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一】
一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1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弌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於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益悉切,漪入聲。《說文》惟初大始,道立於一。造分天地,化成萬物。《廣韻》數之始也,物之極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道生一,一生二。
又《廣韻》同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樂政,其極一也。《史記·儒林傳》韓生推詩之意,而爲內外傳數萬言,其語頗與齊魯閒殊,然其歸一也。
又少也。《顏延之·庭誥文》選書務一不尚煩密。《何承天·答顏永嘉書》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。
又《增韻》純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下之動貞夫一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天得一以淸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盈,萬物得一以生,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。
又均也。《唐書·薛平傳》兵鎧完礪,徭賦均一。
又誠也。《中庸》所以行之者,一也。
又正一。《唐書·司馬承楨傳》得陶隱居正一法,逮四世矣。
又一一。《韓非子·內儲篇》南郭處士請爲齊宣王吹竽。宣王悅之,廩食以數百人。湣王立,好一一聽之,處士逃。《韓愈詩》一一欲誰憐。《蘇軾詩》好語似珠穿一一。
又《星經》天一星,在紫微宮門外。太一星,在天一南半度。
又太一,山名,卽終南山。一名太乙。
又三一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以太牢祀三一。《註》天一,地一,泰一。泰一者,天地未分元氣也。
又尺一,詔版也。《後漢·蕃傳》尺一選舉。《註》版長尺一,以寫詔書。
又百一,詩篇名,魏應璩著。
又姓,明一炫宗。
又三字姓。北魏有一那婁氏,後改婁氏。
又一二三作壹貳叄。《大學》壹是皆以修身爲本。《史記·禮書》總一海內。《前漢·霍光傳》作總壹。《六書故》今惟財用出納之簿書,用壹貳叄以防姦易。
又《韻補》叶於利切,音懿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藿蒳豆蔲,薑彙非一。江蘺之屬,海苔之類。
又叶弦雞切,音兮。《參同契》白者金精,黑者水基。水者道樞,其數名一。
【从】
从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說文》從本字。《陸佃曰》二人向陽爲从,向隂爲比。士之趨嚮,不可不愼。(從)《廣韻》疾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牆容切,俗平聲。《說文》本作从。相聽也。《書·益稷》汝無面從。《說命》后從諫則聖。
又《廣韻》就也。《易·乾卦》雲從龍,風從虎。《禮·曲禮》謀于長者,必操几杖以從之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自也。《詩·小雅》伊誰云從。《箋》言譖我者,是言從誰生乎。《晉書·明帝紀》不聞人從日邊來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漢有將軍從公。《何氏姓苑》今東筦人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》從容以和。《禮·中庸》從容中道。
又《集韻》書容切,音舂。從容,久意。《禮·學記》待其從容,然後盡其聲。
又《集韻》將容切,音蹤。東西曰衡,南北曰從。《詩·齊風》衡從其畝。《史記·蘇秦傳》從合則楚王,衡成則秦帝。
又與蹤通。《史記·聶政傳》重自以絕從。《前漢·張湯傳》從迹安起。
又《集韻》祖動切,音總。太高貌。《韻會》髻高也。《禮·檀弓》尔無從從爾。
又《集韻》鋤江切,浞平聲。義同。
又《唐韻》慈用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才用切,。隨行也。《詩·齊風》其從如雲。《論語》從我者,其由與。
又《韻會》從天子曰法從,侍從。《書·囧命》其侍御僕從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趙昭儀,每上甘泉常法從。《註》師古曰:以法言當從耳。一曰從,法駕也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羽林郞掌宿衞侍從。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似用切,音頌。同宗也。《爾雅·釋親》父之世父,叔父爲從祖,祖父。父之世母,叔母爲從祖,祖母。《釋名》從祖父母,言從己親祖別而下也,亦言隨從己祖以爲名也。
又《集韻》子用切。與縱同。《禮·曲禮》欲不可從。《論語》從之純如也。(從)
【违】
違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羽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非切,音幃。《說文》離也。《廣韻》背也。《書·堯典》靜言庸違。《註》行事則違背之也。
又《正韻》避也,去之也。《易·乾卦》憂則違之。《註》知難而避也。《禮·表記》事君三違,而不出境。《註》違猶去也。《論語》違之之一邦。
又《韻會》奔放曰違。《左傳·宣十年》凡諸侯之大夫違。《疏》窘迫而奔,及以禮見放,通謂之違。
又邪惡也,過失也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昭德塞違。《註》塞違,謂閉塞邪違也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有違失,則劾奏。
又蓄怨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否則厥心違怨。《註》違怨者,怨之蓄于中也。
又《韻會》依違,不決也。一作猗違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依違以惟,未能修明。
又《孔光傳》猗違者連歲。《註》猶依違也。依且違,言兩可也。
【事】
事【子集上】【亅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叓音示。大曰政,小曰事。《廣韻》使也,立也,由也。《釋名》事,偉也。偉立也。凡所立之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。
又《詩·小雅》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《註》三公也。
又《詩·大雅》三事就緒。《註》三農之事也。
又奉也。《禮·曲禮》年長以倍。則父事之。
又營也,治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,見參不事事。
又《廣韻》《類篇》側吏切。事刃,與倳剚同。別見人部倳字註。
又《韻補》叶逝支切,音時。《蔡邕詞》帝曰休哉,命公三事。乃耀柔嘉,是式百司。
又叶詩紙切,音始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用之,公侯之事。叶沚。
又叶疎語切,書上聲。《韓非子·揚權篇》使雞司夜,令狸執鼠。皆用其能,上乃無事。
又叶常御切,音樹。《易林》雖慍不去,復職內事。
【已】
已【寅集中】【己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羊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音以。《玉篇》止也,畢也,訖也。《廣韻》成也。《集韻》卒事之辭。《易·損卦》已事遄往。
又《玉篇》退也。《廣韻》去也,棄也。《書·堯典》試可乃已。《論語》三已之。
又太也。《廣韻》已,甚也。《孟子》仲尼不爲已甚者。《註》不欲爲已甚,太過也。
又《廣韻》過事語辭。《史記·灌夫傳》已然諾。《註》索隱曰:謂已許諾,必使副其前言也。
又《類篇》語已也。《增韻》語終辭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亦無及已。
又踰時曰已而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已而有娠。
又與以通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人之所以爲人者,何已也。曰:以其有辨也。《前漢·張良傳》殷事以畢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羊吏切,音異。義同。
【判】
判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半切,音泮。《說文》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《玉篇》分散也。
又《增韻》半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媒氏》掌萬民之判。《註》判,半也。得耦爲合,主合其半。
又《周禮·秋官·朝士》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。《註》判,分半而合者,故書判爲辨。
又《前漢·翟方進傳》天地判合。《註》師古曰:判之言片也。
又斷也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試身言書判。
又《韻會》宰相出典州曰判。
又通作牉。《字林》牉合其半,以成夫婦。《儀禮·喪服禮》夫妻牉合。
又通作泮。《史記·陸賈傳》自天地剖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