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李】
李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杍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以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韻會》良士切,音里。《說文》果名。《素問》東方木也。《爾雅翼》李,木之多子者。《埤雅》李性難老,雖枝枯,子亦不細,其品處桃上。《詩·小雅》投我以桃,報之以李。
又《韻會》世薦士謂之桃李。《劉向·說苑》樹桃李者,夏得休息,秋得其實焉。樹蒺藜者,夏不得休息,秋得其莿焉。世謂狄仁傑,桃李皆在公門,正用此事。
又《博雅》行李,關驛也。
又與理通。《左傳·僖十三年》行李之往來。《周語》行李以節逆之。《泊宅編》李理義通,人將有行,必先治,如孟子之言治任。理亦治也。
又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熒惑爲李。《徐廣註》內則理兵,外則理政。
又司理,官,亦稱司李。《前漢·胡建傳》黃帝李法。《管子·法法篇》臯陶爲李。
又檇李,春秋吳地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伯陽之後。
【郭】
郭【酉集下】【邑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椁。《廣韻》內城外郭。《釋名》郭,廓也。廓落在城外也。《白虎通》所以必立城郭者,示有固守也。
又《正韻》國名。《春秋·莊二十四年》赤歸于曹郭公。《公羊傳》赤者何,蓋郭公也。
又姓。《玉篇》王季之後,亦曰虢叔之後。《正字通》郭之有虢音者,周文王季第封于虢,或稱郭公,因爲氏。《春秋傳》:攻虢則虞救之。《公羊》作郭,《左》《穀》《孟子》作虢,異字轉音相近也。
又《五音集韻》苦郭切。與廓同。
【遵】
遵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2画
〔古文〕音嶟。《說文》循也。《詩·周南》遵彼汝墳。
又《廣韻》率也,行也。習也。《書·洪範》遵王之路,遵王之道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大夫有遵者則入門左。《註》言鄕之爲大夫者,能以禮樂化其民,使遵法之,故曰遵者。
又叶徂全切,音牋。《李尤·德陽殿賦》曰若炎唐,稽古作先。於赫聖漢,抗德以遵。
【成】
成【卯集中】【戈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城。《說文》就也。《廣韻》畢也。凡功卒業就謂之成。
又平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調人》凡過而殺傷人者,以民成之。《疏》成,平也。非故心殺傷人,故共鄕里和解之也。《詩·大雅》虞芮質厥成。
又《左傳·隱六年》鄭人來輸平。《公羊傳》輸平猶墮成也。《文七年》惠伯成之。
又終也。凡樂一終爲一成。《書·益稷》簫韶九成。《儀禮·燕禮》笙入三成。《註》三成謂三終也。
又善也。《禮·檀弓》竹不成用。《註》成,猶善也。
又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灋五曰官成。註官成,謂官府之成事品式也。
又《秋官·士師》掌士之八成。《註》八成者,行事有八篇,若今時決事比也。《釋文》凡言成者,皆舊有成事品式。
又必也。《吳語》勝未可成。《註》猶必也。
又倂也。《儀禮·旣夕》俎二以成。《註》成,猶倂也。
又《禮·王制》司會以歲之成質于天子。《註》計要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司會》以參互攷日成,以月要攷月成,以歲會攷歲成。
又《司馬法》通十爲成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方十里爲成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有田一成。
又重也。《爾雅·釋地》丘一成爲敦丘。《註》成,猶重也。周禮曰:爲壇三成。《疏》言丘上更有一丘,相重累者。
又《釋名》成,盛也。
又《諡法》安民立政曰成。
又州名。古西戎白馬氏國,西魏置成州,唐同谷郡。
又姓。周武王子成伯之後。
又盆成,陽成,皆複姓。
又《集韻》辰陵切,音承。本作郕。或省作成。地名。
又《韻補》叶羊切,音常。《范蠡曰》得時不成,反受其殃。
又《史記·龜筴傳》螟螽歲生,五穀不成。叶上祥。
【算】
算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廣韻》蘇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損管切,音篹。《海篇》酸上聲。《廣韻》物數也。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無算爵,無算樂。《註》算,數也。賔主燕飮,爵行無數,醉而止也。燕樂亦無數,或閒或合,盡歡而止也。《前漢·景帝紀》後二年詔曰:今訾算十以上廼得官,廉士算不必衆,有市籍不得官,無訾又不得官,朕甚愍之。訾算四得官,亡令廉士久失職,貪夫長利。《註》應劭曰:古者疾吏之貪,衣食足,知榮辱,限訾十算廼得爲吏。十算,十萬也。賈人有財,不得爲吏,廉士無訾又不得官,故減訾四算得官矣。師古曰:訾與貲同。
又《集韻》緒纂切,又須兗切,音選。義同。
又竹器。《史記·鄭莊傳》其餽遺人不過算器食。《註》徐廣曰:算,竹器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蘇貫切,音蒜。計歷數者也。《世本》黃帝時隷首作算數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算法用竹,徑一分,長六寸,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,爲一握。徑象乾律黃鐘之一,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。
又《藝文志》曆家有《許商算術》二十六卷,《杜忠算術》十六卷。《後漢·馬嚴傳註》《劉·九章算術》:方田第一,粟米第二,差分第三,少廣第四,商功第五,均輸第六,盈不足第七,方程第八,句股第九。
又投壷較射,數勝負之籌曰算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一人執算以從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《太史》:凡射事,飾中舍算。《註》謂設算於中,以待射時而取之,中則釋之。《禮·投壷》二算爲純,一算爲奇。《註》純,全也。二算合爲一,全也。一算謂不滿純者。算之多少視坐上之人數,每人四矢,亦四算也。
又籌畫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爲國不廸其法,望其效,譬諸算乎。《註》欲治而不用先王之法,猶無財運算,無益于富也。
又智也。《列子·力命篇》自長非所增,自短非所損,算之所亡若何。《註》算,猶智也。
又與筴同。《儀禮·旣夕》主人之史請讀賵執算。《註》古文算皆爲筴。
又叶音訕。《陸機·擬良宴詩》四座咸同志,羽觴不可算。高談一何綺,蔚若朝霞爛。《集韻》或作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