叱驭加鞭莫计程

出自:宋代·李洪《叔赐迎侍以诗饯之且趣其来》

拼音:[chì][yù][jiā][biān][mò,mù][jì][chéng]

平仄:仄仄平平仄仄平

折槛云孙擅后声,暂栖莲幕不谈兵。
论诗更俗压竞病,痛饮何须分浊清。
东阁梅残萦旅梦,北堂萱茂动归情。
重来肯放韶光晚,叱驭加鞭莫计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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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叱驭】汉琅邪王阳为益州刺史,行至邛郲九折阪,叹曰:"奉先人遗体,奈何数乘此险!"因折返。及王尊为刺史,"至其阪……尊叱其驭曰:"驱之!王阳为孝子,王尊为忠臣。""见《汉书.王尊传》。后因以"叱驭"为报效国家,不畏艰险之典。
【加鞭】本谓打马快走,常以喻努力工作,加快进度。
【计程】1.计算路程。 2.计算衡量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叱】

叱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。《說文》訶也。《倉頡篇》大訶爲叱。《禮·曲禮》尊客之前不叱狗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六年》子囊帶從野洩,叱之。《公羊傳·莊十一年》手劒而叱之。《史記·淮隂侯傳》喑噁叱咤,千人皆廢。

《集韻》亦作嘯。《禮·內則》不嘯不指。《註》嘯讀爲叱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,昌實反,徐邈音七。《毛晃曰》从口从七。或从匕,誤。

【驭】

馭【亥集上】【馬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廣韻》牛倨切《集韻》牛據切《正韻》魚據切,、御。御一曰侍也,進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馭夫》掌馭貳車從車使車,分公馬而駕治之。

《天官·大宰》以八柄詔王馭羣臣,以八統詔王馭萬民。

《夏官·大馭》掌馭玉路以祀及犯軷。《註》大馭,馭之最尊者。軷,祭行道之神也。通作御。

《地官·保氏》五馭。《註》一鳴和鸞,二逐水曲,三過君表,四舞交衢,五逐禽左。《正韻》詩書皆作御。御與馭,義同者不得重押,義異者非。

【加】

加【子集下】【力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古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牙切,也。《玉篇》益也。《論語》又何加焉。

《廣韻》上也,陵也。《論語》吾亦欲無加諸人。《註》陵也。

《增韻》施也,著也。《禮·冠義》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。

《韻補》叶居何切,音哥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蓬艾親入御于牀第兮,馬蘭踸踔而日加。棄捐葯芷與杜衡兮,余奈世之不知芳何。

叶居之切,音姬。《三略》柔有所設,剛有所施。弱有所用,彊有所加。

【鞭】

鞭【戌集中】【革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左執鞭弭,右屬櫜鞬。《禮·曲禮》乗路馬,必朝服載鞭策,不敢授綏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市》凡市入,則胥執鞭度守門。《史記·三皇紀》以赤鞭鞭草木。

【莫】

莫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音寞。《韻會》無也,勿也,不可也。《易·繫辭》莫之與,則傷之者至矣。

定也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,求民之莫。

謀也。《詩·小雅》秩秩大猷,聖人莫之。

《博雅》强也。《論語》文莫吾猶人也。《晉書·欒肇·論語駁曰》燕齊謂勉强爲文莫。《揚子·方言》侔莫,强也,凡勞而相勉謂之侔莫。《淮南子·謬稱訓》猶未之莫與。《註》莫,勉之也。

削也。《管子·制分篇》屠牛垣,朝解九牛而刀可莫鐵。

《博雅》莫莫,茂也。《詩·周南》維葉莫莫。《註》莫莫,茂密之貌。

《莊子·逍遙遊》廣莫之野。《註》莫,大也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卽幕氏省文。漢有富人莫氏,見《游俠傳》。唐有比部員外郎莫藏用。

《史記·夏本紀註》五湖之一有莫湖。

與瘼通。《詩·小雅》莫此下民。

與幕通。《史記·李廣傳》莫府省約文書籍事。

《說文》莫故切。同暮。《易·夬卦》莫夜有戎。

菜也。《詩·魏風》彼汾沮洳,言采其莫。《註》音暮。《陸璣疏》莫,莖大如箸,赤節,節一葉,似柳葉,厚而長,有毛刺,今人繅以取繭緒。其味酢而滑,始生可以爲羹,又可生食。五方通謂之酸迷,冀州人謂之乾絳,河、汾之閒謂之莫。

通膜。《禮·內則》去其皽。《註》皽謂皮肉之上魄莫也。

《韻會》莫白切,音陌。靜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婦莫莫。《註》言淸靜而敬至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德正應和曰莫。

《唐韻古音》平聲,音謨。《漢書》註引《詩》聖人莫之作謨。《直音》作。

【计】

計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古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吉詣切,音繼。《說文》會也,算也。从言从十。徐曰:十者,物成數。會意。《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》士彌牟營成周,計丈數。《禮·內則》十年,出就外傅,居宿于外,學書計。《註》書謂六書,計謂九數。《周禮·天官》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。《註》弊,斷也。《疏》六計,謂善、能、敬、正、法、辨,皆以廉爲本,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。

《司會註》司會,主天下之大計。《疏》日計曰成,月計曰要,歲計曰會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桑弘羊以計算用事。

《玉篇》謀也。《廣韻》籌策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。

《淮隂侯傳》計者,事之機也。

計簿。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臧會逸奔郈,魴假使爲賈正焉,計于季氏。《註》送計簿于季氏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受計于甘泉宮。《註》受郡國所上計簿,若今之諸州計帳也。

計偕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元光五年,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,習先聖之術者,縣次續食,令與計偕。《註》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。

官名。《史記·張丞相傳》張蒼遷爲計相。《師古註》專主計籍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司計、典計、掌計各二人,給衣服、飮食、薪炭。

神名。《山海經》東百三十里曰光山,神計蒙處之,其狀人身龍首,恆遊於漳淵,出入必有飄風暴雨。

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琅邪郡有計斤縣。《師古曰》卽左傳所謂介根也。

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劍南道有計州。

姓。越有計然,後漢有計子勳。

《集韻》吉屑切,音結。畫也。

【程】

程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直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馳貞切,音呈。《說文》品也。十髮爲程,十程爲分,十分爲寸。《徐曰》程者,權衡斗斛律曆也。《荀子·致仕篇》程者,物之準也。《註》程,度量之總名。《禮·月令》按度程。《註》度爲制大小,程謂器所容。《疏》容受多少。

《廣韻》期也,式也,限也。《增韻》量也,銓也,課也。《禮·儒行》引重鼎不程其力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張蒼定章程。

《法志》自程決事,日縣石之一。《註》縣,稱也。石,百二十斤也。讀文書,日以百二十斤爲程。

《東方朔傳》程其器能,用之如不及。

驛程,道里也。

示也。《張衡·南都賦》致飾程蠱。

秦人謂豹曰程。《莊子·秋水篇》靑寧生程,程生馬。《註》程,豹也。

地名。《帝王世紀》文王居程,徙都豐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陽有上程聚。《註》古程國,重黎之後,伯休甫之國名。

姓。出廣平安定。二望,本顓頊重黎之後,周宣王時,程伯休父入爲大司馬,封於程,後遂爲氏,與司馬氏同。

叶促良切,音長。《張籍·祭韓愈詩》公比欲爲書,遺約有條章。令我署其末,以爲後事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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