荣枯立可分

出自:明代·王问《甘节堂作》

拼音:[róng][kū][lì][kě,kè][fēn,fèn]

平仄:平平仄仄平

思彼京洛间,田窦势莫伦。
托婚椒兰殿,甲第上干云。
昼日再三接,广衢翻朱轮。
倾城咸来趋,綦履填高门。
委心事罄折,愿假一顾恩。
一举起穷废,荣枯立可分
谁为脱屣人,清风振高旻。
长谣《归去来》,甘心守柴藩。
江东与栗里,千载此道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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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荣枯】1.草木茂盛与枯萎。 2.喻人世的盛衰﹑穷达。
【枯立】呆呆地站立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荣】

榮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唐韻》永兵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于平切《韻會》於營切,音營。《說文》桐木也。見桐字註。

屋梠之兩頭起者爲榮。《禮·喪大記》升自東榮,降自西北榮。《註》榮屋翼也。

榮華。《爾雅·釋草》木謂之華,草謂之榮。不榮而實者謂之秀,榮而不實者謂之英。

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秋行夏令爲華,行春令爲榮。

榮者,辱之反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知其榮,守其辱。

人以血爲榮,以氣爲衞。《內經》榮衞不行,五臟不通。

《諡法》寵祿光大曰榮。

州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屬犍爲郡,唐置榮州。

杜榮,草也。《爾雅》莣,杜榮。註似茅,皮可以爲繩索履屩。

姓。《史記·聖門弟子傳》榮旂。《莊子》榮啓期。

《集韻》維傾切,音營。義同。

叶以中切,音融。《越絕書》種留封侯,不知令終。二賢比德,種獨不榮。《楊愼云》東韻宜收榮字。

叶爲命切,音詠。《揚雄·太經》宗其高年,鬼待敬也。牽羊于叢,不足榮也。鼎血之蕕,信王命也。

【枯】

枯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苦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空胡切,音刳。《說文》槀木也。《史記·諸侯表》摧枯朽者易爲力。

《周禮·天官·鄭註》童枯不稅。《疏》山林不茂爲童,山澤無水爲枯。

《集韻》後五切,音戸。竹名。通作楛。詳楛字註。

叶苦禾切,音科。《黃庭經》金鈴朱帶坐婆娑,調血理命身不枯。

【立】

立【午集下】【立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力入切,音力。《說文》立,住也。《釋名》立,林也。如林木森然,各駐其所也。《廣韻》立,行立。《禮·曲禮》立必正方。

成也。《禮·冠義》而後禮義立。

堅也。《易·大過》君子以獨立不懼。《論語》三十而立。

樹立也。《易·說卦傳》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曰仁與義。《書·伊訓》立愛惟親,立敬惟長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穆叔曰:太上立德,其次立功,其次立言。

置也,建也。《書·牧誓》立爾矛。《周禮·天官》建其牧,立其監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師服曰:天子建國,諸侯立家。

存立也。《論語》己欲立而立人。

速意也。《史記·平原君傳》錐之處囊中,其末立見。

直起也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上林苑中,大柳樹斷仆地,一朝起立。

《杜甫·朝獻太淸宮賦》四海之水皆立。《張翥詩》蝃蝀下飮湖水立。

《趙孟頫詩》驥聞秋風雙耳立。

赤立。《宋史·喬行傳》百姓多垂罄之寶,州縣多赤立之帑。

闕立。《張衡·週天大象賦》闕立擬乎兩觀,水府司乎百川。

立政,尚書篇名,周公作。

車名。《後漢·輿服志》有立車。

與粒通。《詩·周頌》立我烝民。《箋》立,當作粒。

姓。漢有賢人立如子,唐有長興令立述。

于貴切。同位。《石經春秋》公卽位,作公卽立。《周禮·春官》小宗伯掌神位。《註》故書位作立。鄭司農云:古者立位同字。

【可】
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
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
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
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
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
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
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
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
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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