识微在金奏

出自:宋代·钱选《五君咏·阮咸》

拼音:[shí,zhì][wēi][zài][jīn][zòu]

平仄:平平仄平仄

仲容青云器,实禀生民秀。
达音何用深,识微在金奏
郭奕已心醉,山公非虚觏。
屡荐不入官,一麾乃出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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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识微】《易.系辞下》﹕"君子知微知彰﹐知柔知刚﹐万物之望。"后以"识微"指看到事物的苗头而能察知它的本质和发展趋向。
【金奏】1.敲击钟镈以奏乐。常用以指庙堂音乐。 2.泛指音乐或乐声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识】

識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〔古文〕音式。《說文》常也。一曰知也。《長箋》訓常無意義。《玉篇》識,認也。《增韻》能別識也。

見識也。《詩·大雅》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吳公子札聘于鄭,見子產如舊相識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前識者,道之華而愚之始。《莊子·繕性篇》道固不小行,德固不小識。《揚子·法言》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,至識也。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,迷識也。

草名。《大戴禮·夏小正》三月采識。識,草也。

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。

姓。見《姓纂》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職吏切,音志。與誌同。記也。《易·大畜》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,以畜其德。《書·益稷》書用識哉。《論語》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。

《韻會》器之款鏤爲識。《史記·孝武紀》鼎文鏤無款識。《註》韋昭曰:款,刻也。師古曰:識,記也。楊愼曰:三代鐘鼎文,隱起而凸曰款,以象陽,中陷而凹曰識,以象隂。

《韻會》通作志。《周禮·春官》保章氏掌天星,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。《鄭註》志,古文識字,記也。

《讀書通》通作幟。《後漢·虞詡傳》以采綖縫賊裾爲幟。《註》幟,記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式吏切,音試。義同。

《韻會》表識,謂有所標表,令異日可識知也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杜註》楚以茅爲旌識,謂以旌旗爲表也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不可不識也。《師古註》墓須表識。俱音試。

《集韻》《類篇》昌志切,音熾。義同。

《釋名》識,幟也。有章幟可按視也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旌旗表識。《師古註》識讀與幟同。

叶式列切,音刷。《崔駰·達旨》傳序歷數,三代興滅。大庭尚矣,赫胥罔識。

叶施灼切,音爍。《蘇軾·毛長官詩》宦遊逢此歲年惡,飛蝗來時半天黑。羨君封境稻如雲,蝗自識人人不識。《集韻》或書作。

【微】

微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非切,音薇。《爾雅·釋詁》幽微也。《易·繫辭》知微知彰。《書·大禹謨》道心惟微。

《廣韻》微,妙也。《禮·禮運》德產之致也精微。

《說文》隱行也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微行咸陽。

《廣韻》細也。《孟子》乃孔子,則欲以微罪行。

《玉篇》不明也。《詩·小雅》彼月而微,此日而微。

《韻會》衰也。《詩·小雅》式微式微。《箋》微乎微者也。《史記·杞世家》杞小微。

《韻會》賤也。《尚書序》虞舜側微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匿微也。《註》微謂逃藏也。《左傳·哀十六年》白公奔山而縊,其徒微之。《註》微,匿也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蔽,微也。《晉語》公子重耳過曹,曹共公聞其駢脅,諜其將浴,設微薄而觀之。《註》微,蔽也。

殺也。《禮·檀弓》禮有微情者。《疏》微,殺也,言賢者喪親,必致滅性,故制使三日而食,哭踊有數,以殺其內情。

伺察也。《前漢·郭解傳》使人微知賊處。《註》微,伺問之也。

《爾雅·釋訓》骭瘍爲微。《註》骭,脚脛。瘍,瘡也。《詩·小雅》旣微且尰。

《韻會》非也。《詩·邶風》微我無酒。

《韻會》無也。《禮·檀弓》齊餓者,不食嗟來之食。曾子曰:微與。《註》微,猶無也。

國名。《書·牧誓》微盧彭濮。《傳》微在巴蜀。

《爾雅·釋山》未及上翠微。《疏》未及頂上,在旁陂陀之處,山氣靑縹色,故曰翠微也。

紫微,太微,少微,星名。《晉書·天文志》紫微垣十五星在北斗。北一曰紫微,天帝之座也,天子之常居也。太微,天子庭也。五帝之座也,十二諸侯府也。少微,在太微西,士大夫之位也,明大而黃,則賢士舉也。

三微。《後漢·章帝紀》春秋於春每月書王者,重三正,愼三微也。《註》三微者,三正之始,萬物皆微,物色不同,故王者取法焉。十一月,時陽氣始施於黃泉之下,色皆赤,赤者陽氣,故周爲天正,色尚赤。十二月,萬物始牙而色白,白者隂氣,故殷爲地正,色尚白。十三月,萬物莩甲而出,其色皆黑,人得加功展業,故夏爲人正,色尚黑。

姓。《左傳·哀八年》微虎。《註》魯大夫。

微生,複姓。《論語》微生高。

【在】

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

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

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

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

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

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

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

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

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,今作在。《正字通》在,本昨代切,舊本泥韻書先才上聲訓居,次轉去聲訓所,不知所卽居,非上聲者訓居,去聲者訓所也。○按在有上去二聲。字書韻書皆然。《禮韻》原許通押,《字彙》分訓,似泥。《正字通》不从上轉去,亦非。

【金】

金【戌集上】【金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音今。《易·繫辭註》天地之數,五五相配以成金木水火土。《疏》地四與天九相得,合爲金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四曰金,金曰從革。《傳》金可以攺更。《疏》可銷鑄以爲器也。《又》從革作辛。《傳》金之氣味。《疏》金之在火,別有腥氣,非苦非酸,其味近辛,故云金之氣味。

