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秉洪钧七政齐

出自:宋代·王禹偁《寄献仆射相公》

拼音:[zài][bǐng][hóng][jūn][qī][zhèng][qí,jì,zī,zhāi]

平仄:仄仄平平平仄平

三朝文匠百僚师,再秉洪钧七政齐
一道白麻来玉署,两条红烛上沙堤。
池波尚浴当时凤,省树犹存旧日鸡。
炉冶正开无弃物,应怜折剑在尘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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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洪钧】1.指天。 2.比喻国家政权。
【七政】1.古天文术语。说法不一:(1)指日﹑月和金﹑木﹑水﹑火﹑土五星。《书·舜典》:"在璇玑玉衡,以齐七政。"孔传:"七政,日月五星各异政。"孔颖达疏:"七政,谓日月与五星也。"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"以齐七政"裴骃集解引郑玄注同此说。(2)指天﹑地﹑人和四时。《尚书大传》卷一:"七政者,谓春、秋、冬、夏、天文、地理、人道,所以为政也。"(3)指北斗七星。以七星各主日﹑月﹑五星,故曰七政。《史记·天官书》:"北斗七星,所谓"旋﹑玑﹑玉衡以齐七政"。"裴骃集解引马融注《尚书》云:"七政者,北斗七星,各有所主:第一曰正日;第二曰主月法;第三曰命火,谓荧惑也;第四曰煞土,谓填星也;第五曰伐水,谓辰星也;第六曰危木,谓岁星也;第七曰剽金,谓太白也。日﹑月﹑五星各异,故曰七政也。" 2.古代兵法指人﹑正﹑辞﹑巧﹑火﹑水﹑兵七者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再】

再【子集下】【冂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作代切,音載。《說文》一舉而二也。从冓省。《徐曰》一言舉二也。《玉篇》兩也。《廣韻》重也,仍也。《書·禹謨》朕言不再。《禮·儒行》過言不再。《註》知過則改,故不再也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一之謂甚,其可再乎。

子例切,音祭。《楚辭·九章》背法度而心治兮,辟與此其無異。寧溘死而流亡兮,恐禍殃之有再。

【秉】

秉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兵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補永切,音丙。禾盈把也。《詩·小雅》彼有遺秉。《疏》秉,把也。《禮·聘禮》四秉曰筥。《註》此秉謂刈禾盈手之秉,筥穧名,今萊易閒刈稻聚把有名爲筥者。

米數。《禮·聘禮》十斗曰斛,十六斗曰籔,十籔曰秉。

《小爾雅》鐘二謂之秉,秉十六斛。○按《儀禮》禾米之秉,字同異。惟徐氏《韻譜》二石爲秉,又是一說。蓋石卽斛也。冉子與粟五秉。據《儀禮》爲八十石,據徐氏止十石,多寡迥別,俟考正。

執持也。《禮·禮運》天秉陽垂日,星地秉隂竅於山川。《詩·大雅》民之秉彝。《書·君奭》秉德明恤。

去聲,陂病切。與柄同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二十八舍主十二州,斗秉兼之。《絳侯世家》許負相周亞夫曰:君後三歲而侯,侯八歲爲將相,持國秉。

姓。○按《說文》秉,从又持禾,《正字通》兼載鐘鼎文从殳。

【洪】

洪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戸公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胡公切,音紅。《說文》洚水也。《書·堯典》湯湯洪水方割。

大也。《書·大誥》洪惟我幼冲人。

水名,在東郡。《水經》濟水故瀆,又北右合洪水。

澤名。《廣輿記》洪澤,在淮安府山陽縣界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石阻河流爲洪。《田藝蘅煑泉小品》澤感而山不應,則怒而爲洪。《漫叟詩話》灘石湍激其中,深僅可容舟者,謂之洪。

射洪,縣名。《廣輿記》潼川州有射洪縣。

州名。《韻會》漢豫章郡,隋置洪州。

井名,在豫章郡散原山西北。《水經注》洪井飛流,懸注無底。

山名。《廣輿記》在福寧州城南。

《輟耕錄》脈以浮而有力爲洪。

姓。《廣韻》共工氏之後,本姓共氏。

通作鴻。《史記·河渠書》禹抑鴻水。

《集韻》古巷切,音絳。水名。義同洚水之洚。

【钧】

鈞【戌集上】【金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銞《唐韻》居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規倫切,音均。《說文》三十斤也。《孟康曰》萬一千五百二十銖。《書·五子之歌》關石和鈞。《疏》三十斤爲鈞,四鈞爲石,鈞石所以一天下之重輕,而立民信也。

《集韻》一曰陶旊輪。《正字通》陶人模下圓轉者爲鈞。《前漢·賈誼傳師古註》陶家名轉者爲鈞,蓋取周回調均之義。

大鈞,天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大鈞播物,坱圠無垠。《註》如淳曰:陶者作器于鈞上,此以造物爲大鈞也。言造化爲人,亦猶陶之造瓦耳。

《杜甫詩》八荒開壽域,一氣轉洪鈞。

樂名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饗以鈞天廣樂,帝有醉焉。

劒名。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淳鈞之器成。《註》淳鈞,古劒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夏啓有鈞臺之享。《註》河南陽翟縣南有鈞臺陂。

