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bǎi][lǐ][mò,mù][xián][mín][shè][zhǎi]
平仄:仄仄仄平平仄仄
身作涪江未归客,更送行人出南陌。
行人磊落高皇孙,桃李賨城看朱白。
高才触事无不尔,百里莫嫌民社窄。
鲁恭卓茂意何者,岂有居官名赫赫。
不须打鸭惊鸳鸯,抵几疾书呼五百。
阿奴公退在眼底,可以弹琴把书册。
此时尚及诗筒来,谈笑千山万山隔。
【百里】1.一百里。谓距离甚远。 2.古时诸侯封地范围。《孟子.万章下》:"天子之制,地方千里,公侯皆方百里。"后用以称诸侯国。参见"百里之命"。 3.亦谓地小。 4.古时一县所辖之地。因以为县的代称。 5.借指县令。 6.宝剑名。 7.复姓。春秋秦有百里奚。见《孟子.万章上》。
【民社】1.民间祭祀土神。 2.指人民和社稷。 3.引申指民间。 4.指州﹑县等地方。亦借指地方长官。 5.古代民间自行结集的团体。 6.民国初年拥护黎元洪的政治组织。
【百】
百【午集中】【白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1画
〔古文〕博陌切,音伯。《說文》十十也。从一白。數十十爲一百。百,白也。十百爲一貫。貫,章也。《徐曰》章,以詩言之一章也。百亦成數。會意字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紀于一,協于十,長于百,大于千,衍于萬。
又眾多也。《易·繫辭》百官以治。《書·堯典》平章百姓。《後漢·明帝紀》百蠻貢職。
又百里,劒名。百錬,刀名。見《古今注》。
又百鷯。鳥名。見《大戴禮》。
又百足,蟲名。《博物志》百足,一名馬蚿。
又百合,草名。《譚子化書》山蚯化爲百合。
又地名。隋百泉縣,唐百文縣。
又國名。《北史·百濟傳》百濟國,馬韓之屬,在遼東之東。
又姓。百豐,列子弟子。
又複姓。《風俗通》秦百里奚之後,其先虞人,家于百里,因氏焉。
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白切,音陌。勵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距躍三百,曲踴三百。《註》言每跳皆勉力爲之。
又唐謂行杖人曰五百。《後漢·曹節傳註》五百字,本爲伍佰。伍,當也。佰,道也。使之導引,當道陌中,以驅除也。《續志》五百赤幘絳褠,卽今行鞭杖者,亦作伍佰。
又叶伯各切,音博。《前漢·季布傳》得黃金百,不如得季布諾。《易林》營城洛邑,周公所作。世建三十,歷年八百。
又叶畢吉切,音必。《歐陽修·潭園詩》一華聊一醉,盡醉猶須百。而我病不㱃,對花空嘆息。
【里】
里【酉集下】【里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良已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法志》在壄曰廬,在邑曰里。《風俗通》五家爲軌,十軌爲里。里者,止也,五十家共居止也。
又《正韻》路程,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。
又憂也。《詩·大雅》瞻卬昊天,云如何里。《箋》里,憂也。
又姓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鄭之未災也,里析告子產。《註》里析,鄭大夫。
又百里、相里,複姓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子臧得罪而出,誘子華而殺之南里。《註》南里,鄭地。
又山名。《史記·封禪書註》高里山,在泰山下。
又《五代史·附錄》契丹所居曰梟羅箇沒里。《註》沒里者,河也。
又古夫稱妻曰鄕里。《南史·張彪傳》我不忍令鄕里落它處。《沈約·山隂柳家女詩》還家問鄕里,詎堪持作夫。
又《正韻》漢制:長安有戚里,人君姻戚居之,後世因謂外戚爲戚里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匠人》里爲式,然後可以傳衆方。《註》里,讀爲已,聲之誤也。《釋文》里,音以。
【莫】
莫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音寞。《韻會》無也,勿也,不可也。《易·繫辭》莫之與,則傷之者至矣。
又定也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,求民之莫。
又謀也。《詩·小雅》秩秩大猷,聖人莫之。
又《博雅》强也。《論語》文莫吾猶人也。《晉書·欒肇·論語駁曰》燕齊謂勉强爲文莫。《揚子·方言》侔莫,强也,凡勞而相勉謂之侔莫。《淮南子·謬稱訓》猶未之莫與。《註》莫,勉之也。
又削也。《管子·制分篇》屠牛垣,朝解九牛而刀可莫鐵。
又《博雅》莫莫,茂也。《詩·周南》維葉莫莫。《註》莫莫,茂密之貌。
又《莊子·逍遙遊》廣莫之野。《註》莫,大也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卽幕氏省文。漢有富人莫氏,見《游俠傳》。唐有比部員外郎莫藏用。
又《史記·夏本紀註》五湖之一有莫湖。
又與瘼通。《詩·小雅》莫此下民。
又與幕通。《史記·李廣傳》莫府省約文書籍事。
又《說文》莫故切。同暮。《易·夬卦》莫夜有戎。
又菜也。《詩·魏風》彼汾沮洳,言采其莫。《註》音暮。《陸璣疏》莫,莖大如箸,赤節,節一葉,似柳葉,厚而長,有毛刺,今人繅以取繭緒。其味酢而滑,始生可以爲羹,又可生食。五方通謂之酸迷,冀州人謂之乾絳,河、汾之閒謂之莫。
又通膜。《禮·內則》去其皽。《註》皽謂皮肉之上魄莫也。
又《韻會》莫白切,音陌。靜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婦莫莫。《註》言淸靜而敬至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德正應和曰莫。
又《唐韻古音》平聲,音謨。《漢書》註引《詩》聖人莫之作謨。《直音》作。
【嫌】
嫌【丑集下】【女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廣韻》戸兼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賢兼切《正韻》胡兼切,協平聲。《說文》不平於心也。一曰疑也。《禮·曲禮》禮者,所以定親疎,决嫌疑也。《又》禮不諱嫌名。《後漢·馮異傳》帝曰:將軍何嫌何疑,而有懼意。《唐書·尉遲敬德傳》秦王謂尉遲敬德曰:丈夫意氣相期,勿以小嫌介意。《集韻》或作慊。
【民】
民【辰集下】【氏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1画
