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zhí][shǒu][nán,nàn,nuó][fēn,fèn][chǔ,chù]
平仄:平仄平平仄
执手难分处,前车问板桥。
愁从风雨长,魂向别离销。
客路云兼树,妆楼暮与朝。
心旌谁复定,幽梦任摇摇。
【执手】1.犹握手;拉手。 2.亦称"执手礼"。古代北方少数民族相见时的一种礼节。 3.犹拱手。
【分处】1.分别安置。 2.分别居住。
【执】
執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入切《正韻》質入切,音汁。守也,持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允執厥中。
又處也。《禮·樂記》師乙曰:請誦其所聞,吾子自執焉。
又塞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子玉使伯棼請戰曰:非敢必有功也,願以聞執讒慝之口。
又父之友曰執友。《禮·曲禮》見父之執,不問不敢對。《後漢·馬援傳》援爲梁松父執,松貴拜援牀下,援不之答。
又捕也。《禮·檀弓》肆諸市朝,而妻妾執。《孟子》執之而已。
又姓。
又執失代,三字姓。
又與慹同。《前漢·朱博傳》豪强執服。《註》謂畏威懾服也。本作,省作執。亦作瓡。
【手】
手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音首。《釋名》手須也,事業所須也。《急就篇》捲捥節爪拇指手。《師古註》及掌謂之手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手。《疏》艮旣爲止,手亦能止持其物,故爲手也。《禮·玉藻》手容恭。
又以手執器亦曰手。《禮·檀弓》王事也。子手弓而可。《公羊傳·莊十三年》曹子手劒而從之。
又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手熊羆。《註》言手擊之。
又叶尸周切,音收。《焦氏·易林》邑姜叔子,天文在手。實沈參墟,封爲晉侯。
又叶賞呂切,音黍。《郭璞·神噓贊》腳屬於頭,人面無手。厥號曰噓,重黎所處。
又叶矧視切,音矢。《宋玉·笛賦》延長頸,奮玉手,摛朱脣,曜皓齒。
又《說文》拳也。《正字通》握手謂之拳。非手卽拳也。
【难】
難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1画
〔古文〕。
又《玉篇》不易之稱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惟帝其難之。《咸有一德》其難其愼。
又珠名。《曹植·美人行》珊瑚閒木難。《註》《南越志》曰:木難,金翅鳥沫所成碧色珠也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南北朝難從党。見《姓苑》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囊何切《正韻》奴何切。同儺。《集韻》難,卻除凶惡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占夢》遂令始難歐疫。《夏官·方相氏》率百隸而時難,以索室驅疫。《禮·月令》季春,命國難。《又》季冬命有司大難。
又《詩·小雅》其葉有難。《傳》難然盛貌。《釋文》乃多反。
又《集韻》乃可切,音娜。同橠。詳木部橠字註。
又《廣韻》奴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乃旦切,音㬮。《廣韻》患也。《易·否卦》君子以儉德辟難,不可榮以祿。《禮·曲禮》臨難毋苟免。《周禮·地官·調人》掌司萬民之難,而諧和之。《註》難,相與爲仇讎。
又詰辨也。《唐史·韋處厚傳》張平叔議糶鹽,韋處厚發十難以詰之。
又《書·舜典》惇德允元而難任人。《傳》難,拒也。《釋文》乃旦反。
又《公羊·隱八年·我入邴傳》其言入何難也。《註》難,辭也。《釋文》乃旦反,一音如字。
又《孟子》於禽獸又何難焉。《註》難,責也。
又人名。《左傳·文元年》難也收子。《釋文》乃多反,一音如字。
又叶音臡。《汲冢周書》旁隊外權,隳城湮溪。老弱單處,其謀乃難。
【分】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又《玉篇》隔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又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又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【处】
處【申集中】【虍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
又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
又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
又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
又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
又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
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
又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
又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所也。《詩·邶風》爰居爰處,爰喪其馬。《魯語》五三次。《註》次,處也。三處,野、朝、市也。
又《集韻》居御切。通據。人名,齊有梁丘處。
又通杵。《公羊傳·僖十二年》侯處臼卒。《註》《左傳》作杵臼。《說文》作処。《廣韻》俗作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