吾民受一分

出自:宋代·刘克庄《送孙明府》

拼音:[wú,yù][mín][shòu][yī][fēn,fèn]

平仄:平平仄平平

三年于赤子,摩拊极殷勤。
令尹留方寸,吾民受一分
宛如小滕国,突过大冯君。
四境风谣美,诸公必采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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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一分】1.整体分为若干分的一部分。 2.一点儿;少量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吾】

吾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稱,詳其文意,余平而吾倨也。

《廣韻》御也。執金吾,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中尉,秦官,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執金吾。《註》師古曰:金吾,鳥名也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職主先導,以禦非常,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。

《後漢·百官志》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,月三繞行宮外,及主兵器。吾猶禦也。《註》應劭曰:執金革,以禦非常。

《集韻》棒名。《古今注》金吾,車輻棒也。漢官執金吾,吾,止也,執金革禦非常也,以銅爲之,黃金塗兩末謂之金吾,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。○按顏應二說,及古今注凡三義,各不相同,今存之。

昆吾,國名。《詩·商頌》昆吾夏桀。《箋》已姓。

地名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武帝廣開上林,南至宜春鼎湖,御宿昆吾。《註》晉灼曰:昆吾,地名,有亭。

鍾吾,國名。漢爲司吾縣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七年》公子燭庸奔鍾吾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東海郡司吾縣。

番吾,番音蒲,卽漢蒲吾縣。《史記·蘇秦傳》秦甲渡河踰漳,據番吾。《註》徐廣曰:常山有蒲吾縣。正義曰:疑古番吾公邑也。

余吾,蠡吾,朱吾,已吾,皆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上黨郡余吾縣,涿郡蠡吾縣,日南郡朱吾縣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留郡已吾縣。

伊吾,地名。《後漢·西域傳》伊吾,舊膏腴之地。

余吾,水名。《前漢·匈奴傳》北橋余吾。《註》師古曰:於余吾水上作橋。

《正字通》伊吾,除哦聲,亦作咿唔。

姓。《廣韻》漢有廣陵令吾扈。

複姓。五氏,徐吾以鄕爲氏。鍾吾,昆吾以國爲氏。由吾,由余之後。

古有肩吾子,隱者。

《正字通》借爲支吾。與枝梧通。

《集韻》《類篇》牛居切,音魚。《晉語》暇豫之吾吾。《註》吾讀如魚,吾吾,不敢自親之貌。

山名。《史記·河渠書》功無已時兮吾山平。《註》徐廣曰:東郡東阿有魚山,或者是乎。

《廣韻》五加切《集韻》牛加切,音牙。允吾,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金城郡允吾縣。《註》應劭曰:允吾,音鈆牙。

《讀書通》童通作吾。《管子·海王篇》吾子食鹽二升少半。《註》吾子,謂小男小女也。《正字通》古本管子作童。

【民】

民【辰集下】【氏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1画

〔古文〕彌鄰切,音泯。《說文》衆萌也。言萌而無識也。《易·師卦》君子以容民畜衆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后非民罔使,民非后罔治。《禮·緇衣》民以君爲心,君以民爲體。

四民。《穀梁傳·成元年》古者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民,有工民。《註》德能居位曰士,辟土植穀曰農,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,通財貨曰商。

司民,星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及孟冬祀司民之日,獻其數于王。《註》司民,軒轅角也。《釋文》軒轅十七星,如龍形,有兩角,角有大民、小民。

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掌登萬民之數,自生齒以上,皆書於版。

民曹,漢官名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。《註》《蔡質·漢舊儀》曰:典膳治功作,監池、苑囿、盜賊事。

民部,今戸部也。《文獻通考》漢置尚書郞四人,其一人主財帛委輸。至魏文帝,置度支尚書寺,專掌軍國支計。吳有戸部,晉有度支,皆主筭也。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,如《周禮》之制,隋初有度支尚書,則幷後周民部之職。開皇二年,改度支爲民部。永徽初,改民部爲戸部。

