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人】
人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音仁。《說文》天地之性最貴者也。《釋名》人,仁也,仁生物也。《禮·禮運》人者,天地之德,隂陽之交,鬼神之會,五行之秀氣也。
又一人,君也。《書·呂》一人有慶,兆民賴之。
又予一人,天子自稱也。《湯誥》嗟爾萬方有衆,明聽予一人誥。
又二人,父母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明發不寐,有懷二人。
又左人,中人,翟國二邑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》有庖人,亨人,漿人,凌人之類。
又楓人,老楓所化,見《朝野僉載》。
又蒲人,艾人,見《歲時記》。
又姓。明人傑。
又左人,聞人,俱複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如延切,音然。《劉向·列女頌》望色請罪,桓公嘉焉。厥後治內,立爲夫人。
【声】
声【丑集中】【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字彙》同聖平聲。《說文》音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,聲依永,律和聲。《傳》聲謂五聲,宮商角徵羽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夏之月,止聲色。《註》聲謂樂也。
又凡響曰聲。《張載·正蒙》聲者,形氣相軋而成。兩氣者,谷響雷聲之類。兩形者,桴鼓叩擊之類。形軋氣,羽扇敲矢之類。氣軋形,人聲笙簧之類。皆物感之良能,人習而不察耳。《韻會》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。
又聲敎。《書·禹貢》東漸于海,西被于流沙,朔南曁聲敎,訖于四海。《左傳·文六年》樹之風聲。《註》因土地風俗,爲立聲敎之法。
又聲譽。《孟子》故聲聞過情,君子恥之。《註》聲聞,名譽也。
又宣也。《孟子》金聲而玉振之也。《註》聲,宣也。
又《諡法》不生其國曰聲。《註》生于外家。《春秋·經傳集解》繼室以聲子,生隱公。《註》聲,諡也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尸羊切,音商。《韓愈·贈張籍詩》嬌兒未絕乳,念之不能忘。忽如在其側,耳若聞啼聲。
【澹】
澹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徒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杜覽切,談上聲。澹淡,水貌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隨風澹淡。《註》淡,音琰。
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澹水承澧水于作唐縣。
又恬靜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澹兮其若海。
又平澹也。《韓愈詩》姦窮怪變得,往往造平澹。
又動也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相放,震澹心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濫切,音啖。水搖動貌。《宋玉·高唐賦》水澹澹而盤紆。
又安也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澹容與,獻壽觴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甘切《正韻》徒監切,音談。澹臺,複姓。一曰水貌。
又《集韻》都甘切,音儋。《史記·馮唐傳》破東胡,滅澹林。《註》澹林,一作襜襤。
又《集韻》時豔切。與贍同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竭天下資財,以奉其政,猶不足以澹其欲。《註》古與贍通。
【荡】
蕩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徒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待朗切,音盪。大也。《論語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。
又《釋名》蕩,排盪去穢垢也。《禮·昏義》蕩天下之隂事。
又《禮·月令》仲冬諸生蕩。《註》蕩謂物動萌芽也。
又《書·畢命》以蕩陵德。《傳》放蕩也。
又《書·盤庚》今我民用,蕩析離居。《註》播蕩也。
又《詩·大雅》蕩蕩上帝。《傳》蕩蕩,法度廢壞貌。
又姓。《春秋·僖二十五年註》宋桓公生子蕩,後以蕩爲氏。
又他浪切,音儻。義同。
又底朗切,音黨。《周禮·地官·稻人》以溝蕩水。《註》謂以溝行水也。
又《前漢·揚雄傳》雄爲人易佚蕩。《註》佚蕩,緩也。
又他郞切,音湯。地名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止于蕩隂不進。《註》河內有蕩隂縣。
又水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蕩水東至內黃澤。
又坦朗切。平易也。《詩·齊風》魯道有蕩。徐邈讀帑。
【花】
花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正字通》草木之葩也。《歐陽修·花品序》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,稱牡丹則直曰花。
又地名。《廣州志》南海縣有花田。
又姓。唐有花驚定。《杜甫詩》成都猛將有花卿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有尚書郞花尹。
又《韻補》音訶。《棗據詩》延首觀神州,廻晴盻曲阿。芳林挺修榦,一歲再三花。《說文》本作華。榮也。从艸,象華葉垂敷之形,亏象蔕萼也。《唐韻古音》按花字,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,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,或是後人攺易。唯《後漢書·李諧·述身賦》曰:樹先春而動色,草迎歲而發花。
又云:肆雕章之腴旨,咀文藝之英華。花字與華用。而五經、諸子、楚辭、先秦、兩漢之書,皆古文相傳,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。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,頒之遠近,以爲楷式,如花字之比,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。
【里】
里【酉集下】【里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良已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法志》在壄曰廬,在邑曰里。《風俗通》五家爲軌,十軌爲里。里者,止也,五十家共居止也。
又《正韻》路程,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。
又憂也。《詩·大雅》瞻卬昊天,云如何里。《箋》里,憂也。
又姓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鄭之未災也,里析告子產。《註》里析,鄭大夫。
又百里、相里,複姓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子臧得罪而出,誘子華而殺之南里。《註》南里,鄭地。
又山名。《史記·封禪書註》高里山,在泰山下。
又《五代史·附錄》契丹所居曰梟羅箇沒里。《註》沒里者,河也。
又古夫稱妻曰鄕里。《南史·張彪傳》我不忍令鄕里落它處。《沈約·山隂柳家女詩》還家問鄕里,詎堪持作夫。
又《正韻》漢制:長安有戚里,人君姻戚居之,後世因謂外戚爲戚里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匠人》里爲式,然後可以傳衆方。《註》里,讀爲已,聲之誤也。《釋文》里,音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