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玉近传曾试法

出自:宋代·李弥逊《次韵曾微言见赠二首》

拼音:[cān][yù][jìn][chuán,zhuàn][zēng,céng][shì][fǎ]

平仄:平仄仄平平仄仄

自分人非日九迁,一官民社敢妨贤。
脱尘未踏邻虚地,通籍犹分有小天。
餐玉近传曾试法,买山取足不论钱。
疏慵未似嵇中散,会有斜封落从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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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餐玉】服食玉屑。古代传说仙家以此延寿。
【试法】1.试探法律﹐触犯法律。参见"以身试法"。 2.考试律令知识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餐】

餐【戌集下】【食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廣韻》七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千安切,粲平聲。《說文》吞也。《詩·魏風》不素餐兮。《釋文》餐,七丹反。《說文》或从水作湌。《韻會》俗作飡。

飮饌曰餐。《前漢·高后紀》賜餐錢。《註》厨膳錢也。

《韓信傳》令其裨將傳餐。《註》服虔曰:立騎傳餐食也。如淳曰:小飯曰餐。師古曰:餐,古食字。千安反。

採也。《王儉褚淵》餐輿誦于丘里,瞻雅詠于京國。《註》採輿論,稱述其德也。

古通先。《古樂府·君子行》周公下白屋,吐哺不足餐。一沐三握髮,後世稱聖賢。

《集韻》蘇昆切,音孫。與飧同。餔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粲,餐也。《釋文》餐,音飧。

《集韻》蒼案切,音粲。餠也。《正韻》作䬸。《字彙》作餐,非。

【玉】

玉【午集上】【玉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音獄。《說文》石之美者。玉有五德,潤澤以溫,仁之方也。䚡理自外,可以知中,義之方也。其聲舒楊,專以遠聞,智之方也。不撓而折,勇之方也。銳廉而不技,絜之方也。《五音集韻》烈火燒之不熱者,眞玉也。《易·鼎卦》鼎玉鉉。《疏》正義曰:玉者,堅剛而有潤者也。

《說卦》乾爲玉爲金。《疏》爲玉爲金,取其剛之淸明也。《詩·大雅》金玉其相。《禮·聘義》君子比德於玉焉。溫潤而澤,仁也。縝密以栗,知也。廉而不劌,義也。垂之如隊,禮也。叩之其聲淸越以長,其終詘然,樂也。瑕不掩瑜,瑜不掩瑕,忠也。孚尹旁達,信也。氣如白虹,天也。精神見于山川,地也。圭璋特達,德也。天下莫不貴者,道也。《管子·侈靡篇》玉者,隂之隂也。《白虎通》玉者,象君子之德,燥不輕,溫不重,是以君子寶之。

水玉,水精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水玉磊砢。《註》水玉,水精也。

美貌也。《公羊傳·宣十二年》是以使寡人得見君之玉面,而微至乎此。《疏》言玉面者,亦美言之也。《史記·丞相世家》如冠玉耳。

珍食曰玉食。《書·洪範》惟辟玉食。《釋文》漢書云:玉食,珍食也。

時和曰玉燭。《爾雅·釋天》四時和謂之玉燭。《疏》言四時和氣,溫潤明照,故曰玉燭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哀十二年》宋鄭之閒有地焉,曰:彌作,頃丘,玉暢,嵒,戈,鍚。《註》凡六邑。

河名。《正字通》後晉天福中,鴻臚卿張匡鄴使于闐,著行程記。言玉河在于闐城外,其源出昆山,西流一千三百里,至于闐界,疏爲三河,一白玉河,二綠玉河,三黑玉河。五六月水漲,玉隨流而至,多寡視水小大。七八月水退可取,彼人謂之撈玉。

關名。《前漢·張騫傳》酒泉列亭鄣至玉門矣。《註》玉門關在龍勒界。

星名。《後漢·郞顗傳》從西方天苑趨,左足入玉井。《註》參星下四小星爲玉井。

木名。《山海經》開明北有文玉樹。《註》五釆玉樹。

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蒙,玉女。《註》女蘿別名。

《正字通》寒玉,竹別名。亦曰綠玉。

鳥名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鴐鵞屬玉。《郭註》屬玉似鴨而大,長頸,赤目,紫紺色。

觀名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行幸萯陽宮屬玉觀。《註》晉灼曰:屬玉,水鳥,以名觀也。又蚌名。《爾雅·釋魚·蜃小者珧註》珧,玉珧,卽小蚌。

姓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濟南人公玉帶。《註》公玉,姓。帶,名。《風俗通》齊濬王臣有公玉冉。

愛也,成也。《詩·大雅》王欲玉女,是作大諫。《註》玉,寶愛之意。《張載·西銘》貧賤憂戚,庸玉女于成也。

《廣韻》息逐切。《集韻》息六切,音肅。《廣韻》朽玉。

琢玉工。《集韻》或作璛。

姓。《史記·封禪書公玉帶註》索隱曰:玉又音肅。《後漢·光武紀》留太守玉况爲大司徒。《註》玉,音肅,京兆人。

《廣韻》相玉切《集韻》須玉切,音粟。西戎國名。亦姓。

《五音集韻》許救切,音齅。篆玉工也。

《韻補》叶音域。《漢費鳳》體履柔和,溫其如玉,修孝友于閨門,執忠謇于王室。《易林》鈆刀攻玉,堅不可得。盡我筋力,胝繭爲疾。

叶音龠。《易林》桑華腐蠹,衣敝如絡。女工不成,絲帛爲玉。

叶音迂。《洞頌》韞產寶玉,叶含耀明珠。《說文》王象三王之連,丨其貫也。《註》徐曰:王中畫近上,王三畫均。李陽冰曰:三畫正均,如貫王也。《類篇》隸始加點,以別帝王字。《六書精蘊》帝王之王,一貫三爲義。三者,天,地,人也。中畫近上,王者法天也。珠王之王,三畫相均,象連貫形。俗書不知帝王字中畫近上之義,加點于旁以別之。

