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hé,hē,hè][néng,nài][gé,gě][hóng][zhái]
平仄:平平平平平
异井甘如醴,深仁远未涯。气寒堪破暑,源净自蠲邪。
修绠悬冰甃,新桐荫玉沙。带星凝晓露,拂雾涌秋华。
绿溢涵千仞,清泠饮万家。何能葛洪宅,终日闭烟霞。
【葛洪】葛洪(284-364) : 东晋道家、医学家、炼丹术家。字稚川,自号抱朴子,丹阳句容(今属江苏)人。自幼好神仙导养之法。先后从郑隐、鲍玄学炼丹术和道术。后闻交趾出丹砂,求为勾漏令。携子侄至广州,止于罗浮山炼丹。著有《抱朴子》、《金匮药方》、《神仙传》、《西京杂记》等。
【何】
何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胡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寒歌切,賀平聲。曷也,奚也,孰也,詰詞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禹曰何。《詩·小雅》夜如何其。
又誰何。猶言莫敢如何也。《賈誼·過秦論》利兵而誰何。
又未多時曰無何,亦曰無幾何。《史記·曹參傳》居無何,使者果召參。
又《前漢·袁盎傳》南方濕,君能日飮,無何,可免禍也。《註》無何,言更無餘事也。
又《南史·西域傳》西域呼帽爲突何。
又《古今樂錄》羊無夷伊那何,皆曲調之遺聲。
又國名。《隋書》西域有何國。
又姓。
又娙何,漢女官名,秩比二千石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下可切,賀上聲。同荷。儋也,負也。《易·噬嗑》何校滅耳。《詩·曹風》何戈與祋。《小雅》何簑何笠。《商頌》百祿是何。
又通訶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大譴大何。《註》譴,責也。何,詰問也。
【能】
能【未集下】【肉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奴登切,音儜。《說文》熊屬,足似鹿。能獸堅中,故稱。賢能而疆壯者稱能傑也。《徐曰》堅中,骨節實也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增韻》勝任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
又《正字通》順習也。《詩·大雅》柔遠能邇。
又《廣韻》奴來切《正韻》囊來切,音㾍。三足龞。《爾雅·釋魚》龞三足,能。《註》山海經,從山多三足龞,今陽羨縣君山池亦有之。
又與台通。三能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魁下六星,兩兩相比,名曰三能。《註》作三台。
又《正字通》乃帶切,音柰。姓也。唐能延壽,能元皓,宋能迪。
又與耐通。《前漢·晁錯傳》胡貊之人性能寒,揚粵之人性能暑。《註》能,讀曰耐。
又《韻補》叶音尼。《屈原·離騷》紛吾旣有此內美兮,又重之以修能。叶下佩,佩音皮。
又叶音寧。《詩·小雅》各奏爾能。叶上湛,湛音沈。
又叶音袽。《柳宗元·佩韋賦》歷九折而直犇兮,固摧轅而失途。遵大路而曲轍兮,又求達而不能。
【葛】
葛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居曷切,音割。《玉篇》蔓草也。《易·困卦》困于葛藟。《註》引蔓纏繞之草。《埤雅》瓜葛皆延蔓相及,故屬之綿遠者取譬瓜葛。《蔡邕·獨斷》凡與先帝、先后有瓜葛者,皆會尚書官屬陛西除下。
又《說文》絺綌,草也。《詩·周南》葛之覃兮。《傳》葛所以爲絺綌。《周禮·地官·掌葛掌》以時徵絺綌之材于山農。
又《司馬相如·大人賦》雜遝膠葛以方馳。《註》膠葛,驅馳也。
又國名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乃葛伯仇餉。《春秋·桓十四年》邾人、牟人、葛人來朝。
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沭水又南與葛陂相會。
又山名。《越絕書》有葛山。《山海經》葛山之首無草木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葛氏有三,嬴氏之後,以國爲氏。
又諸葛,有熊氏之後爲詹葛氏,齊人語訛,以詹葛爲諸葛。
又《毛詩古音攷》音結。《詩·邶風》旄丘之葛兮,何誕之節兮。《馬融·圍棋賦》乍緩乍急兮上且未別,黑白紛亂兮於約如葛。
又《唐韻古音》《路史》葛天氏,葛音蓋。◎按古本葛與蓋通。
【洪】
洪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戸公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胡公切,音紅。《說文》洚水也。《書·堯典》湯湯洪水方割。
又大也。《書·大誥》洪惟我幼冲人。
又水名,在東郡。《水經》濟水故瀆,又北右合洪水。
又澤名。《廣輿記》洪澤,在淮安府山陽縣界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石阻河流爲洪。《田藝蘅煑泉小品》澤感而山不應,則怒而爲洪。《漫叟詩話》灘石湍激其中,深僅可容舟者,謂之洪。
又射洪,縣名。《廣輿記》潼川州有射洪縣。
又州名。《韻會》漢豫章郡,隋置洪州。
又井名,在豫章郡散原山西北。《水經注》洪井飛流,懸注無底。
又山名。《廣輿記》在福寧州城南。
又《輟耕錄》脈以浮而有力爲洪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共工氏之後,本姓共氏。
又通作鴻。《史記·河渠書》禹抑鴻水。
又《集韻》古巷切,音絳。水名。義同洚水之洚。
【宅】
宅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澤。《說文》宅,所托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居也。《疏》謂居處也。《釋名》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《書·禹貢》四隩旣宅。《召誥》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
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《書·舜典》使宅百揆。
又《立政》克用三宅三俊。《註》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
又《禮·郊特牲》土反其宅。
又定也。《書·康誥》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《註》安定天命也。
又宅兆亦曰宅。《禮·雜記》大夫卜宅與葬日。
又叶徒落切,音鐸。《詩·小雅》其究安宅。叶上作。《大雅》乃眷西顧,此維與宅。叶上廓莫。《集韻》或作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