烹雁罪因应雁得

出自:宋代·苏泂《钓鱼》

拼音:[pēng][yàn][zuì][yīn][yīng,yìng][yàn][dé,děi,de]

平仄:平仄仄平平仄平

白头波上白头翁,竹叶杯边竹叶丛。
烹雁罪因应雁得,非鱼乐语讵鱼同。
醉醒未觉乾坤异,起灭悬知水镜空。
严子向来无世念,谢郎今日有家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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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罪因】佛教语。谓罪恶的起因。
【因应】1、适应(变动的情况);顺应:~变局|~市场的需求。2、采取措施应付:~挑战|针对形势的变化而妥善~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烹】

烹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亯音磅。《說文》本作亯。《廣韻》俗亨字。詳亠部亨字註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以烹魚肉。

《唐韻正》古音普郞反。《詩·小雅》或剝或烹,或肆將蹌。《墨子·耕柱篇》鼎成三足而方,不炊而自烹,不舉而自臧,不遷而自行。《史記·越世家》蜚鳥盡,良弓藏,狡兔死,走狗烹。◎按說文,玉篇,類篇,亯字俱自爲部。說文玉篇無烹字。類篇火部內始收烹字。經傳本作亨,今俗用皆作烹矣。

【雁】

雁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五宴切《集韻》魚㵎切,音贗。《說文》鳥也。从隹从人厂聲。讀若鴈。《註》徐鉉曰:雁,知時鳥。大夫以爲摯,昏禮用之,故从人。《爾雅·釋鳥》鳧雁醜。《詩·邶風》雝雝鳴雁。餘詳鳥部鴈字註。

【罪】

罪【未集中】【网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辠音㠑。《說文》捕魚竹罔。《易·解卦》君子以赦過宥罪。《書·大禹謨》罪疑惟輕。

【因】

因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音姻。《說文》从囗大。會意。《徐鍇曰》能大者,衆圍就之也。

仍也,襲也。《論語》殷因於夏禮。《孟子》爲高必因丘陵,爲下必因川澤。《書·堯典》日永星火,以正仲夏,厥民因。《註》析而又析也。《禮·禮器》因天事天,因地事地,因名山升中于天,因吉土以享帝于郊。

依也。《論語》因不失其親,亦可宗也。

托也。《孟子》時子因子而以告孟子。

由也。《鄒陽·上梁王書》夜光之璧,以暗投人於道,莫不按劒相眄者,無因至前也。

緣也。《傳燈錄》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。欲知後世因,今生作者是。

姓。《左傳·定二年》遂人四族,有因氏。《正字通》明有因禮、因絅。

《六書正譌》借爲昏姻之姻,言女有所因。

叶烏前切,音烟。《陸雲·贈顧尚書詩》殊音合奏,曲異響連。絕我懽條,統我思因。《集韻》或作㧢。

【应】

應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,今作應。

料度辭也。《唐詩》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

《周語》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《註》猶受也。

國名。《括地志》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

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

通作膺。《書·武成》誕膺天命。《註》當也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證切,音譍。《集韻》答也。《廣韻》物相應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

樂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笙師應樂註》應長六尺五寸,象柷,有椎連底,左右相擊,以應柷也。《樂書》應樂,猶鷹之應物,其獲也小,故小鼓小舂謂之應,所以應大也。小鼙曰應鼓。《周禮·春官·小師》擊應鼓。《註》鼙也。

天子之門曰應門。《詩·大雅》廼立應門。《註》正門也。

州名。鴈門地,唐置應州。

叶於容切,音雍。《易·蒙卦》童蒙求我,志應也。初筮告,以剛中也。《陸賈新語》事以類相從,聲以音相應。◎按應字,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。《正字通》止作去聲,誤。

【得】

得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

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

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

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

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

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。《易林》入市求鹿,不見頭足,終日至夜,竟無所得。《集韻》或作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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