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小亲函丈

出自:宋代·刘克庄《挽外舅林明道二首》

拼音:[shǎo,shào][xiǎo][qīn,qìng][hán][zhàng]

平仄:仄仄平平仄

少小亲函丈,而今白发生。
居然明我秽,久矣愧翁清。
川逝悲贤淑,山颓惜老成。
年来得瘖疾,相挽不能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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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少小】1.年幼;年幼者。 2.指儿科。
【函丈】古代讲学者与听讲者,坐席之间相距一丈。后用以称讲席,引申为对前辈学者或师长的敬称:函丈或陈,殆为虚器|伏希函丈裁之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少】

少【寅集上】【小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1画

《唐韻》書沼切《韻會》始紹切,燒上聲。《說文》不多也。从小丿聲。《徐曰》丿音夭。《禮·禮器》禮有以少爲貴者,謂天子一食,諸侯再,大夫士三,食力無數是也。食力,庶人也。

少頃,有閒也。《孟子》少則洋洋焉。

短也。訾人曰少之,猶稱人曰多之也。《史記·蘇秦傳》素習知蘇秦皆少之。

《廣韻》式照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失照切,燒去聲。《玉篇》幼也。《增韻》老之對也。《易·本義》兩儀者始,爲一畫,以分隂陽。四象者次,爲二畫,以分太少。

少儀。《禮記》篇名。少室,山名。

副貳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於是爲置三少,皆上大夫也。曰少保、少傅、少師。《註》副三公者。

姓。漢下邽令少年唯。

叶書久切,音守。《歐陽修·杜祁公墓銘》君子豈弟,民之父母。公雖百齡,人以爲少。母音畝。

《正字通》入宥韻。《歐陽修·蔡君山墓銘》父不哭子,老不哭少。嗟夫君山,而不得壽。◎按今文少作幼。《正字通》古小少同。加丿,轉注。

【小】

小【寅集上】【小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私兆切《正韻》先了切,蕭上聲。《說文》物之微也。从八从亅。見而分之。《徐曰》亅,始見也。八,分也。始可分別也。《玉篇》細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其稱名也小,其取類也大。《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》君子務知大者遠者,小人務知小者近者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有小卿,副貳,大卿,卽小宰等也。

狹隘也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好問則裕,自用則小。

輕之也。《左傳·桓十三年》莫敖狃於蒲騷之役,將自用也,必小羅。

《詩·邶風》慍于羣小。《註》小,衆妾也。

《韻輯》白小,魚名。

叶蘇計切,音細。《白居易·懺悔偈》無始劫來,所造諸罪。若輕若重,無大無小。了不可得,是名懺悔。

【亲】

親【酉集上】【見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七平聲。《廣韻》愛也。《孝經序》親譽日著。《註》慈愛之心曰親。《荀子·不苟篇》交親而不比。《註》親謂仁恩。《周語》慈惠保民,親也。

近也。《易·乾卦》本乎天者親上,本乎地者親下。

《增韻》躬也。《詩·小雅》弗躬弗親。《箋》言不躬而親之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世子親齊而養。《註》親,猶自也。

《釋名》襯也。言相隱襯也。《增韻》姻也。《禮·大傳》親者,屬也。《疏》謂有親者,各以屬而爲之服。《左傳·昭十四年》祿勳合親。《杜註》親,九族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隂禮敎親,則民不怨。《註》謂男女之禮,婚姻以時,則男不曠,女不怨。

六親,父母、兄弟、妻子也。《管子·牧民篇》上服度則六親固。

《前漢·禮樂志註》如淳曰:父、子、從父昆弟、從祖昆弟、曾祖昆弟、族昆弟,爲六親。

姓。《史記·孟嘗君傳》齊王逐周最,而聽親弗。《註》親弗,人姓名。《戰國策》作祝弗。

通作新。《大學》在親民。《程註》親,當作新。

《唐韻》七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七刃切《正韻》寸遴切,七去聲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庶人工商,各有分親。《註》以親疏爲分別。《釋文》有平去兩音。

《廣韻》親家也。《集韻》婚姻相謂爲親。

叶蒼先切,音千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磁石引長針,陽燧下焱煙,宮商聲相和,心同自相親。《字彙》古从,非。

【函】

函【子集下】【凵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男切,音含。《說文》舌也,又容也。《禮·曲禮》席閒函丈。

《前漢·禮樂志郊祀歌》函蒙祉福常若期。《註》師古曰:函,包也。

《前漢·班固敘傳》函之如海。《註》讀與含同。《律歷志》太極函三爲一。《禮·樂志》人函隂陽之氣。

《玉篇》鎧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燕非無函也,夫人而能爲函也。

《集韻》戸感切,音頷。《通俗文》口上曰臄,口下曰函。《集韻》或作椷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太白閒可椷劒。《註》謂可容一劒也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胡讒切《正韻》胡嵒切,音咸。匱也。

《集韻》或作㮀,木名。

或作䤴。《博雅》介鎧也,通作函。

《玉篇》書也。《晉書·殷浩傳》竟達空函。

姓。《廣韻》漢有豫章太守函熙。

漢複姓。漢末有黃門侍郞函治子覺。

函谷,關名。

通作咸。《周禮·秋官》伊耆氏共杖咸。《註》咸讀爲函,以此藏杖也。

《張有·復古編》圅又作函,亦筆迹小異。別作凾,非。

【丈】

丈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直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雉兩切《正韻》呈兩切,長上聲。十尺曰丈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,十尺爲丈,十丈爲引。

《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》以令役於諸侯,屬役賦丈。《疏》屬聚下役,課賦尺丈。

《哀元年》廣丈高倍。《註》壘厚一丈高二万。

《禮·曲禮》若非飮食之客,則布席,席閒函丈。《註》函,容也。

長老之稱。《易·師卦》師貞丈人吉。

朋友尊稱。《長編》富鄭公稱范文正公曰范十二丈。

釋氏所居曰方丈。《杜甫詩》方丈渾連水。

《杜甫詩》百丈誰家上瀨船。《註》百丈,牽船篾也。《說文》从又持十。俗加點,非。《正譌》丈借爲扶行之杖。老人持杖,故曰丈人。別作杖,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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