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有江鸥与狎盟

出自:宋代·杨万里《和张功父闻子规》

拼音:[zì][yǒu,yòu][jiāng][ōu][yǔ,yù,yú][xiá][méng]

平仄:仄仄平平平平平

久雨今朝忽作晴,老人怀抱不胜清。
仲宣久作登楼赋,望帝更吟当殿声。
春去春来浑是梦,花开花落若为情。
归心不用渠催唤,自有江鸥与狎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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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江鸥】生活在江中的鸥鸟,食小鱼及其他水生动物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自】

自【未集下】【自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疾二切,音字。《玉篇》由也。《集韻》從也。《易·需卦》自我致寇,敬愼不敗也。《疏》自,由也。《書·湯誥》王歸自克夏,至于亳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,委蛇委蛇。《傳》自,從也。

《玉篇》率也。

《廣韻》用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秩有禮,自我五禮,有庸哉。《傳》自,用也。《詩·周頌》自彼成康,奄有四方,斤斤其明。《傳》自彼成康,用彼成安之道也。《古義》自彼者,近數昔日之辭。

自然,無勉强也。《世說新語》絲不如竹,竹不如肉,漸近自然。

《集韻》己也。《正韻》躬親也。《易·乾卦》天行健,君子以自彊不息。

《五音集韻》古文鼻字。註詳部首。◎按說文作鼻本字。

【有】

有【辰集上】【月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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

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

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

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

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

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

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

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

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傳》文豔用寡,子虛烏有。寄言淫麗,託風終始。

叶演女切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主人盛饗,期盡所有。三酒旣醇,五齊惟醹。

【江】

江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雙切,音杠。水名。《風俗通·山澤篇》江者,貢也。出珍物,可貢獻也。《釋名》江,共也。小江流入其中,所公共也。《說文》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,入海。《書·禹貢》岷山導江。《家語》夫江始於岷山,其源可以濫觴。及其至江津也,不舫舟,不避風雨,不可以涉。

《書·禹貢》三江旣入。《韋昭國語註》吳松江,錢塘江,浦陽江。《郭璞·山海經註》岷山,大江水所出。崍山,南江水所出。崌山,北江水所出。南江,北江,皆東流注於大江。《庾闡·揚都賦註》松江,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,東北入海爲婁江,東南入海爲東江,幷松江爲三。《前漢·地理志註》三江,謂北江、中江、南江。

九江,在荆州。《書·禹貢》九江孔殷。《正義》江以南,水無大小,俗人皆呼爲江。

州名。春秋時爲吳楚地,秦爲九江郡,晉爲潯陽郡,卽古江州。《地理通釋》漢九江郡,本在江北,而今所謂江州者,實武昌郡之柴桑縣。後以江北之潯陽幷柴桑而立郡,又自江北徙治江南,以故江南得有潯陽之名。後又因潯陽而攺爲江州,實非古江州地也。

姓。本伯益之後,爵封于江,後以國爲氏。

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天潢旁江星。江星動,人涉水。

帝江,神鳥。出天山,識歌舞。見《山海經》。

《韻補》叶古紅切,音公。《楚辭·九章》將運舟而下浮兮,上洞庭而下江。去終古之所居兮,今逍遙而來東。今滇語呼江爲公。

名江魚爲公魚。

【鸥】

鷗【亥集中】【鳥部】康熙筆画:22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烏侯切,音謳。《說文》鷗,水鴞也。一名鷖。《李時珍曰》鷗者,浮水上,輕漾如漚也。

本作漚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海上之人有好漚鳥者,每旦之海上,從漚鳥遊,漚鳥之至者,百住而不止。《註》漚同鷗。

《集韻》于切,音區。水鳥也。

於求切,音優。義同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狎】

狎【巳集下】【犬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《廣韻》胡甲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轄甲切,音匣。《廣韻》習也。《說文》犬可習也。从犬,甲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狎,習也。

《釋言》甲,狎也。《註》謂習狎。《禮·曲禮》賢者,狎而敬之。《註》狎,近也,習也。謂附而近之,習其所行也。《周語》未狎君政。

《玉篇》易也。《書·泰誓》狎侮五常。《傳》輕狎五常之敎。《疏》狎,慣忽之言,慣見而忽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水懦弱,民狎而玩之。《註》狎,輕也。《穀梁傳·莊十七年》齊人殲焉,此謂狎敵也。《昭二十一年》不狎鄙。

更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且晉楚狎主諸侯之盟也久矣。《疏》更代主諸侯之盟也。

《神異經》八荒之中有毛人焉,名髥公。俗曰髥麗。一名髥狎。小兒髥狎可畏也。《玉篇》亦作狹。

【盟】

盟【午集中】【皿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音明。《釋名》明也。告其事於神明也。《類篇》誓約也。

信也。《書·呂》罔中于信,以覆詛盟。《周禮·春官·盟祝》註:盟詛主於要誓。大事曰盟,小事曰詛。《疏》盟者,盟將來。詛者,詛往過。《春秋·正義》凡盟禮,殺牲歃血,告誓神明,若有背違,欲令神加殃咎,使如此牲也。《禮·曲禮》涖牲曰盟。《疏》割牲左耳,盛以珠盤。

取血,盛以玉敦,用血爲盟書。書成,乃歃血讀書。

盟府,司盟之官也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藏於盟府。

《集韻》武永切,明上聲。義同。

《集韻》眉病切,明去聲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其留如詛盟。郭象讀。

《字彙補》謨耕切,音萌。義同䀅。徐邈讀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更切。與孟通。地名。《左傳·隱十一年註》盟,今盟津。河內邑名。《史記·周本紀》武王東觀兵於盟津。《書·禹貢》作孟津。

澤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道荷澤,被盟豬。《註》今南京虞城縣西北孟諸澤是也。《書·禹貢》作孟豬。

叶莫郞切,音茫。《詩·小雅》君子屢盟,亂是用長。《史記·序傳》殺鮮放度,周公爲盟。大任十子,周以宗疆。

叶莫浪切,茫去聲。《黃庭經》十讀四拜朝太上,先謁太帝後北向。黃庭內經玉書暢,授者曰師受者盟。《說文》本作。《字彙》俗通从皿,故附皿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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