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yú,yǔ][yóu][yǐ][wéi,wèi][bìng]
平仄:平平仄平仄
古称君相不言命。执国大政,
而犹拳拳于富贵功名之竞。
其言虽独应,予犹以为病。
【以为】1.认为。 2.作为,用作。 3."以之为"的省略形式。犹言让他(她)做,把它作为。 4.犹而为,而成。以,而,连词。 5.犹已为,已是。以,通"已"。
【予】
予【子集上】【亅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余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《正韻》弋渚切,音與。賜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子來朝,何錫予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內史掌王八枋之灋,七曰予,八曰奪。通作與。
又《博雅》大予,樂名。《註》漢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,改大樂爲大予樂。
又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羊諸切。與余同。我也。《郭忠恕·佩觿集》予讀若余。本無余音,後人讀之也。《顏師古·刊謬正俗》曲禮,予一人。鄭康成註:余予古今字。因鄭此說,學者遂皆讀予爲余。爾雅:卬,吾,台,予,朕,身,甫,余,言,我也。此則予之與余,但義訓我,非同字也。《說文》:予,相推予也。余,詞之舒也。各有意義,本非古今字別也。歷觀詩賦,予無余音。
又《吳棫·韻補》予當讀與。詩或敢侮予,將伯助予。楚辭:目眇眇兮愁予,何壽夭兮在予。皆無余音。
【犹】
犹【巳集下】【犬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《集韻》尤救切,音宥。獸名。(猶)《唐韻》以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夷周切,。《爾雅·釋獸》猶如麂,善登木。《註》健上樹。《禮·曲禮》所以使民決嫌疑,定猶與也。《疏》猶與,二獸,皆進退多疑。人多疑惑者似之,故謂之猶與。《淮南子·兵略訓》擊其猶猶,凌其與與。
又《說文》隴西謂犬子爲猶。
又《廣韻》似也。《詩·召南》寔命不猶。《傳》猶,若也。
又《小雅》淑人君子,其德不猶。《禮·喪服》兄弟之子猶子也。
又《集韻》可止之辭也。《詩·魏風》上愼旃哉,猶來無止。《傳》猶,可也。
又本作猷。《詩·小雅》克壯其猶。《傳》猶,道也。《箋》猶,謀也,兵謀也。《疏》能光大其運謀之道。《又》謀猶回遹。《箋》謀爲政之道。
又《大雅》王猶允塞。《箋》猶,謀也。
又《廣韻》尚也。《禮·檀弓》仲子亦猶行古之道也。
又《詩·周頌》嶞山喬嶽,允猶翕河。《箋》猶,圖也。小山及高嶽,皆信按山川之圖而次序祭之。
又夷猶。《禮·檀弓》君子蓋猶猶爾。《註》疾舒之中。《楚辭·九歌》君不行兮夷猶。
又《管子·地員篇》下土曰五猶。五猶之狀如糞。
又《前漢·地理志》厹猶縣,屬臨淮郡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宋猶道明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餘招切,音遙。《集韻》本作䚻。徒歌也。或作謠。
又與搖通。《禮·檀弓》咏斯猶,猶斯舞。《註》猶當爲搖,謂身動搖也。秦人猶搖聲相近。《釋文》猶依註作搖,音遙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居祐切,音究。《爾雅·釋獸音義》弋又反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救切,音柚。《爾雅·釋獸音義》羊救反。
又叶余久切,音酉。《詩·小雅》式相好矣,無相猶矣。好叶許厚反。(猶)
【以】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又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【为】
爲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潙。《說文》母猴也。其爲禽好爪。爪母猴象也。下腹爲母猴形。王育曰:爪象形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言》作,造,爲也。《書·益稷》予欲宣力四方汝爲。《洪範》有猷有爲有守。
又治也。《晉語》疾不可爲也。《註》爲,治也。
又使也。《魯語》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。《註》爲,猶使也。
又語詞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風俗通云:漢有南郡太守爲昆。《韻會》魯昭公子公爲之後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僞切,音䧦。《廣韻》助也。《增韻》所以也,緣也,被也,護也,與也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臣爲上爲德,爲下爲民。《釋文》爲上爲下之爲,于僞反。徐云:四爲字皆于僞反。
又《多士》惟我下民秉爲。《詩·大雅》福祿來爲。《箋》爲,猶助也。《釋文》于僞反,協句如字。
又叶吾何切,音莪。《詩·王風》有兔爰爰,雉離于羅。我生之初,尙無爲。我生之後,逢此百罹,尙寐無吪。
【病】
病【午集中】【疒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與正氣在膚體中也。
又《廣韻》憂也。《禮·樂記》病不得其眾也。《注》病,猶憂也。以不得眾心為憂。
又苦也。《書·呂》人極于病。《傳》欲使惡人極于病苦,莫敢犯者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范宣子為政,諸侯之幣重,鄭人病之。
又恨也。《左傳·文十八年》閻職曰:與刖其父,而弗能病者,何如。《註》言不以父刖為病恨。
又困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。《註》病謂罪咎之。《疏》謂不以已之所能使他人必能。若他人不能,則為困病。
又辱也。《禮·儒行》今眾人之命儒也妄,常以儒相詬病。《註》詬病,猶恥辱也。
又短也。《晉語》公曰:舅所病也。《註》病,短也。
又病,坊閒曹也。《類要》唐以祕書監望雖淸雅,實非要劇,以監為宰相病坊,丞及著作郎為尚書郎病坊,祕書郎及著作佐郎為監察御史病坊。
又《韻補》叶被旺切,音傍。《黃庭經》宅中有士,常衣絳,子能見之,可不病。橫立長尺,約其上,子能守之,可無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