〔古文〕彌鄰切,音泯。《說文》衆萌也。言萌而無識也。《易·師卦》君子以容民畜衆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后非民罔使,民非后罔治。《禮·緇衣》民以君爲心,君以民爲體。
又四民。《穀梁傳·成元年》古者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民,有工民。《註》德能居位曰士,辟土植穀曰農,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,通財貨曰商。
又司民,星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及孟冬祀司民之日,獻其數于王。《註》司民,軒轅角也。《釋文》軒轅十七星,如龍形,有兩角,角有大民、小民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掌登萬民之數,自生齒以上,皆書於版。
又民曹,漢官名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。《註》《蔡質·漢舊儀》曰:典膳治功作,監池、苑囿、盜賊事。
又民部,今戸部也。《文獻通考》漢置尚書郞四人,其一人主財帛委輸。至魏文帝,置度支尚書寺,專掌軍國支計。吳有戸部,晉有度支,皆主筭也。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,如《周禮》之制,隋初有度支尚書,則幷後周民部之職。開皇二年,改度支爲民部。永徽初,改民部爲戸部。
又北方有比肩民,見《爾雅·釋地》。南方有裸民,見《呂氏春秋》。
又白民國,白身,背有角,乗之壽二千歲。羽民國,其民皆生羽毛。卵民國,其民皆生卵。毛民國,其民皆生毛。
又有勞民、搖民、壎民、盈民、臷民、蜮民諸國,見《山海經》。
又鶴民國,人長三寸,日行千里,見《窮神祕苑》。
又姓,見《姓苑》。
又叶鄰知切,音離。《夏禹襄陵操》洪水滔天,下民愁悲。上帝愈咨,三過吾門不入。父子道衰,嗟嗟不欲煩下民。
又叶彌延切,音眠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齊彼蛩蛩獸,舉動不相捐。生有同穴好,死成倂棺民。《六書略》民,象俯首力作之形。○按民字之義非一。有總言人者,《詩》天生蒸民,厥初生民。是也。有對君而言者,《書》民惟邦本。是也。有別於在位而言者,《詩》宜民宜人。註:人謂臣,民謂衆庶。是也。有對幽而言者,《論語》務民之義,《左傳》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。是也。有對已而言者,《詩》民莫不穀,我獨于罹。是也。有對農而言者,《漢·食貨志》粟甚貴傷民,甚賤傷農。是也。况四民兼士農工商,豈力田始稱民乎。《六書略》之說穿鑿,不可從。
【社】
社【午集下】【示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常者切,闍上聲。土地神主也。《禮·祭義》建國之神位,右社稷而左宗廟。《詩·小雅》以社以方。《疏》社,五土之神,能生萬物者,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。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,能平九州,故祀以爲社。后土,土官之名,故世人謂社爲后土。杜預曰:在家則主中霤,在野則爲社。《白虎通》人非土不立,封土立社,示有土也。《禮·祭法》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,王自爲立社曰王社,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,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,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。
又《郊特牲》社祭土,而主隂氣也。天子大社,必受霜露風雨,以達天地之氣也。○按:社爲地祭,但祭有二祭法,大社卽《郊特牲》所云受霜露風雨,以達天地之氣者,曰方丘,亦曰太折。夏日至,地示之祭,於此行焉,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。
又王社,《載芟》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,《良耜》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,於此行焉,祭土穀之神,而以句龍后稷配,此庫門內右之社,不與郊稱者也。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,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,均名爲社,而大小則不同耳。
又私社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建昭五年,兗州刺吏浩賞,禁民私所自立社。《臣瓚註》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,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,是私社也。
又書社。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。《註》二十五家爲里,里各立社。書社者,書其社之人名於籍。
又社日。《月令廣義》立春後五戊爲春社,立秋後五戊爲秋社。
又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。《事文類聚》遠公結白蓮社,以書招淵明。
又謝靈運求入淨社,遠師以心雜止之。
又江淮謂母爲社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社何愛速死,吾必悲哭社。
又複姓。《風俗通》齊昌徙居社南,因以爲氏。《何氏姓苑》有社北氏。
又叶他魯切,音土。《前漢·敘傳》布歷燕齊,叔亦相魯。民思其故,或金或社。
【窄】
窄【午集下】【穴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側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側格切,音責。狹也,迫也,隘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