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籍未尝燔

出自:宋代·刘克庄《进经筵讲礼记彻章诗》

拼音:[jīng][jí][wèi][cháng][fán]

平仄:平平仄平平

惟王建邦国,以礼定乾坤。
大分严堂陛,弥文及冠昏。
徐行非曰逊,亟拜不为烦。
臣岂容私量,人谁越短垣。
秦惟损则覆,鲁以秉而存。
制备周京奠,仪成汉帝尊。
民彝何可泯,经籍未尝燔
明主亲临决,诸儒共讲论。
裨谌谩求野,戴圣自专门。
伋学方垂范,聃书盍塞源。
四篇殊建武,百问陋开元。
会稡新编钜,芟夷聚讼繁。
俚辞羞狗曲,小辨戒猩言。
舞蹈威颜近,传宣诏语温。
昭回洒牺画,燕衎洽尧樽。
宝带颁藏府,名驹出大宛。
{左扌右秉}持叨象版,烹啜试龙园。
羁贱均蝼蚁,清华缀鹭鹓。
謏闻惭倚席,朽质谬乘轩。
占毕无嘉颂,将何报上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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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经籍】〈书〉1.经书。 2.泛指图书(多指古代的)。
【未尝】副词。1.用在否定词前面,构成双重否定:办法虽好,但未尝没有缺点。 2.表示事情没有出现:他们书信往来,未尝间断|心情激动,一夜未尝合眼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经】

經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音涇。《說文》織也。《玉篇》經緯,以成繒帛也。《易·屯卦》君子以經綸。《疏》經,謂經緯。

《易·頤卦》拂經於丘。《註》經猶義也。

《書·酒誥》經德秉哲。《傳》能常德持智。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夫禮,天之經也。《註》經者,道之常。

《詩·大雅》經之營之。《傳》經,度之也。

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體國經野。《註》經,謂爲之里。《疏》南北之道謂之經,東西之道謂之緯。

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以經邦國。《註》經,法也。王謂之禮經常所秉以治天下者也。

《禮·月令》毋失經紀。《註》謂天文進退度數。

《禮·經解疏》經解者,以其記六藝政敎之得失也。

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爲夫婦外內,以經二物。《註》夫治外,婦治內,各治其物。

《論語》自經於溝瀆,而莫之知也。《何晏註》經,經死於溝瀆之中。《晉語》雉經於新城廟。《釋名》屈頸閉氣曰雉經,如雉之爲也。

《廣韻》古定切,音徑。經緯也。

織也。

《離騷·王逸註》經,徑也。《釋名》經,徑也。如徑路無所不通,可常用也。

《韻補》叶居良切。《韓愈·此日足可惜詩》閉門讀書史,淸風窗戸涼。日念子來遊,子豈知我情。別離未爲久,辛苦多所經。情音翔。《五經文字》作者,訛。

【籍】

籍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20画部外筆画:14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秦昔切《正韻》前歷切,書以記錄政事,故曰籍。《左傳·昭十五年》王謂籍談曰:昔而高祖,司晉之典籍。

戸籍。《史記·蕭何世家》高祖入關,何獨先走丞相府,收圖籍,以是具知天下戸口阨塞。

尺籍,所以書軍令。

門籍。置牒于門,以案出入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令從官給事宮司馬門中者,得爲父母兄弟通籍。《註》籍者,爲尺二竹牒,記其年紀、名字、物色,挂之宮中,案省相應,乃得入也。

租籍。《管子·國蓄篇》租籍者,所以彊求也。《註》在工商曰租籍。

籍田。《禮·祭義》天子爲籍千畝,諸侯爲籍百畝。《詩疏》籍之言借也。借民力治之,故謂之籍田。《五經要義》天子籍田以供上帝之粢盛,所以先百姓而致孝享也。籍,蹈也。言親自蹈履于田而耕之也。

籍籍,語聲也。《前漢·江都易王傳》國中口語籍籍。

狼籍。《史記·蒙恬傳》此四君者皆爲大失,以是籍于諸侯。《註》言惡聲狼籍,布于諸國。

姓。晉籍談,漢籍福。

《正韻》詞夜切,音謝。《前漢·義縱傳》治敢往少溫籍。《註》言無所含容也。

地名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靈公十年城籍姑。《括地志》籍姑,在同州韓城縣北三十五里。

叶檣龠切《左思·詠史詩》陳平無產業,歸來翳負郭。長卿還成都,壁立何廖廓。四賢豈不偉,遺烈光篇籍。

【未】

未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1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沸切,音味。《說文》未,味也。六月,百果滋味已具,五行木老於未,象木重枝葉之形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未曰協洽。《禮·月令註》季夏者,斗建未之辰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昧薆於未。《釋名》未,昧也。日中則昃,向幽昧也。

《玉篇》未猶不也,未有不,卽有也。

未央,複姓。見《李淳風·乙巳占》。

【尝】

嘗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《唐韻》市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辰羊切,音常。《說文》口味之也。从旨,尙聲。《詩·小雅》嘗其旨否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百鬼迪嘗。《註》師古曰:嘗謂歆饗也。

《廣韻》試也。《戰國策》疑則少嘗之。《史記·越世家》請試嘗之。

《張耳餘傳》先嘗秦軍。

《廣韻》曾也。《論語》嘗從事於斯矣。

《玉篇》祭也。《爾雅·釋天》秋祭曰嘗。《註》嘗新穀。《詩·小雅》禴祠烝嘗。

《廣韻》姓也。《風俗通》孟嘗君之後。《玉篇》同甞。《集韻》或作。

【燔】

燔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《唐韻》附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袁切,也。《玉篇》燒也。《廣韻》炙也。《詩·小雅》或燔或炙。《箋》燔,燔肉也。炙,炙肝也。

《大雅》載燔載烈。《傳》傳火曰燔。

與膰通。《左傳·襄二十二年》與執燔焉。《釋文》燔,又作膰。祭肉也。

《定十四年》腥曰脤。熱曰燔。《孟子》燔肉不至。

《集韻》焚,古作燔。註詳八畫。

叶汾沿切。《左思·魏都賦》琴高沈水而不濡,時乗赤鯉而周旋。師門使火以驗術,故將去而焚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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