金有五色。《說文》五色金,黃爲之,長久薶,不生衣。百煉不輕,從革不違,西方之行,生於土。《爾雅·釋器》黃金謂之璗,其美者謂之鏐,白金謂之銀,其美者謂之鐐。《書·禹貢》厥貢惟金三品。《傳》金銀銅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金有三等,黃金爲上,白金爲中,赤金爲下。《註》白金,銀也。赤金,丹陽銅也。師古曰:金者五色,黃金、白銀、赤銅、靑鉛、黑鐵。

《公羊傳·隱五年》百金之魚。《註》百金,猶百萬也。古者以金重一斤,若今萬錢矣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不過數金。《註》百金,金方寸,重一斤爲一金。百金,百斤也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黃金一斤。《註》索隱曰:如淳云:時以錢爲貨,黃金一斤直萬錢,非也。

臣瓚云:秦以一鎰爲一金,漢以一斤爲一金,是其義也。董彥遠曰:漢一斤金四兩,直二千五百文。《正字通》或曰古十兩爲一斤。兵法:興師一萬,日費千金。燕昭王以千金養士,皆此數也。非若今人以二十四銖爲一金也。

樂有八音,一曰金。《左傳·成十二年》金奏作于下。《疏》金奏,擊鐘以爲奏樂之節。金,謂鐘及鎛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鍾師》掌金奏。

兵也。《禮·中庸》衽金革。《朱註》金戈兵之屬。

《韻會》軍行鉦鐸曰金。《釋名》金鼓。金,禁也,爲進退之禁也。《前漢·李陵傳》聞金聲而止。《註》金,鉦也。一名鐲。

黃色也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金芝九莖,產於函德殿銅池中。《註》金芝,色像金也。《李白·宮中行樂詞》柳色黃金嫩。

堅也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上金隄。《註》金隄,言水之隄塘,堅如金也。《賈誼·過秦論》金城千里。

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》職金掌凡金、玉、錫、石、丹靑之戒令。《魏志·王修傳》行司金中郞將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更金部曰司金。《遼史·國語解》隂山採金置冶採鍊,名山金司。《元史·世祖紀》置淮南淘金司。

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更名執金吾。《註》金吾,鳥名也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職主先導,以禦非常,故執此鳥之象,因以名官。《古今注》金吾,棒也。以銅爲之,黃金塗兩末,謂爲金吾御史大夫。司隷校尉,亦得執焉。

《論語·摘輔象》風后受金法。《註》金法,言能決理是非也。

地名。《五音集韻》金州,周爲附庸國,魏於安康縣置東梁州,後周攺爲金州。

《前漢·地理志》金城郡。《註》昭帝始元六年置。應劭曰:初築城得金,故曰金城。臣瓚曰:稱金,取其堅也。《方輿勝覽》楚威王置金陵邑,因其地有王氣,埋金鎮之,故名。

山名。《廣輿記》在鎮江府城西北江中,唐裴頭陀於此開山得金,故名。

《述異記》黃金山,生交讓樹。《又》南金山有師子獸。

臺名。《白帖》燕昭王置千金于臺上,以延天下之士,故謂黃金臺。

花名。《五代史·附錄》湯城淀池多異花。一曰旱金,大如掌。

樹名。《洞冥記》影蛾池北有生金樹。破之皮閒有屑,如金而色靑,亦名靑金樹。

草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鬱人註》鬱金香草,宜以和鬯。

《拾遺記》祖梁國獻蔓金苔。《正字通》百兩金,藥名。

《唐本草》牡丹,亦名百兩金。

古天子號。《帝王世紀》少昊氏以金德王,故號金天氏。

國號。《金史·太祖紀》國有金水,源產金,故號大金。

姓。《五音集韻》古天子,金天氏之後。

漢複姓。金留氏,出《姓苑》。

書名。《前漢·蕭望之傳》金布令甲。《註》金布者,令篇名也。其上有府庫金錢布帛之事,因以名篇令甲者其篇甲乙之次。《唐書·藝文志》海蟾子元英還金篇一卷。《宋史·藝文志》叢金訣一卷。

神名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或言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。《註》金形似馬,碧形似雞。

闕門名。《前漢·公孫弘傳》待詔金馬門。《註》武帝時更名魯班門爲金馬門。

金精,珠名。見《博雅釋珠》。

鍾名。《拾遺記》帝顓頊有浮金之鍾。

星名。《酉陽雜俎》北斗第三星曰視金。《淸異錄》高麗謂星曰屑金。

金丹。《抱朴子·金丹卷》神人授之金丹仙經。

石名。《淮南子·地形訓》黃澒五百歲生黃金。《註》澒,水銀也。黃金,石名。

去聲。《字彙補》音噤。《荀子·解蔽篇》金口閉舌。

《韻補》叶居良切,音疆。《易林》剛柔相傷,火爛銷金。

【奏】

奏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切,諏去聲。進也,薦也。《書·舜典》敷奏以言。《詩·小雅》以奏膚公。

樂一更端曰奏,故九成謂之九奏。《周禮·春官》九奏乃終,謂之九成。《詩·小雅》樂具入奏。《禮·樂記》節奏合以成文。《註》節謂曲節,奏謂動作。《漢書》作族。《嚴安傳》調五聲,使有節族。

類。《晉法》召王公以一尺奏,王公以下用一尺版。

人臣言事章疏曰奏。《前漢·汲黯傳》上嘗坐武帳,黯前奏事。

與腠通。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載體進奏。《註》奏,謂牲體皮膚之理也。

與輳湊通。《前漢·成帝紀》帝帥羣臣,橫大河,奏汾隂。

叶則古切,音珇。《詩·大雅》予曰有奔奏。叶下侮。本作从屮。屮,上進之義。今通作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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