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biàn,pián][fēn,fèn][yáng][liǔ][jūn][chí][shuǐ]
平仄:平平平仄平平仄
龙卧西山护密阴,肯来北洞礼观音。
便分杨柳军持水,与作商岩旱岁霖。
【军持】源于梵语。澡罐或净瓶。僧人游方时携带之,贮水以备饮用及净手。后亦指形略扁,双耳可穿绳,能挂在身上的陶瓷水瓶。
【便】
便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廣韻》婢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毗面切,音卞。順也,利也,宜也。《荀子·議兵篇》汝所謂便者,不便之便也。所謂仁義者,大便之便也。《前漢·趙充國傳》留屯田十二便。
又習也。《禮·表記》唯欲行之浮于名也。故自謂便人。《註》亦言其謙也。辟仁聖之名,云自便習於此事之人耳。
又安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便殿火。《註》凡言便殿,便宮,便坐者,所以就便安也。
又卽也,輒也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若乃夫沒人,則未嘗見舟。而便操之也。
又溲也。《前漢·張安世傳》郞有醉便殿上者,安世曰:何知非反水漿耶。
又《集韻》毗連切《正韻》蒲眠切,音駢。《爾雅·釋訓》便便,辨也。《論語》便便言。
又《韓詩》便便,閒雅貌。
又肥滿貌。《後漢·邊韶傳》邊孝先,腹便便。
又便辟,足恭也。《書·囧命》便辟側媚。
又姓。漢有少府便樂成。
又通平。《書·堯典》平章百姓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作便。互詳平字註。
又叶毗賔切,音頻。《琳·車渠椀賦》玉爵不揮,欲厥珍兮。豈若陶梓,爲用便兮。《說文》从更。从人,人有不便更之。
【分】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又《玉篇》隔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又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又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【杨】
楊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與章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章切《正韻》移章切,音陽。《說文》木名。《爾雅·釋木》楊,蒲柳。詳柳字註。
又《詩·秦風》隰有楊。《崔豹·古今註》白楊葉圓,靑楊葉長,栘楊圓葉弱蔕,微風大搖。
又有赤楊,霜降則葉赤,材理亦赤。
又黃楊。《埤雅》黃楊性堅緻難長,歲長一寸,閏年倒長一寸。
又《博雅》白楊刀也。
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楊縣屬河東郡。
又姓。《姓苑》出弘農、天水二望。
又叶以征切,音盈。《馬融·廣成頌》珍林嘉樹,建木叢生。椿梧栝柏,柜柳楓楊。
【柳】
柳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丣力九切,留上聲。《說文》小楊也。本作桺。从木丣聲。《埤雅》柔脆易生,與楊同類。縱橫顚倒植之皆生。
又柳谷,日入處。《書·堯典》宅西曰昧谷。徐廣云:柳谷。《宋祁筆記》古文卯本柳字,後借爲辰卯之卯。北本別字,後借爲西北之北。虞翻笑鄭元不識古文,以卯爲昧,訓北曰:北,猶別也。
又星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咮謂之柳。
又車也。服虔曰:東郡謂廣轍車爲柳。李奇曰:大牛車爲柳。鄧展曰:喪車爲柳。
又《爾雅·釋樂》宮謂之重,商謂之敏,角謂之經,徵謂之迭,羽謂之柳。
又侯國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屬渤海郡。
又姓。《姓譜》魯子展之後,食邑于柳,遂以爲氏。○按楊柳一物二種,《毛詩》分而言之者,《齊風》折柳樊圃,《陳風》東門之楊是也。合而言之者,《小雅》楊柳依依是也。《本草》云:楊枝硬而揚起,故謂之楊。柳枝弱而垂流,故謂之柳。《正字通》據古詩南楊北有柳分爲二,非。
【军】
軍【酉集下】【車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音君。《玉篇》衆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五師爲軍。《註》萬二千五百人。周制:天子六軍。諸侯大國三軍,次國二軍,小國一軍。
又軍禮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宗伯以軍禮平邦國。《註》謂威其不協僭差者。
又師所駐曰軍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軍於瑕以待之。《戰國策》軍于邯鄲之郊。《註》屯也。
又姓。冠軍侯之後,因氏。
又《說文》軍,圜圉也。一曰軍,兵車也。
【持】
持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直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澄之切,音治。《說文》握也。《廣韻》執也。《詩·大雅·鳧鷖序》持盈守成。《疏》執而不釋謂之持,是手執之也。《禮·射義》持弓矢審固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大吏持祿取容。
又把持也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寧成爲任俠,持吏長短。
又軍持,汲水具,梵語也,猶華言缾。《陸游詩》遊山雙不借,取水一軍持。《註》不借,草履名。
又《正韻》知切,音馳。義同。
又叶如切,音除。《古隴西行》淸白各異尊,酒上玉華疏。酌酒持與客,客言主人持。
【水】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又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又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又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又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又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黑水,國名,卽韐。
又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又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又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