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gǔ,gū][qì][chāo][fán][sú]
平仄:平仄平平平
一种自然色,如吾方寸丹。
天教传信到,人莫作花看。
骨气超凡俗,声名彻广寒。
留君良为此,忆别鼻休酸。
出自:宋代·袁甫《咏丹桂赠周纯甫冯德厚》
【骨气】1.刚强不屈的气概:他是个有~的人,宁死也不向恶势力低头。 2.书法所表现的雄健的气势:他的字写得很有~。
【超凡】1.超过凡俗。 2.指特别,异乎寻常。 3.超然于尘世之外。指得道﹑成仙。
【凡俗】平凡庸俗;平常:不同~ㄧ流于~。
【骨】
骨【亥集上】【骨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古忽切《集韻》吉忽切,音汨。《說文》肉之覈也。《釋名》骨,滑也。骨堅而滑也。《靈樞經》腎主骨,張筋化髓榦,以立身。《周禮·天官·疾醫》以酸養骨。《註》酸木味,木根立地中似骨。《疏》謂似人之骨立肉中者。《列子·天瑞篇》精神者,天之分。骨骸者,地之分。屬天,淸而散。屬地,濁而聚。
又牲骨。《禮·祭統》凡爲俎者,以骨爲主。《儀禮·鄕射禮註》以骨名肉,骨貴也。
又姓。《隋書·骨儀傳》骨儀,京兆長安人。
又《唐書·東夷傳》新羅,其族名第一骨,第二骨,以自別。
又苦骨,苦參別名。
又多骨,白荳別名。見《本草綱目》。
【气】
气【辰集下】【气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去旣切《集韻》丘旣切,音炁。《說文》雲气也。象形。一曰息也。或作氣、炁。
又與人物也。今作乞。
又《玉篇》去乙切《廣韻》去訖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欺訖切,音乞。《博雅》求也。一曰取也。或省文作乞。《徐官·古今印史》氣,小篆本作气。氣爲火所化,其出必炎上,故象炎上之形。凡求乞者必於上,因借爲求乞字。气、乞本同一字也。後世隷楷以二字易混,乃省一筆以別之。
又《六書正譌》气,俗用氣,乃稟氣之氣。雲气必用气。○按天地人物之氣雖別,而气、氣字義實同,分屬則泥矣,《正譌》之說非是。(氣)〔古文〕也,息也。《文子·守弱篇》形者,生之舍也。氣者,生之元也。《易·乾卦》同氣相求。《繫辭》精氣爲物。《禮·月令》孟春之月,天氣下降,地氣上騰。
又《祭義》氣也者,神之盛也。《註》氣謂噓吸出入者也。
又天氣曰元氣。《後漢·明帝紀》升靈臺,望元氣。《註》元氣,天氣也。
又陰陽曰二氣。《太極圖說》二氣交感,化生萬物。
又五氣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炎帝修德振兵,治五氣。《註》王肅曰:五氣,五方之氣。
又《書·洪範·曰雨曰暘曰燠曰寒曰風註》雨木氣,暘金氣,燠火氣,寒水氣,風土氣爲五氣。
又《素問》寒熱風燥濕,五氣之聚也。寒生水,熱生火,風生木,燥生金,濕生土。
又六氣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六氣:隂陽風雨晦明也。
又《莊子·逍遙遊》乗天地之正,而御六氣之辨。《註》平旦爲朝霞,日中爲正陽,日入爲飛泉,夜半爲沆瀣,與天地黃之氣爲六氣。
又年有二十四氣。《內經》五日謂之謂之氣。《書·正義》二十八宿,布於四方,隨天轉運,所以敘氣節也。氣節者,一歲三百六十五日有餘,分爲十二月,有二十四氣,一爲節氣,謂月初也,一爲中氣,謂月半也,以彼迭見之星,敘此月之節氣。
又曆家有之。氣所動者,其灰斯散,人及風所動者,其灰聚。
又有望雲氣法。《周禮·春官》保章氏以五雲之物,辨吉凶水旱之祲象。《註》視日旁雲氣之色,靑爲蟲,白爲喪,赤爲兵荒,黑爲水,黃爲豐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雲氣有獸居上者勝。《又》日旁雲氣,人主象。《又》金寶之上皆有氣,不可不察。海旁蜃氣象樓臺,廣野氣成宮闕。然雲氣各象其山川人民所聚積,精華實息者吉,虛耗者凶。《邵諤·望氣經》鬱鬱蔥蔥,隱隱隆隆,佳氣也。綿綿絞絞,條條片片,兵氣也。澤澤燄燄,女子氣也。如藤蔓挂樹者,寶氣也。紫氛如樓者,玉氣也。
又道家有食氣法。《參同契》食氣鳴腸胃,吐正吸外邪。
又以鼻觸物亦曰氣。《禮·少儀》執食飮者勿氣。《疏》執尊長飮食,不鼻臭之也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通。《說文》饋客芻米也。引《春秋傳》齊人來氣諸侯。
又叶去訖切,音乞。《成公綏·嘯賦》聲不假器,用不借物。近取諸身,役心御氣。
又叶丘謁切,音朅。《嵆康·寒食散賦》當吐利之困患兮,守危殆而假氣。喜乳哺之遂安兮,信衆疾之日歇。
【超】
超【酉集中】【走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敕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癡宵切,音怊。《說文》跳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超,遠也。《博雅》渡也。《釋名》超,卓也。舉脚有所卓越也。《玉篇》出前也。《左傳·僖三十三年》超乗者三百乗。《孟子》挾太山以超北海。《楚辭·卜居》寧超然高舉以保眞乎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漢有太僕超喜。
又《集韻》丑小切。輕走貌。
又《集韻》他弔切,音糶。趒或作超。越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抽廟切。《陸雲·陸丞相誄》光被旣淳,逸軌爰超。宏綱包荒,景靈握耀。
【凡】
凡【子集下】【几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1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符咸切,音帆。《說文》最括也。《玉篇》非一也。《廣韻》常也,皆也。《正韻》大槪也。
又《前漢·揚雄傳》請略舉凡。《註》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《杜預·左傳序》發凡以言例。
又《玉篇》計數也。《前漢·石奮傳》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《註》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
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》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《小宰疏》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
又輕微之稱。《廣韻》凡,輕也。《孟子》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
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《春秋·隱七年》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周公凡伯之後。
又叶符筠切。《崔駟達旨》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《註》凡,常也。
【俗】
俗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圱《唐韻》似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松玉切,音續。習也。上所化曰風,下所習曰俗。《釋名》俗,欲也,俗人所欲也。《禮·曲禮》禮從宜,使從俗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八則治都鄙,六曰禮俗,以馭其民。
又不雅曰俗。《黃庭堅曰》士俗不可醫。或問不俗之狀,庭堅曰:難言也。視其平居,無以異於人,臨大節而不可奪,此不俗人也。《說文》从人,谷聲。《徐曰》俗之言續也。轉相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