兀淛之湍

出自:宋代·曾丰《公之还》

拼音:[wù][zhè][zhī][tuān]

平仄:仄仄平平

公之还,谓常还兮,
独不谓公害。著儒冠,
学其籋矣,于圣这关。
仁其簉矣,于鼂之耑。
孰驱我牡,兀淛之湍
孰驾我熊,兀桂之岏。
交中互外,迭来更繁。
壹心苦力,几暑且寒。
于何景远,于此怀安。
四三皇王,效何当完。
九八元凯,志若为阑。
斯梦斯环兮,隮我阊阖之间兮。
公之还,谓常还兮,
独不谓公害。峨奥冠,
上意我东,南忧谁宽。
伊素若赤,维翰维藩。
校妥尔寝,甿恬尔餐。
伊碧若朱,维幢维幡。
外藻曾几,中渠殆单。
肆是蛮狃,申之瘴奸。
里之知之,宁是弗言。
上之听之,宁是弗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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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义

【兀】

兀【子集下】【儿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1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五忽切,音杌。《說文》兀,高而上平也。从一在人上。

刖足曰兀。《莊子·德充符》魯有兀者叔山無趾,踵見仲尼。仲尼曰:無趾,兀者也。

《柳宗元·晉問篇》乗水潦之波,以入於河而流焉,盪突硉兀。《註》危石也。

兀兀,不動貌。《韓愈·進學解》常兀兀以窮年。

《正韻》臬兀,不安也。亦作卼。《易·困卦》于臲卼。

姓。《韻會》後魏改樂安王元覽爲兀氏。

《韻會》或作掘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掘若槁木。

【淛】

淛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征例切,音制。江名。《山海經》禹治水,以至淛河。

《正韻》之列切,音折。與浙同。

【之】

之【子集上】【丿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㞢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䰟氣,則無不之也。

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

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

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

變也。《易傳》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《孫奕示兒編》之字訓變,左傳,遇觀之否。言觀變爲否也。

至也。《詩·鄘風》之死矢靡他。

遺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或問孔子,知其道之不用也。則載而惡乎之。曰:之後世君子。《註》言行道者貴乎及身,乃載以遺後世。

姓。出《姓苑》。

《郝敬讀書通》凡言之者,物有所指,事有所屬,地有所往,連屬之辭也。通作旃。《詩·唐風》舍旃舍旃。

《魏風》上愼旃哉。與之同。通作至。往彼曰之,到此曰至,音義互通。

《韻補》叶職流切,音周。《楚辭·九章》呂望屠於朝歌兮,甯戚歌而飯牛。不逢堯舜與桓繆兮,世孰云而知之。叶上牛下求。《周伯琦曰》古人因物制字。如之本芝草,乎本吁氣,焉本鳶,後人借爲助語,助語之用旣多,反爲所奪,又制字以別之,乃有芝字吁字鳶字。

【湍】

湍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唐韻》他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官切,音煓。《說文》疾瀨也。《前漢·溝洫志》水湍悍難以行平地。《註》急流曰湍。

《集韻》朱遄切,音專。水名,在酈縣。《山海經》荆山之首曰翼望之山,湍水出焉。

《集韻》《類篇》吐玩切,音彖。亦疾瀨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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