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挟】
挾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胡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檄頰切,音協。《說文》俾持也。《增韻》帶也,掖也。一曰輔也。《詩·大雅》旣挾四鍭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兼挾乗矢。《註》方持弦矢曰挾。古文作接。《齊語》挾其槍刈耨鎛,以旦莫從事於田野。《註》在掖曰挾。
又《爾雅·釋言》藏也。《前漢·惠帝紀》除挾書律。《註》秦律,敢有挾書者族。
又《廣韻》懷也,護也。《孟子》不挾長,不挾貴。《朱註》挾者,兼有而恃之之稱。
又會也。《晉語》遇兆挾以銜骨,齒牙爲猾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挾斯,敗也。南楚凡人貧,衣被醜弊,或器物弊,謂之挾斯。
又《集韻》尸牒切,音蜨。亦持也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三軍之士,皆如挾纊。
又《集韻》訖洽切《正韻》古洽切,與夾同。亦持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洽切,音啑。
又《集韻》吉協切,音頰。
又作荅切,音匝。義同。或作抸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卽協切。與浹通。《詩·大雅》使不挾四方。《傳》挾,達也。《疏》挾者,周匝之義,故爲達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縣治象之灋于象魏,挾日而斂之。《註》從甲至甲謂之挾日,凡十日。《釋文》又作浹。《荀子·禮論篇》方皇周挾。《註》挾讀爲浹。匝也。
又《正韻》卽涉切,音接。義同。
【送】
送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。《說文》遣也。《詩·邶風》遠送于野。《禮·曲禮》使者歸,則必拜送于門外。
又《增韻》將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賔再拜稽首,送幣。《又》公拜送醴。
又《正韻》贈行曰送。《詩·秦風》我送舅氏。
又株送,罪人相牽引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廼徵諸犯,令相引數千人,名株送。《註》先至者爲魁株,被牽引者爲其根株所送也。
又目送,以目相送也。《左傳·桓元年》目逆而送之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四人趨出,上目送之。
又縱送,善射之貌。《詩·鄭風》抑縱送忌。《註》舍拔曰縱,覆彇曰送。《玉篇》籀文作。
【函】
函【子集下】【凵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男切,音含。《說文》舌也,又容也。《禮·曲禮》席閒函丈。
又《前漢·禮樂志郊祀歌》函蒙祉福常若期。《註》師古曰:函,包也。
又《前漢·班固敘傳》函之如海。《註》讀與含同。《律歷志》太極函三爲一。《禮·樂志》人函隂陽之氣。
又《玉篇》鎧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燕非無函也,夫人而能爲函也。
又《集韻》戸感切,音頷。《通俗文》口上曰臄,口下曰函。《集韻》或作椷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太白閒可椷劒。《註》謂可容一劒也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胡讒切《正韻》胡嵒切,音咸。匱也。
又《集韻》或作㮀,木名。
又或作䤴。《博雅》介鎧也,通作函。
又《玉篇》書也。《晉書·殷浩傳》竟達空函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漢有豫章太守函熙。
又漢複姓。漢末有黃門侍郞函治子覺。
又函谷,關名。
又通作咸。《周禮·秋官》伊耆氏共杖咸。《註》咸讀爲函,以此藏杖也。
又《張有·復古編》圅又作函,亦筆迹小異。別作凾,非。
【丈】
丈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直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雉兩切《正韻》呈兩切,長上聲。十尺曰丈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,十尺爲丈,十丈爲引。
又《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》以令役於諸侯,屬役賦丈。《疏》屬聚下役,課賦尺丈。
又《哀元年》廣丈高倍。《註》壘厚一丈高二万。
又《禮·曲禮》若非飮食之客,則布席,席閒函丈。《註》函,容也。
又長老之稱。《易·師卦》師貞丈人吉。
又朋友尊稱。《長編》富鄭公稱范文正公曰范十二丈。
又釋氏所居曰方丈。《杜甫詩》方丈渾連水。
又《杜甫詩》百丈誰家上瀨船。《註》百丈,牽船篾也。《說文》从又持十。俗加點,非。《正譌》丈借爲扶行之杖。老人持杖,故曰丈人。別作杖,通。
【里】
里【酉集下】【里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良已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法志》在壄曰廬,在邑曰里。《風俗通》五家爲軌,十軌爲里。里者,止也,五十家共居止也。
又《正韻》路程,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。
又憂也。《詩·大雅》瞻卬昊天,云如何里。《箋》里,憂也。
又姓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鄭之未災也,里析告子產。《註》里析,鄭大夫。
又百里、相里,複姓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子臧得罪而出,誘子華而殺之南里。《註》南里,鄭地。
又山名。《史記·封禪書註》高里山,在泰山下。
又《五代史·附錄》契丹所居曰梟羅箇沒里。《註》沒里者,河也。
又古夫稱妻曰鄕里。《南史·張彪傳》我不忍令鄕里落它處。《沈約·山隂柳家女詩》還家問鄕里,詎堪持作夫。
又《正韻》漢制:長安有戚里,人君姻戚居之,後世因謂外戚爲戚里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匠人》里爲式,然後可以傳衆方。《註》里,讀爲已,聲之誤也。《釋文》里,音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