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被石岩分

出自:宋代·徐照《游雁荡山八首·宝冠寺》

拼音:[bàn][bèi,pī][shí,dàn][yán][fēn,fèn]

平仄:仄平平平平

寺基低且狭,半被石岩分
水响常如雨,林寒忽聚云。
空房人暂宿,半夜雁初闻。
此处能通荡,僧家却不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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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石岩】岩石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半】

半【子集下】【十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博漫切,般去聲。《說文》物中分也。从八从牛。牛爲物大,可以分也。《易·繫辭》思過半矣。《禮·學記》不善學者,師勤而功半。《韓非子·內儲篇》疑也者,以爲可者半,不可者半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半切,音泮。大片也。《前漢·李陵傳》令軍士人持二升糒,一半冰。《註》師古曰:半,讀曰判。判,大片也。

《韻補》叶眠切,音鞭。《道藏謌》遊雲落太陽,颰景凌三天。千秋似淸旦,萬歲猶日半。

【被】

被【申集下】【衣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皮彼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部靡切,被銘》被雖溫,無忘人之寒。無厚于己,無薄于人。

《唐韻》皮義切,音髲。覆也。《詩·大雅》天被爾祿。《箋》天覆被女以祿位,使祿福天下。

及也。《書·堯典》光被四表。

表也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笲緇被纁裹加于橋。

具也。《戰國策》械器被具。

帶也。《前漢·韓王信傳》國被邊,匈奴數入。

加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高祖被酒,夜徑澤中。《註》爲酒所加也。

把中也。《周禮·冬官·廬人》凡爲殳,五分其長。以其一爲之被而圍之。

負也。《後漢·賈充傳》被羽先登。

被廬,晉地名。《晉語》乃大蒐于被廬。

《韻會》攀糜切,音披。《廣雅》裮被,不帶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何桀紂之猖被兮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被夫容之朱裳。

荷衣曰被。《左傳·襄十四年》被苫蓋。

《古今人表》被衣,人名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齧缺問道乎被衣。

姓。《前漢·王褒傳》宣帝時,徵能《楚辭》,九江被公召見誦讀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鄭有大夫被詹,《漢書》有牂牁太守被條。通作披。

【石】

石【午集下】【石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音碩。《增韻》山骨也。《釋名》山體曰石。《易·說卦傳》艮爲山,爲小石。《楊泉物理論》土精爲石,石氣之核也。氣之生石,猶人筋絡之生爪牙也。《春秋·說題詞》石,隂中之陽,陽中之隂,隂精補陽,故山含石。

樂器,八音之一。《書·益稷》擊石拊石。《註》石,磬也。

樂聲不發揚亦曰石。《周禮·春官·典同》厚聲石。《註》鐘太厚則如石,叩之無聲。

堅也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石畫之臣。《師古註》言堅固如石。亦作碩。

星亦稱石。《左傳·僖十六年》隕石于宋五,隕星也。

量名。十斗曰石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夫治田百畮,歲收畮一石半,爲粟百五十石。

官祿秩數稱石。《師古曰》漢制,三公號稱萬石,以下遞減至百石。

粗布皮革之數亦稱爲石。《唐書·張弘靖傳》汝輩挽兩石弓,不如識一丁字。

水亦稱石。《水經注》河水濁,淸澄一石水六斗泥。

酒亦稱石。《史記·滑稽傳》臣飲一斗亦醉,一石亦醉。

衡名。百二十斤爲石。《書·五子之歌》關石和鈞。《註》三十斤爲鈞,四鈞爲石。《禮·月令》仲春鈞衡石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石者,大也,權之大者。

州名。《廣韻》秦伐趙取離石,周因邑以名州。

姓。《左傳》衞大夫石碏。

複姓。孔子弟子有石作蜀。

叶常義切,音嗜。《宋玉·高唐賦》勢薄岸而相擊兮,隘交引而却會。崪中怒而特高兮,若浮海而望碣石。

叶石若切,音杓。《楚辭·惜誓》方世俗之幽昬兮,眩白黑之美惡。放山淵之龜玉兮,相與貴夫礫石。

《招魂》長人千仞,惟魂是索些。十日代出,流金礫石些。

叶七各切,音錯。《郭璞·爾雅贊》鰒似蛤,有鱗無殻。一面附石,細孔雜雜,或七或八。

【岩】

岩【寅集中】【山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正字通》俗嵒字。巖俗省作岩。(巖)《唐韻》五銜切《集韻》魚銜切《韻會》疑銜切《正韻》魚咸切,音嵒。《說文》岸也。从山嚴聲。《增韻》石窟曰巖,深通曰洞。一曰險也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制巖邑也。《公羊傳·僖三十三年》殽之嶔巖,文王所避風雨也。

嶃巖,高峻貌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嶄巖嵾嵳。

巖廊,殿廡也。《漢武帝·策賢良制》虞舜之時,遊於巖廊之上。

地名。《書·說命》說築傅巖之野。《傳》傅巖,在虞虢之閒。

《集韻》魚杴切《韻會》疑杴切,音嚴。巖巖,高貌。《詩·魯頌》泰山巖巖,魯邦所詹。

《正字通》本作嚴。亦作巖。通作礹嵒碞。○按巖與嵒同。《說文》嵒,五咸切,山巖也。巖,五緘切,岸也。同字分訓巖,專訓岸,作。(巖)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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