不顯大神巫咸。《秦·和鐘銘》不顯皇祖。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。不顯不承,猶書云丕顯丕承也。

《韻補》叶補美切,音彼。《荀子·賦篇》然易知,而致有理者與。君子所敬,而小人所不者與。所不謂小人所鄙也。《正字通》不字在入聲者,方音各殊,或讀逋入聲,或讀杯入聲。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,今北方讀如幫鋪切,雖入聲轉平,其義則一也。

【暇】

暇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胡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亥駕切,音夏。《說文》閑也。《書·酒誥》不敢自暇自逸。《傳》不敢自寬暇自逸豫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凡物之壯大者而愛偉之謂之夏,周鄭之閒謂之暇。《註》暇音賈。

與假同。《王粲·登樓賦》聊暇日以銷憂。《註》暇,古雅反。或作假。

《韻補》叶後五切。《詩·小雅》迨我暇矣,飮此湑矣。《毛詩·古音考》暇音甫。

叶胡故切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因秦宮室,據其府庫。作洛之制,我則未暇。

【执】

執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入切《正韻》質入切,音汁。守也,持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允執厥中。

處也。《禮·樂記》師乙曰:請誦其所聞,吾子自執焉。

塞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子玉使伯棼請戰曰:非敢必有功也,願以聞執讒慝之口。

父之友曰執友。《禮·曲禮》見父之執,不問不敢對。《後漢·馬援傳》援爲梁松父執,松貴拜援牀下,援不之答。

捕也。《禮·檀弓》肆諸市朝,而妻妾執。《孟子》執之而已。

姓。

執失代,三字姓。

與慹同。《前漢·朱博傳》豪强執服。《註》謂畏威懾服也。本作,省作執。亦作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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