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qū,qǔ][xiè][huí][láng][shǒu][jì,qí][xuān]
平仄:平仄平平仄平平
曲榭回廊手伎喧,彩楼朱舫鼓声繁。
游人已著浓春去,不待歌长舞袖翻。
出自:宋代·晏殊《上巳琼林苑宴二府同游池上即事口占》
【回廊】曲折环绕的走廊。
【手伎】见"手技"。
【曲】
曲【辰集上】【曰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廣韻》丘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區玉切,音䱡。《說文》象器受物之形。《易·繫辭》曲成萬物而不遺。《疏》屈曲委細。《書·洪範》木曰曲直。《傳》木可以揉曲直。
又《詩·秦風》亂我心曲。《傳》心曲,委曲也。《禮·曲禮·釋文》曲禮,委曲說禮之事。
又《禮·中庸》其次致曲。《註》曲,猶小小之事。《朱註》一偏也。
又《說文》或說蠶簿。《禮·月令》具曲植籧筐。《註》所以養蠶器也。曲,簿也。《前漢·周勃傳》以織簿曲爲生。《註》葦簿爲曲也。
又樂曲。《宋玉·對楚王問》是其曲彌高,其和彌寡。
又姓。《史記·蒙恬傳》御史曲宮。
又《集韻》顆羽切,音踽。地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軍於曲遇。
又《陳丞相世家》更以陳平爲曲逆侯。
又《韻補》叶區聿切。《劉植·魯都賦》巖險迴隔,峻巘隱曲。猛獸深潛,介禽匿。
【榭】
榭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,臺有屋也。《書·泰誓》宮室臺榭,陂池侈服。《孔傳》土高曰臺,有木曰榭。
又《禮·禮運》合土以爲臺榭。《註》榭,器之所藏也。
又《前漢·五行志》榭者,所以藏樂器。
又《春秋·宣十六年》成周宣榭火。《公羊傳》註有室曰寢,無室曰榭。
又講武之屋曰榭。
又與序通。《儀禮》序則鉤楹内。註序讀如榭。
【回】
回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戸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隈切,音洄。《說文》从囗,中象回轉之形。《徐鍇曰》渾天之氣,天地相承。天周地外,隂陽五行,回轉其中也。
又《說文》邪也,曲也。《詩·小雅》淑人君子,其德不回。《禮·禮器》禮飾回,增美質,措則正,施則行。
又《正韻》返也。《後漢·蔡邕傳》回途要至,俯仰取容。
又《廣韻》違也。《詩·大雅》求福不回。《又》徐方不回。《註》回猶違也,言不違命也。
又《詩·大雅》昭回于天。《註》昭,明。回,旋也。
又屈也。《後漢·盧植傳》可加赦恕申宥回枉。《又》抗議不回。
又徘回。《說文》徘徊本作裵回。寬衣也,取其裵回之狀。《張衡·思賦》馬倚輈而徘回。《註》言踟躊不進也。
又低回,紆衍貌。《史記·孔子世家贊》適魯,觀仲尼車服禮器,余低回留之,不能去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大道低回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古賢者方回之後。《正字通》明宣德中御史回續。
又地名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右扶風有回城,名曰回中。
又通作迴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圖迴天下於掌上。
又通作廻。《史記·鄒陽傳》墨子廻車。
又《正字通》回回,國名。西域大食國種也。明丘濬曰:國在玉門關外萬里,隋閒入中國。金元以後,蔓延滋甚,所至輒相親守,其所謂敎門者尤篤,今在在有之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戸賄切,音悔。繞也。《左傳·襄十八年》右回梅山。徐邈讀上聲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胡對切,音繢。《前漢·趙充國傳》回遠千里。《註》回謂路迂回也,音胡悔反。
又畏避也。《前漢·王溫舒傳》卽有避回。《註》謂不盡意,捕擊盜賊。
又《蓋寬饒傳》刺舉無所回避。《註》回讀若諱。俗作囬。
【廊】
廊【寅集下】【广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唐韻》魯當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盧當切《正韻》魯堂切,廊廡下。《註》師古曰:廊,堂下周屋也。《揚雄·光祿勳箴》廊殿門闥,限以禁界。
又通作郞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蓋聞唐虞之時,遊於巖郞之上。《註》晉灼曰:堂邊廡。巖郞,謂嚴峻之郞也。
又《司馬相如傳》陛下築郞臺,恐其不高。《註》師古曰:郞堂,下周廂也。
【手】
手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音首。《釋名》手須也,事業所須也。《急就篇》捲捥節爪拇指手。《師古註》及掌謂之手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手。《疏》艮旣爲止,手亦能止持其物,故爲手也。《禮·玉藻》手容恭。
又以手執器亦曰手。《禮·檀弓》王事也。子手弓而可。《公羊傳·莊十三年》曹子手劒而從之。
又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手熊羆。《註》言手擊之。
又叶尸周切,音收。《焦氏·易林》邑姜叔子,天文在手。實沈參墟,封爲晉侯。
又叶賞呂切,音黍。《郭璞·神噓贊》腳屬於頭,人面無手。厥號曰噓,重黎所處。
又叶矧視切,音矢。《宋玉·笛賦》延長頸,奮玉手,摛朱脣,曜皓齒。
又《說文》拳也。《正字通》握手謂之拳。非手卽拳也。
【伎】
伎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巨錡切,音芰。伎巧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多人伎巧。
又伎倆。《史記·馮驩傳》無他伎能。《揚子·法言》通天地而不通人曰伎。《又》淳于越可謂伎矣。《註》伎,才也。
又《廣韻》巨支切。與跂通,足多指也。
又舒貌。《詩·小雅》鹿斯之奔,維足伎伎。《註》宜疾而舒,留其羣也。
【喧】
喧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廣韻》况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許元切,音萱。《玉篇》大語也。《集韻》與吅同。或作讙。
又與咺同。《漢武帝·悼李夫人賦》悲愁於邑,喧不可止兮。《註》師古曰:朝鮮之閒,謂小兒泣不止,名爲喧,音許遠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