岂要巾冠主

出自:唐代·白居易《和祝苍华》

拼音:[qǐ,kǎi][yào,yāo][jīn][guān,guàn][zhǔ]

平仄:仄平平平仄

日居复月诸,环回照下土。
使我玄云发,化为素丝缕。
禀质本羸劣,养生仍莽卤。
痛饮困连宵,悲吟饥过午。
遂令头上发,种种无尺五。
根稀比黍苗,梢细同钗股。
岂是乏膏沐,非关栉风雨。
最为悲伤多,心焦衰落苦。
余者能有几,落者不可数。
秃似鹊填河,坠如乌解羽。
苍华何用祝,苦辞亦休吐。
匹如剃头僧,岂要巾冠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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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巾冠】1.巾和冠,古代成人所服。亦指戴巾冠。《释名.释首饰》:"二十成人,士冠,庶人巾。" 2.古成年人始戴巾冠,故亦指长大成人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岂】

豈【酉集中】【豆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袪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去幾切,音䔇。《說文》還師振旅樂也。

欲也,登也。《徐曰》今借此爲語詞。《玉篇》安也,焉也。《廣韻》曾也。《增韻》非然之辭。《書·五子之歌》怨豈在明。《詩·召南》豈不夙夜。《傳》豈不,言有是也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通。軍勝之樂也。

樂也,和也。○按經傳凱歌、凱風、愷悌、樂愷皆借豈。古凱、愷、豈音義通,今分爲二。《字彙》〈山下一〉从耑省。〈口下丷一〉从豆省。俗作山頭,非。《同文舉要》豈同剴,亦非。

【要】

要【申集下】【襾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音邀。《博雅》約也。《論語》久要不忘平生之言。《註》久要,舊約也。《左傳·哀十四年》使季路要我,吾無盟矣。

求也。《孟子》脩其天爵,以要人爵。

䙅也。《詩·魏風》要之襋之,好人服之。

會也。《禮·樂記》要其節奏。《註》要,猶會也。《釋文》要,一遙反。

《廣韻》勒也。

劫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上自欲征匈奴,羣臣諫不聽,皇太后固要,上乃止。

劾也,察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鄕士》異其死之罪而要之。《疏》要,劾實也。《書·康誥要囚傳》要察囚情,得其辭以斷獄。

衞圻之外,謂之要服。《書·禹貢》五百里要服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吳人要離之後,漢有河南令要兢,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。

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濡水,又東南流與要水合。

靑要,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靑要之山,寔惟帝之密都。

高要,縣名。《一統志》屬廣州府。

與腰通。《說文》身中也,象人要自之形。今作腰。別詳肉部。

《廣韻》於笑切。讀去聲。《篇海》凡要也,要會也。《孝經》先王有至德要道。《晉書·宣帝紀》軍事大要有五。

《論語》久要,亦讀去聲。《王安石·老人行》古來人事已如此,今日何須論久要。叶入誚韻。

《集韻》伊鳥切,音杳。與騕同。騕褭,良馬名。或作要。

以紹切,音。與偠同。偠紹或作要紹。舒緩貌也。

【巾】

巾【寅集中】【巾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銀切,音䘜。《說文》佩巾也。《禮·內則》盥卒授巾。《註》巾以帨手。

《正韻》蒙首衣也。《玉篇》佩巾,本以拭物,後人著之於頭。《急就篇註》巾者,一幅之巾,所以裹頭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覆結,謂之幘巾。《釋名》巾,謹也。二十成人,士冠庶人巾,當自謹修於四敎也。

《正韻》羃也。《周語》靜其巾羃。《註》巾羃,所以覆尊彝。

被巾。《揚子·方言》帍裱謂之被巾。《註》婦人領巾也。

《類篇》衣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巾車。《註》巾猶衣也。《疏》謂玉金象革衣飾其車,故訓巾猶衣也。

《正韻》帉也。《說文》楚謂大巾曰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蔽厀,魏宋南楚之閒謂之巨巾。

《急就篇註》巾,一曰裹足之巾,若今裒足布也。

巾車,官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巾車註》巾車,車官之長。

《五音集韻》姜螼切,音巹,飾也。

《集韻》《類篇》香靳切,音焮。義同。

【冠】

冠【子集下】【冖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丸切《正韻》沽歡切,胡,遂制冠冕纓緌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古者鶡冠子之後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玩切,官去聲。《禮·曲禮》二十曰弱冠。《冠儀》冠者,禮之始也。故聖王重冠。《白虎通》男子幼,娶必冠。《韻會》男子二十加冠曰冠。

爲衆之首曰冠。《前漢·魏相丙吉傳贊》高祖開基,蕭曹爲冠。《史記·灌夫傳》夫名冠三軍。

姓。《韻會》列仙傳有仙人冠先。

叶俱倫切,音麇。《張紘枕箴》瓌材允麗,惟淑惟珍。安安文枕,式彼弁冠。

《韻補》叶居員切,眷平聲。《劉歆·孟母贊》子學不進,斷機示焉。子遂成德,爲當世冠。

叶扃縣切,音睊。《蘇轍·燕山詩》丹子號無策,亦數游俠冠。玉帛非足云:女子罹蹈踐。

【主】

主【子集上】【丶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丶宔《唐韻》之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腫庾切,音麈。君也。《董仲舒·賢良策》行高而恩厚,知明而意美。愛民而好士,可謂誼主矣。《呂氏春秋》朝臣多賢,左右多忠,如此者,國日安,主日尊,天下日服,此所謂吉主也。

大夫之臣,稱其大夫曰主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成鱄對魏舒曰:主之舉也,近文德矣。

天子女曰公主。周制,天子嫁女,諸侯不自主婚,使諸侯同姓者主之,故謂之公主。

賔之對也。《禮·檀弓》賔爲賔焉,主爲主焉。

《左傳·僖三十年》燭之武見秦伯曰:若舍鄭以爲東道主。《註》鄭在秦之東也。

宰也,守也,宗也。《易·繫辭》樞機之發,榮辱之主也。

神主,宗廟立以棲神,用栗木爲之。《春秋傳》虞主用桑,練主用栗。

匰主。《周禮·春官》司巫,掌羣巫之政令,祭祀則供匰主。《註》主神所依也。匰,盛主之器。

《禮·曲禮》居不主奧。《疏》主,猶坐也。

《晉語》陽子剛而主能。《註》上也。

姓。隋主胄,明主問禮。

主父,複姓。

《正韻》陟慮切。同注。《荀子·宥坐篇》主量必平似法。《註》主,同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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