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南】
南【子集下】【十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那含切,音男。《說文》草木至南方,有枝任也。《徐曰》南方主化育,故曰主枝任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太陽者,南方。南,任也。陽氣任養物,於時爲夏。《白虎通》八月之律,謂之南呂何。南者,任也。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。
又樂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雅以南。《韻會》南亦雅樂名,猶九夏也,南夏皆文明之方,故名南。周南召南,亦樂名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魯大夫南遺。《宋書·律志》班左並馳,董南齊轡。
又雙南,金也。《范仲淹金在鎔賦》英華旣發,雙南之價彌高。鼓鑄未停,百鍊之功可待。
又《翻譯名義》合掌作禮曰和南。《淳化帖衞夫人書》衞和南。
又《韻補》叶尼心切,音寧。《詩·邶風》遠送于南。沈重讀。《陸雲·喜霽賦》朱明啓,凱風自南,復火正之舊司,黜后土于重隂。
【昌】
昌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廣韻》尺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蚩良切《正韻》齒良切,音倡。《說文》美言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昌,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禹拜昌言曰。《傳》昌,當也。
又《博雅》盛也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邦乃其昌。《傳》國乃昌盛。
又《詩·鄭風》子之昌兮。《傳》昌,盛壯貌。
又《詩·齊風》猗嗟昌兮。《箋》昌,狡好貌。
又《說文》一曰日光也。詩曰:東方昌矣。○按《詩·齊風·雞鳴》作東方明矣,朝旣昌矣。與《說文》所引不同。
又物也。《莊子·在宥篇》今夫百昌,皆生於土而反於土。《註》司馬云:百昌猶百物也。
又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昌本。《註》昌,蒲。本,菹也。
又《史記·天官書》斗魁戴匡六星,曰文昌宮。《註》文者,精所聚。昌者,揚天紀,輔拂居,以成天象。
又《集韻》尺亮切,音唱。倡,或作昌。
【棹】
棹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同櫂。《謝靈運·登臨海嶠詩》鶩棹逐驚流。
又《類篇》直角切。《正字通》倚卓也。《楊億·談苑》咸平景德中,主家造檀香倚卓。
又木名。《南方草木狀》棹樹榦葉俱似椿,以其葉鬻汁漬果,呼爲棹汁。若以棹汁雜彘肉食者,爲雷震。出高涼郡。
【辍】
輟【酉集下】【車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啜。《說文》車小缺復合者。
又《廣韻》已也。《集韻》止也。《增韻》歇也。
【沅】
沅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愚袁切,音元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牂牁故且蘭,東北入江。《山海經》沅水出象郡鐔城西。《註》象郡,今日南也。《尚書·日記》楚中九江,五曰沅江,出沅州西蠻界。《水經》沅水出牂牁且蘭縣,爲旁溝水,又東至鐔城縣爲沅。《楚辭·九歌》沅有芷兮澧有蘭。
又州縣名。《廣輿記》屬湖廣辰州府,漢武陵地,唐沅州。
又有沅陵縣。
又常德府有沅江縣。
又雲南有鎭沅府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五遠切,音阮。義同。
【湘】
湘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思將切,音襄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零陵陽海山,北入江。
又山名。《史記·黃帝本紀》黃帝南至于江,登熊湘。
又地名。《廣輿記》長沙府吳晉曰湘州。
又湖名。《廣輿記》在紹興府蕭山縣。
又烹也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湘之,維錡及釜。
又《集韻》思莊切,音霜。義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