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zhāng][xī][yǔ,yù,yú][gòng][shuǐ]
平仄:平平平仄仄
章溪与贡水,何事会波澜。万里归人少,孤舟行路难。
春光浮曲浪,暮色隔连滩。花发从南早,江流向北宽。
故交参盛府,新角耸危冠。楚剑期终割,隋珠惜未弹。
酒醒愁转极,别远泪初干。愿保乔松质,青青过大寒。
出自:唐代·耿湋《晚登虔州即事寄李侍御》
拼音:[zhāng][xī][yǔ,yù,yú][gòng][shuǐ]
平仄:平平平仄仄
章溪与贡水,何事会波澜。万里归人少,孤舟行路难。
春光浮曲浪,暮色隔连滩。花发从南早,江流向北宽。
故交参盛府,新角耸危冠。楚剑期终割,隋珠惜未弹。
酒醒愁转极,别远泪初干。愿保乔松质,青青过大寒。
【章】
章【午集下】【立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諸良切《正韻》止良切,音彰。《說文》樂竟爲一章。从音从十。十,數之終也。
又采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五服五章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,靑與赤謂之文,赤與白謂之章。
又明也。《易·垢卦》品物咸章。《書·洪範》俊民用章。
又文章也。《詩·小雅》維其有章矣。《箋》禮文也。
又篇章。《詩疏》詩有章句,總義包體,所以明情也。
又成事成文曰章。《孟子》不成章不達。《周語》將以講事成章。
又《周語》余敢以私勞,變前之大章。《註》表也,表明天子與諸侯異物也。
又條也,程也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約法三章。《太史公自序》張蒼爲章程。《註》章。歷數之章術也。
又大林木曰章。《史記·貨殖傳》千章金材。
又《爾雅·釋山疏》山形上平者名章。
又地名。《山海經》鮮山又東曰章山。
又赤水之北有章尾山。《史記·楚世家》吳大敗楚于豫章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勃海郡屬縣章武,章鄕,會稽郡屬縣句章,西河郡千章縣,廣平國斥章,東平國章縣。《後漢·光武紀》建武六年,改春陵鄕爲章陵縣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·春官》保章氏。《前漢·王子侯表》千章侯。《百官志》東閣主章令丞。《師古註》主章,掌大材也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元康元年置建章衞尉。
又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庚曰上章。
又樂名。《禮·記註》大章,堯樂名。
又印章。《漢官儀》吏秩比二千石以上,銀印龜鈕其文曰章,刻曰某官之章。
又章奏。《獨斷》凡羣臣書通於天子者四,曰章,曰奏,曰表,曰駁議。
又《左傳·僖五年》日南至。《疏》步曆之始,以朔旦冬至爲首,曆之上元,其年是十一月朔旦冬,至十九年閏月盡,復得十一月。朔旦冬至,故以十九年爲一章,積章成部,積部成紀。治曆者以此章部爲法,以知氣朔。
又章甫,殷冠名。《禮·郊特牲》章甫,殷道也。
又總章,舜明堂名。
又建章,漢宫名。在長安。城西周迴二十餘里。
又姓,秦將章邯。
又諡法。《逸書》温克令儀曰章。
又國名。《左傳註》謝,章,薛,舒,呂,祝,終,泉,畢,過,此十國皆任姓。
又俗或謂舅曰章。
又《六書音義》周章,怔營貌。
又懼貌。亦作慞。
又《字彙補》與樟同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虚賦》楩楠豫章。
又與獐同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山以章。《註》讀爲獐。《韻會小補》又叶之風切,音中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秩有禮,自我五禮有庸哉,同寅協恭和衷哉,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。
又之亮切。同障。《禮·雜記》四面有章。
【溪】
溪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廣韻》苦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牽奚切。與谿同。《說文》山瀆無所通者。
又水註川曰谿。《廣韻》或作磎。
【与】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【贡】
貢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送切,攻去聲。《說文》獻功也。《書·禹貢序》禹別九州,隨山濬川,任土作貢。《傳》任其土地所有,定其貢賦之差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以九貢致邦國之用。《禮·曲禮》五官致貢曰享。《註》貢,功也。
又《易·繫辭》六爻之義,易以貢。《註》告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貢,賜也。
又《廣雅》貢,上也。
又《玉篇》貢,通也。
又《廣韻》貢,薦也。
又姓。《前漢·貢禹傳》字少翁,琅邪人。《急就篇》孔子弟子子貢,其後以字爲氏。
【水】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又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又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又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又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又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黑水,國名,卽韐。
又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又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又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