北方有比肩民,見《爾雅·釋地》。南方有裸民,見《呂氏春秋》。

白民國,白身,背有角,乗之壽二千歲。羽民國,其民皆生羽毛。卵民國,其民皆生卵。毛民國,其民皆生毛。

有勞民、搖民、壎民、盈民、臷民、蜮民諸國,見《山海經》。

鶴民國,人長三寸,日行千里,見《窮神祕苑》。

姓,見《姓苑》。

叶鄰知切,音離。《夏禹襄陵操》洪水滔天,下民愁悲。上帝愈咨,三過吾門不入。父子道衰,嗟嗟不欲煩下民。

叶彌延切,音眠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齊彼蛩蛩獸,舉動不相捐。生有同穴好,死成倂棺民。《六書略》民,象俯首力作之形。○按民字之義非一。有總言人者,《詩》天生蒸民,厥初生民。是也。有對君而言者,《書》民惟邦本。是也。有別於在位而言者,《詩》宜民宜人。註:人謂臣,民謂衆庶。是也。有對幽而言者,《論語》務民之義,《左傳》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。是也。有對已而言者,《詩》民莫不穀,我獨于罹。是也。有對農而言者,《漢·食貨志》粟甚貴傷民,甚賤傷農。是也。况四民兼士農工商,豈力田始稱民乎。《六書略》之說穿鑿,不可從。

【受】

受【子集下】【又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音壽。《說文》相付也。《玉篇》得也。《易·旣濟》實受其福。《詩·大雅》受天之祜。

承也。《李適之法觀禪師銘》孰承最上,密受居多。

盛也。《杜甫詩》野航恰受兩三人。

容納也。《論語》君子不可以小知,而可大受也。

《正字通》神呪切,收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投畀有北,有北不受。叶下昊。昊,許切。○按受字《韻書》無去聲。

叶音暑。《張衡·誚靑衣賦》晏嬰潔志,不顧景女。乃雋不疑,奉霍不受。《韻會》毛氏曰:从音胡到切,下从丈。

【一】

一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1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弌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於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益悉切,漪入聲。《說文》惟初大始,道立於一。造分天地,化成萬物。《廣韻》數之始也,物之極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道生一,一生二。

《廣韻》同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樂政,其極一也。《史記·儒林傳》韓生推詩之意,而爲內外傳數萬言,其語頗與齊魯閒殊,然其歸一也。

少也。《顏延之·庭誥文》選書務一不尚煩密。《何承天·答顏永嘉書》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。

《增韻》純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下之動貞夫一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天得一以淸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盈,萬物得一以生,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。

均也。《唐書·薛平傳》兵鎧完礪,徭賦均一。

誠也。《中庸》所以行之者,一也。

正一。《唐書·司馬承楨傳》得陶隱居正一法,逮四世矣。

一一。《韓非子·內儲篇》南郭處士請爲齊宣王吹竽。宣王悅之,廩食以數百人。湣王立,好一一聽之,處士逃。《韓愈詩》一一欲誰憐。《蘇軾詩》好語似珠穿一一。

《星經》天一星,在紫微宮門外。太一星,在天一南半度。

太一,山名,卽終南山。一名太乙。

三一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以太牢祀三一。《註》天一,地一,泰一。泰一者,天地未分元氣也。

尺一,詔版也。《後漢·蕃傳》尺一選舉。《註》版長尺一,以寫詔書。

百一,詩篇名,魏應璩著。

姓,明一炫宗。

三字姓。北魏有一那婁氏,後改婁氏。

一二三作壹貳叄。《大學》壹是皆以修身爲本。《史記·禮書》總一海內。《前漢·霍光傳》作總壹。《六書故》今惟財用出納之簿書,用壹貳叄以防姦易。

《韻補》叶於利切,音懿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藿蒳豆蔲,薑彙非一。江蘺之屬,海苔之類。

叶弦雞切,音兮。《參同契》白者金精,黑者水基。水者道樞,其數名一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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