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五齐以致用

出自:宋代·孙因《越问·越酿》

拼音:[biàn][wǔ][qí,jì,zī,zhāi][yǐ][zhì][yòng]

平仄:仄仄平仄仄仄

扬州之种宜稻兮,越土最其所宜。
稬种居其十六兮,又稻品之最奇,
自海上以漂来兮,伊仙公之遗育。
别黄秈与金钗兮,紫珠贯而累累。
酒人取以为酿兮,辨五齐以致用
湑镜流之香洁兮,貯秘色之新瓮。
助知章之高兴兮,眼花眩乎水底。
侑谢传之雅游兮,陶丹府而哦诗。
集群贤以觞咏兮,浮罚觥乎子敬。
指鸣蛙为鼓吹兮,畅独酌於稚珪。
斯越酒之醖藉兮,非宜城中山之比。
矧投醪之醇德兮,能使勇气百倍於熊罴。
客曰旨哉越酿兮,固越俗之所怡。
然自征榷之法行兮,安得薛戎而蠲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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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五齐】1.亦作"五"。亦作"五齑"。 2.亦作"五"。古代按酒的清浊,分为五等,合称"五齐"。后亦泛指酒。
【以致】连词。用在下半句的开头,表示下文是上述情况造成的结果,多指不好的:事先没有充分研究,以致作出了错误决定|乃陷大泽中,以致汉追及之。
【致用】1.尽其所用。 2.用作付诸实用之意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辨】

辨【酉集下】【辛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皮莧切《正韻》備莧切,音辯。《說文》判也。《廣韻》別也。《易·乾卦》問以辨之。《禮·學記》離經辨志。《註》辨,謂考問得其定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弊羣吏之治,六曰廉辨。《註》辨,謂辨然于事分明,無有疑惑也。

《韻會》牀䏶足笫閒也。《易·剝卦》剝牀以辨。《疏》牀足之上,牀身之下,分辨處也。《程傳》牀之幹也。

變也。《楚辭·九辨註》辨者,變也。謂道德以變說君也。

井地之數也。《禮·王制·註》京陵之地,九夫爲辨,九辨而當一井。

姓。

《集韻》見切,音徧。與徧通。帀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萬民和喜,瑞應辨至。《註》同徧。

《廣韻》苻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平免切《正韻》婢免切,辯上聲。義同。

《集韻》邦免切,鞭上聲。義同。

與貶通。《禮·玉藻》立容辨降,不傾側柔媚也。

《廣韻》普麪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匹見切,音片。革中斷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革中絕謂之辨,革中辨謂之韏。《註》革中斷之名辨,復中分其辨名韏。《集韻》作㸤。

【五】

五【子集上】【二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音午。《增韻》中數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數五,地數五。《書·武成》列爵惟五。《詩·鄘風》良馬五之。

格五。《後漢·梁冀傳》能挽滿,彈棊,格五,六博,蹴鞠,意錢之戲。《註》行棊相塞謂之簺,簺有四采,簺白乗五是也。至五卽格不得行。

《辛氏三秦記》城南韋杜,去天尺五。

十五夜曰三五。《謝靈運詩》期在三五夕。《崔曙詩》秒冬正三五,日月遙相望。

姓。漢五京。

第五,五鹿,皆複姓。崔曙《早發交崖山還太室作》:仲冬正三五,日月遙相望。

【齐】

齊【亥集下】【齊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亝《唐韻》徂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前西切,音臍。《說文》禾麥吐穗上平也。《註》徐鍇曰:生而齊者,莫如禾麥。

《玉篇》整也。《正韻》無偏頗也。《荀子·富國篇》必將修禮以齊朝,正法以齊官,平政以齊民。《註》齊,整也。

等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世家子弟富人,或鬭雞走狗馬,弋獵博戲,亂齊民。《註》如淳曰:齊,等也。無有貴賤,謂之齊民。

《正韻》莊也,肅也。《左傳·文二年》子雖齊聖,不先父食。《註》齊,肅也。

正也。《詩·小雅》人之齊聖。《註》中正通知之人也。《朱傳》齊,肅也。

《爾雅·釋言》殷齊,中也。《註》釋地曰:岠齊州以南。《疏》齊,中也。中州爲齊州。中州猶言中國也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華胥氏之國,不知斯齊國幾千萬里。《註》斯,離也。齊,中也。

《廣韻》好也。

辨也。《易·繫辭》小大者存乎卦。《註》齊,猶言辨也。

速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疾齊,壯也。《註》謂速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幼而徇齊。《註》徇疾,齊速,言聖人幼而疾速。

國名。武王封太公之地,今山東靑州濟南濰縣安樂等處是也。

乾齊,縣名。屬酒泉郡。見《後漢·郡國志》。

姓。《風俗通·氏姓篇序》四氏,於國齊魯宋衞,是也。

放齊,堯臣名。

《諡法》執心克莊曰齊。資輔就共曰齊。

與臍通。《左傳·莊六年》後君噬齊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在禮切,音薺。《集韻》齊齊,恭慤貌。《禮·玉藻》廟中齊齊。