水名。《前漢·霍去病傳》涉鈞者。《註》鈞耆,水名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楚大夫元鈞之後,漢有侍中鈞喜。

與均同。平也。《詩·大雅》四鍭旣鈞。《註》矢鏃重羽輕,必參亭而三分之,一在前,二在後,得平均也。

等也,同也。《左傳·成六年》善鈞從衆。《註》鈞,等也。

《襄二十六年》多鼓鈞聲。《註》鈞,同其聲。《集韻》或書作。

【七】

七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1画

《唐韻》親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戚悉切,音桼。少陽數也。《說文》陽之正也,从一,微隂从中衺出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註》七政,日月五星也。《詩·唐風》豈曰無衣七兮。《註》侯伯七命,車服皆以七爲節。

詞家以七名篇,雖八首,問對凡七。七者,問對之別名,始枚乗七發,後傅毅七激,崔駰七依,曹植七啓,張協七命,繼之凡十餘家。

三七,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言葉左三右四,故名。一說本名山桼。

姓。明七希賢。

人名。《續仙傳》殷七七,名文祥。《蘇軾詩》安得道人殷七七,不論時節遣花開。《正字通》或通作㭍桼漆。柒。

【政】

政【卯集下】【攴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盛切,音正。《說文》正也。《釋名》政,正也,下所取正也。《易·賁卦》君子以明庶政。《書·舜典》以齊七政。《傳》日月五星各異政。

《洪範》農用八政。《疏》食爲八政之首,故以農言之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建邦之六典,四曰政典,以平邦國,以正百官,以均萬民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政以正民。

《禮·王制》五十不從力政。《註》力政,城道之役也。

姓。《廣韻》出姓苑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諸盈切,音征。賦也。通作征。《周禮·地官·均人》掌均地政。《註》政,讀爲征。地政謂地守地職之稅也。《說文》从攴作政。政字原从攴作。

【齐】

齊【亥集下】【齊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亝《唐韻》徂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前西切,音臍。《說文》禾麥吐穗上平也。《註》徐鍇曰:生而齊者,莫如禾麥。

《玉篇》整也。《正韻》無偏頗也。《荀子·富國篇》必將修禮以齊朝,正法以齊官,平政以齊民。《註》齊,整也。

等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世家子弟富人,或鬭雞走狗馬,弋獵博戲,亂齊民。《註》如淳曰:齊,等也。無有貴賤,謂之齊民。

《正韻》莊也,肅也。《左傳·文二年》子雖齊聖,不先父食。《註》齊,肅也。

正也。《詩·小雅》人之齊聖。《註》中正通知之人也。《朱傳》齊,肅也。

《爾雅·釋言》殷齊,中也。《註》釋地曰:岠齊州以南。《疏》齊,中也。中州爲齊州。中州猶言中國也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華胥氏之國,不知斯齊國幾千萬里。《註》斯,離也。齊,中也。

《廣韻》好也。

辨也。《易·繫辭》小大者存乎卦。《註》齊,猶言辨也。

速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疾齊,壯也。《註》謂速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幼而徇齊。《註》徇疾,齊速,言聖人幼而疾速。

國名。武王封太公之地,今山東靑州濟南濰縣安樂等處是也。

乾齊,縣名。屬酒泉郡。見《後漢·郡國志》。

姓。《風俗通·氏姓篇序》四氏,於國齊魯宋衞,是也。

放齊,堯臣名。

《諡法》執心克莊曰齊。資輔就共曰齊。

與臍通。《左傳·莊六年》後君噬齊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在禮切,音薺。《集韻》齊齊,恭慤貌。《禮·玉藻》廟中齊齊。

《廣韻》在詣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才詣切,音劑。《禮·內則》凡食齊,視春時。《周禮·天官·醬人註》食有和齊,藥之類也。

酒以度量節作者謂之齊。《周禮·天官·酒正》五齊三酒,亦作齌。

火齊,珠名。一曰似雲母。重疊而開,色黃赤如金。

《集韻》子計切,音霽。和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食醫》八珍之齊。

《正韻》津私切,音貲。《論語》攝齊升堂。孔安國曰:衣下曰齊。《禮曲禮》兩手摳衣去齊尺。《註》齊,謂裳下緝也。

莊皆切。與齋同。《禮·祭統》齊之爲言齊也,齊不齊以致齊者也。

牋西切,音齏。與齏同。《周禮·天官·醢人五齊註》齊,當爲齏。五齊,昌本析蜃豚拍深蒲也。《疏》齏葅菜肉之通稱。

與躋同。《禮·樂記》地氣上齊。

《廣韻》疾私切,與薺通。《禮·玉藻》趨中采齊。《鄭註》齊,當爲楚薺之薺。《釋文》齊,依註作薺,疾私反。

《正韻》才資切,音疵。引玉藻采齊當讀疵音。

《正韻》齋字,古單作齊。詳齋字註。

《集韻》子淺切,音翦。同剪。《說文》斷也。剪取其齊,故謂齊爲剪。《儀禮·旣夕》馬下齊髦。《註》齊,剪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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