岂限楚与吴

出自:宋代·梅尧臣《送宁国军辛崔寺丞移临安》

拼音:[qǐ,kǎi][xiàn][chǔ][yǔ,yù,yú][wú]

平仄:仄仄仄平平

六月畏岭险,乃陟川程迂。
遥看云中雁,不乱江上凫。
鱼网离飞鸿,我邑望何殊。
鳞方怀其剖,鸟反值以刳。
为言等王民,岂限楚与吴
是维见恋慕,作诗赠路隅。

查看原文

字义

【岂】

豈【酉集中】【豆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袪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去幾切,音䔇。《說文》還師振旅樂也。

欲也,登也。《徐曰》今借此爲語詞。《玉篇》安也,焉也。《廣韻》曾也。《增韻》非然之辭。《書·五子之歌》怨豈在明。《詩·召南》豈不夙夜。《傳》豈不,言有是也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通。軍勝之樂也。

樂也,和也。○按經傳凱歌、凱風、愷悌、樂愷皆借豈。古凱、愷、豈音義通,今分爲二。《字彙》〈山下一〉从耑省。〈口下丷一〉从豆省。俗作山頭,非。《同文舉要》豈同剴,亦非。

【限】

限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廣韻》乎音硍。《說文》阻也。《玉篇》界也,度也,齊也。《易·艮卦》九三艮其限。《註》限,身之中也。三當兩象之中,故曰艮其限。《戰國策》南有巫山黔中之限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室廬輿服,僭於上無限度。

《說文》一曰門榍也。《玉篇》閾也。《廣韻》與䦘通,門閾也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魚懇切,音峎。《集韻》切急意也。

《韻會小補》胡艮切,音恨。《釋名》艮,限也。時未可聽物生,限止之也。

叶胡蹇切,音峴。《顏延之·陶潛誄》度量難鈞,進退可限。長卿棄官,稚賔自免。

叶形甸切,音現。《蘇轍·送孫提詩》開軒揖佳客,退食事書卷。爲政曾幾何,淸風自無限。卷去聲。

【楚】

楚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粗上聲。或作䠂。《說文》叢木也。一曰荆。《詩·小雅》楚楚者茨,言抽其棘。《註》楚楚,茨棘貌。

《詩·召南》翹翹錯薪,言刈其楚。《疏》荆屬。薪雖皆高,楚尤翹翹而高也。

《禮·學記》夏楚二物,收其威也。《註》楚,荆也。扑撻犯禮者。

萇楚,草名。羊桃也。《詩·檜風》隰有萇楚,猗儺其枝。

楚楚,鮮明貌。《詩·檜風》蜉蝣之羽,衣裳楚楚。

辛楚,痛也,別作憷。《陸機·與弟士衡詩》慷慨含辛楚。

國名。《書·禹貢》荆州之域,周熊繹始封。

三楚,地名。《史記·貨殖傳》淮北郡、汝南郡,西楚也。彭城以東,東海、吳廣陵,東楚也。衡山、九江、江南、豫章、長沙,南楚也。

南方曰楚。《後漢·史岑出師頌》朔風變楚。《李善註》朔,北方也,楚,南方也。

姓。《左傳》晉龜卜楚丘,趙襄子家臣楚隆。
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瘡據切,粗去聲。楚利也。

木名。出歷山。

《類篇》山於切,音疎。《杜甫·送孟十二詩》秋風楚竹冷,夜雪鞏梅春。

叶弭沼切,音杪。《前漢·楚元王傳》太上四子,伯兮早夭。仲氏王代,斿宅是楚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吴】

吴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俗吳字。《吳志·薛綜傳》無口爲天,有口爲吴。《正字通》此借字形爲諧語,非吴字本義。《正韻》吳字註亦作吴,非。(吳)〔古文〕音吾。國名。《史記·吳太伯世家》太伯之奔荆蠻,自號句吳。《註》宋衷曰:句吳,太伯始所居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會稽郡秦置,高帝六年爲荆國,十二年,更名吳。亦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會稽郡吳縣。

《說文》郡也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吳郡,順帝分會稽置。《韻會》吳郡、吳興、丹陽爲三吳。《正字通》水經以吳興、吳郡、會稽爲三吳。指掌圖以蘇、常、湖爲三吳,其說不同。

《齊語》西服㳅沙西吳。《註》雍州之地。

天吳,水神也。《郭璞·山海經贊》八頭十尾,人面虎身。龍據兩川,威無不震。

《說文》姓也。《廣韻》太伯之後,因以命氏。

《方言》大也。《說文》大言也。《詩·周頌》不吳不敖。《傳》吳,譁也。

《魯頌》不吳不揚。《說文註》大言故夨大口以出聲。今寫詩者,攺吳作㕦,又音乎化切,其謬甚矣。《釋文》吳,舊如字。何承天云:从口下大,故魚之大口者名㕦,胡化反,此音恐驚俗也。按《說文》《釋文》俱云吳作㕦讀,非。而《玉篇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諸書,吳字亦皆無去聲一音,惟正韻收吳入禡韻,詩朱註亦作去聲讀。未知孰是,存以備考。

《集韻》元俱切,音愚。虞古作吳。註詳虍部七畫。《釋名》吳,虞也。太伯讓位而不就,歸封于此,虞其志也。

與娛通。《詩·周頌》不吳不敖。《疏》正義曰:人自娛樂,必讙譁爲聲。故以娛爲譁也。定本娛作吳。

相关诗句
猜您喜欢
关于夏天的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