【近】

近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音瘽。《玉篇》不遠也。《詩·小雅》會言近止。《易·繫辭》近取諸身。

《廣韻》幾也。言庶幾也。《論語·其庶乎註》庶言近道也。

《韻會》迫也。《易·繫辭》二多譽,四多懼,近也。《註》位偪于君也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巨靳切,音覲。《說文》附也。《增韻》親也,近之也。《書·五子之歌》民可近,不可下。

《洪範》是訓是行,以近天子之光。《韻會》凡遠近之近,上聲。附近之近,去聲。

《集韻》居吏切,音記。已也。辭也。《詩·大雅》往近王舅。《註》辭也。

【传】

傳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《廣韻》直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重緣切,音椽。轉也。《左傳·莊九年》公喪戎路,傳乗而歸。《註》戎路,兵車。傳乗,乗他車。《釋文》傳,直專反。

丁戀反。

《正韻》授也,續也,布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訓方氏》誦四方之傳道。《註》傳說往古之事也。讀平聲。

《禮·曲禮》七十曰老而傳。《註》倦勤,傳家事于子也。

《禮·內則》父母,舅姑之衣衾,簟席枕几不傳。《註》移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株戀切,專去聲。傳舍。《釋名》傳,轉也。人所止息,去者復來。轉,相傳無常主也。《史記·酈食其傳註》高陽傳舍。

《說文》遽也,驛遞曰傳。《禮·玉藻》士曰傳遽之臣。《註》驛傳車馬,所以供急遽之令,士賤而給役使,故自稱如此。

古者以車駕馬,乗詣京師,謂之傳車。後又置驛騎,用單馬乗之,若今之遞馬。凡四馬高足爲置傳,四馬中足爲馳傳,四馬下足爲乗傳,一馬二馬爲軺傳。漢律,諸當乗傳及發駕置傳者,皆持尺五寸木傳信,封以御史大夫印章,其乗傳參封之。參,三也。有期會絫封兩端,端各兩封,凡四封。乗置馳傳五封之,兩端各二,中央一軺,傳兩馬再封之,一馬一封,以馬駕軺車而乗傳,曰一封軺傳。

關傳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關》凡所達貨賄,則以節傳出之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《註》張晏曰:信也,若今過所也。如淳曰:兩行書繒帛,分持其一,出入關,合之乃得過,謂之傳。師古曰:今或用棨刻木爲合符。《後漢·蕃傳》投傳而去。《註》符也。丁戀切。《釋名》傳,轉也。轉移所在,執以爲信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柱戀切,音瑑。訓也。賢人之書曰傳。

紀載事迹以傳於世亦曰傳,諸史列傳是也。《釋名》傳,傳也。以傳示後人也。

續也。《孟子》傳食於諸侯。

叶重倫切,音。《前漢·敘傳》帝庸親親,厥國五分,德不堪寵,四支不傳。◎按諸字書傳本有直攣、知戀、直戀三切,《廣韻》分析極細,《正韻》因之。然歷考經史註疏,驛傳之傳,平、去二音可以互讀,至傳道、傳聞、傳授之傳,乃一定之平聲,紀載之傳,一定之去聲。此音之分動靜,不可易者也。《正字通》專闢動靜字音之說,每於此等處,爲渾同之說以亂之,此斷斷不可从者。

按《廣韻》二仙,傳,直攣切,音椽,又持戀,丁戀二切。三十三線,傳,直戀切,卽持戀切。知戀切,卽丁戀切。丁戀切蓋用交互門法,不如用音和知戀切爲安也。

【曾】

曾【辰集上】【曰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昨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徂稜切,,古文窻字。下从曰,上从八,象氣之分散也。經典相承,隷省作曾。《詩·大雅》曾莫惠我師。《論語》曾是以爲孝乎。《孟子》爾何曾比予於是。

《廣韻》經也。《增韻》嘗也。《韻會》乃也,則也。

與層通。《後漢·張衡傳》登閬風之曾城兮。《文選》作層城。

《廣韻》作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咨騰切,音增。《書·武成》惟有道曾孫周王發。《爾雅·釋親》王父之考爲曾祖,孫之子爲曾孫。《註》曾,猶重也。

《左傳·襄十八年》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。《註》曾臣,猶末臣。《疏》曾祖曾孫者,曾爲重義。諸侯之於天子,無所可重。曾臣猶末臣,謙之意耳。

《楚辭·九歌》翾飛兮翠曾。《註》曾,舉也。

與橧同。《禮·禮運》夏則居橧巢。《釋文》橧,本又作曾。

與增同。《孟子》曾益其所不能。《孫奭·音義》曾當讀作增。

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曾氏出於鄫,姒姓,莒滅鄫,子孫在魯者別爲曾氏。《孫奕·示兒編》曾字除人姓及曾孫外,今學者皆作層字音讀。然經史無音,止當音增。《韻會》今詳曾字有音者,合從本音。餘無音者從層音,亦通。

【试】

試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不試而民咸服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嘗試言之。

《正韻》式至切,音翅。義同。

姓,見《姓苑》。

《集韻》設職切,音識。義同。通作式。

叶詩止切,音始。《詩·小雅》方叔涖止,其車三千,師干之試。試叶止。

叶申之切,音詩。《詩·小雅》私人之子,百僚是試。叶上裘,裘音渠之反。

【法】

法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佱灋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
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
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
曰法。

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
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法地。

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
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
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
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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