杖藜约我过南浦

出自:宋代·刘子翚《次韵张守酴醾二首》

拼音:[zhàng][lí][yuē,yāo][wǒ][guò,guō][nán,nā][pǔ]

平仄:仄平平仄平平仄

退食黄堂喜自公,不妨幽兴嘱芳丛。
双旌不出閒春昼,大笔微吟缀祖风。
老矣交朋今日少,飘然游宦异乡同。
杖藜约我过南浦,贤圣时时为一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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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杖藜】1.谓拄着手杖行走。藜,野生植物,茎坚韧,可为杖。 2.藜杖;拐杖。
【南浦】南面的水边。《楚辞·河伯》:“子交手兮东行,送美人兮南浦。”后因称送别之地:送君南浦,伤如之何|西风晴十日,南浦别经年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杖】

杖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直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雉兩切《正韻》呈兩切,音杖。《說文》所以扶行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大夫七十而致仕,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。

《王制》五十杖於家,六十杖於鄕,七十杖於國,八十杖於朝。

《禮·喪服小記》父喪苴杖竹也,母喪削杖桐也。

木梃也。《家語》舜事瞽瞍,小棰則待過,大杖則逃走。

《方言》矜謂之杖,謂戈戟柄也。《呂覽·貴已篇》操杖以戰。

《爾雅·釋草》蒤,虎杖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亮切,丈去聲。持也。與仗同。《書·牧誓》王左杖黃鉞。

憑倚也。《左傳·襄八年》杖信以待晉。

【藜】

藜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21画部外筆画:15画

《唐韻》郞奚切,音犂。蒿類。《禮·月令》藜莠蓬蒿興。《前漢·司馬遷傳》墨者,糲粱之食,藜藿之羹。《註》藜草似蓬。《爾雅翼》藜,莖葉似王芻,兗州蒸爲茹,又可爲杖。《晉書·山濤傳》文帝以濤母老,贈藜杖一枝。

《揚雄·甘泉賦》配藜四施。《註》配藜,披離也。

懸藜,玉名。《史記·范睢傳》梁有懸藜。

【约】

約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於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乙却切,音葯。《說文》纏束也。《詩·小雅》約之閣閣。《傳》約,束也。

《周禮·春官·大史》凡邦國都鄙,及萬民之有約劑者藏焉。《註》約劑,要盟之載辭。《禮·曲禮》約信曰誓。《疏》共相約束,以爲信也。

《禮·坊記》君子約言。《疏》謂省約其言也。

《論語》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。《禮·坊記》小人貧斯約。《註》約猶窮也。

《論語》以約失之者,鮮矣。《何晏註》儉約無憂患。

《戰國策》蘇代約燕王曰。《註》約,止也。

《莊子·逍遙遊》淖約若處子。《音義》淖約,柔弱貌。

《荀子·勸學篇》春秋約而不速。《註》文義隱約。

《呂氏春秋》旄象之約。《註》約,節也。一曰美也。

《楚辭·招魂》土伯九約。《註》屈也。

姓。約續,古賢者,見《韓非子》。

《廣韻》於笑切《集韻》一笑切《韻會》幺笑切,音要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明德鄕治本約。《註》師古曰:約,讀曰要。

《集韻》於敎切,音靿。屈也。

《集韻》乙角切,音渥。或作約,束也。

《集韻》吉歷切,音激。纏也。

同的。《枚乗·七發》九寡之珥以爲約。《註》約亦的字也。

【我】

我【卯集中】【戈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

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

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

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

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

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
【过】

過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

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

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

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

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

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所至關津以示也。或曰傳轉也,轉移所在,識以爲信。

國名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處澆于過。《註》過,國名。東萊掖縣有過鄕。

㵎名。《詩·大雅》溯其過㵎。

姓。《後漢·劉陶傳》過晏之徒。《註》過,姓,過國之後。《正韻》經過之過,平聲。超過、過失之過,去聲。

【南】

南【子集下】【十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那含切,音男。《說文》草木至南方,有枝任也。《徐曰》南方主化育,故曰主枝任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太陽者,南方。南,任也。陽氣任養物,於時爲夏。《白虎通》八月之律,謂之南呂何。南者,任也。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。

樂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雅以南。《韻會》南亦雅樂名,猶九夏也,南夏皆文明之方,故名南。周南召南,亦樂名。

姓。《韻會》魯大夫南遺。《宋書·律志》班左並馳,董南齊轡。

雙南,金也。《范仲淹金在鎔賦》英華旣發,雙南之價彌高。鼓鑄未停,百鍊之功可待。

《翻譯名義》合掌作禮曰和南。《淳化帖衞夫人書》衞和南。

《韻補》叶尼心切,音寧。《詩·邶風》遠送于南。沈重讀。《陸雲·喜霽賦》朱明啓,凱風自南,復火正之舊司,黜后土于重隂。

【浦】

浦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滂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頗五切《正韻》滂五切,音普。《說文》瀕也。《詩·大雅》率彼淮浦。

《玉篇》水源枝注江海邊曰浦。《風土記》大水有小口別通曰浦。

浦陽,江名。《廣輿記》浦江,本吳越三江之一。

浦江,縣名,屬金華府。浦城,屬建寧府。

合浦,漢郡名,屬交州。

荒浦,舒鳩地名,見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。

姓。晉起居注浦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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