《廣韻》在詣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才詣切,音劑。《禮·內則》凡食齊,視春時。《周禮·天官·醬人註》食有和齊,藥之類也。

酒以度量節作者謂之齊。《周禮·天官·酒正》五齊三酒,亦作齌。

火齊,珠名。一曰似雲母。重疊而開,色黃赤如金。

《集韻》子計切,音霽。和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食醫》八珍之齊。

《正韻》津私切,音貲。《論語》攝齊升堂。孔安國曰:衣下曰齊。《禮曲禮》兩手摳衣去齊尺。《註》齊,謂裳下緝也。

莊皆切。與齋同。《禮·祭統》齊之爲言齊也,齊不齊以致齊者也。

牋西切,音齏。與齏同。《周禮·天官·醢人五齊註》齊,當爲齏。五齊,昌本析蜃豚拍深蒲也。《疏》齏葅菜肉之通稱。

與躋同。《禮·樂記》地氣上齊。

《廣韻》疾私切,與薺通。《禮·玉藻》趨中采齊。《鄭註》齊,當爲楚薺之薺。《釋文》齊,依註作薺,疾私反。

《正韻》才資切,音疵。引玉藻采齊當讀疵音。

《正韻》齋字,古單作齊。詳齋字註。

《集韻》子淺切,音翦。同剪。《說文》斷也。剪取其齊,故謂齊爲剪。《儀禮·旣夕》馬下齊髦。《註》齊,剪也。

【以】
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
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
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
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
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
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
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
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
【致】

致【未集下】【至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陟利切,音躓。《說文》送詣也。《春秋·成九年》夏,季孫行父如宋致女。《註》女嫁三月,又使大夫隨加聘問,謂之致女。《禮·曲禮》獻田宅者操書致。《註》詳書其多寡之數,致之于人也。

招致也。《楊升庵外集》致有取意。《易·繫辭》備物致用。《疏》謂備天下之物,招致天下所用。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凡治野,以下劑致甿。《註》致,猶會也。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,及會之。以下劑爲率。

納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大夫七十而致事。《註》致其所掌之事於君,而告老。《疏》不云置,而云致者,置是廢絕,致是與人,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。

傳致也。《詩·小雅》工祝致告。《箋》祝於是致孝孫之意,告尸以利成。

極也。《書·盤庚》凡爾衆,其惟致告。《傳》致我誠,告汝衆。《禮·禮器》有放而不致也。《疏》致,極也。

《禮·樂記》致樂以治心。《註》致,猶㴱審也。

委也。《易·困卦》君子以致命遂志。《論語》事君能致其身。《朱註》致,猶委也。

誠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其致之。《註》致,誠也。

挑戰曰致師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楚許伯御樂伯,攝叔爲右,以致晉師。《疏》致師,致其必戰之志。

態也。《水經注》茂竹便媚,致可翫也。《六帖》崔遠風致整峻。《王縉詩》自然成高致。

至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掌三夢之灋。一曰致夢。《疏》訓致爲至,夢之所至也。

制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以致爲儀。《註》致者,所以節制其事,故爲儀。

《易·繫辭》一致而百慮。《疏》所致雖一,慮必有百,言慮雖百種,必歸於一致也。

就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故致數車無車。《註》致,就也。言人就車數之,爲輻,爲輪,爲轂,爲衡,爲轝,無有各爲車者。

《詩·大雅》是致是附。《傳》致,致其社稷羣神。《疏》致者,運轉之詞。

密也。《禮·禮器》德產之致也精微。《註》致,致密也。《前漢·嚴延年傳》文致不可得反。《註》言其文案整齊。

與緻通。《禮·月令》孟冬,命工師效功,陳祭器,按度程,必功致爲上。《註》謂功力密緻也。緻至同。

【用】

用【午集上】【用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五用哉。

《廣韻》使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惟楚有材,晉實用之。《杜甫詩》古來才大難爲用。

功用。《易·繫辭》顯諸仁,藏諸用。《疏》謂潛藏功用,不使物知,是藏諸用也。《論語》禮之用,和爲貴。

貨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正德利用厚生。《疏》謂在上節儉,不爲糜費,以利而用,使財物殷阜。《禮·王制》冢宰制國用,必於歲之杪,五穀皆入,然後制國用。

以也。《詩·小雅》謀夫孔多,是用不集。《古樂府》何用識夫壻,白馬從驪駒。

庸也。《論語》則四方之民,襁負其子而至矣,焉用稼。

《增韻》器用也。《書·微子》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犧牷牲用以容。《傳》器實曰用。《左傳·襄二十五年》我先王賴其利器用也。

《廣韻》通也。

姓。漢有用蚪,爲高唐令。

《韻補》叶餘封切,音容。《詩·小雅》謀臧不從,不臧覆用。《陸賈新語》大化絕而不通,道德施而不用。《又》立則爲太山衆本之宗,仆則爲萬世之用。

《六書正譌》周伯琦曰:用,古鏞字,鐘也。古㱁識,商鐘寅簋鐘字皆作用,後人借爲施用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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