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天】
天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1画
〔古文〕腆平聲。《說文》顚也。至高在上,从一大也。《白虎通》鎭也,居高理下,爲物鎭也。《易·說卦》乾爲天。《禮·禮運》天秉陽,垂日星。荀子曰:天無實形,地之上至虛者皆天也。邵子曰:自然之外別無天。《程子遺書》天之蒼蒼,豈是天之形。視下亦復如是。《張子正蒙》天左旋,處其中者順之,少遲則反右矣。《朱子·語類》離騷有九天之說,諸家妄解云有九天。據某觀之,只是九重。蓋天運行有許多重數,裏面重數較軟,在外則漸硬,想到第九重成硬殻相似,那裏轉得愈緊矣。○按天形如卵白。細察卵白,其中之絪縕融密處確有七重,第八重白膜稍硬,最後九重便成硬殻。可見朱子體象造化之妙。今西洋曆說,天一層緩似一層,此七政退旋,所以有遲速也。
又星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天,根氐也。《周語》天根見而水涸。
又古帝號。葛天氏,見《疏仡紀》。
又神名。《山海經》形天與帝爭神,帝斷其首,乃以乳爲目,臍爲口,操干戚以舞。形一作天舞干戚,猛志故常在。或作獸名,非。
又地名。《蜀地志》蜀卭僰山後四野,無晴日,曰漏天。《杜甫詩》地近漏天終歲雨。
又山名。《九州要記》凉州古武城有天山,黃帝受金液神丹于此。一曰在伊州。《註》天山,卽祁連山。
又天,樂名。鈞天廣樂,見《史記·趙世家》。
又署名。《唐六典》內閣惟祕書閣,宏壯曰木天。今翰林院稱木天署。
又景天,草名。《陶弘景曰》以盆盛,置屋上,辟火灾。
又髡》其人天且劓。
又姓。漢長社令天高。見《姓苑》。○按先韻,古與眞文通,故天字皆从鐵因反。考之經史皆然,惟《易》六位時成,時乘六龍以御天,與庚靑通耳。《正字通》謂,至尊莫如天,天以下又莫如君父,字音必不可僭易攺叶,所論頗正大。,武后所造天字,似篆文天。
【位】
位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于愧切《集韻》于累切《韻會》喩累切《正韻》于位切,音壝。《說文》列中庭之左右曰位。《廣韻》正也。《易·繫辭》聖人之大寶曰位。《周禮·天官》惟王建國,辨方正位。
又凡所坐立者,皆曰位。《禮·曲禮》揖人,必違其位。《註》出位而揖,禮以變爲敬也。
又所也。《論語》君子思不出其位。《朱註》范氏曰:物各得其所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
又姓。明位安。
又高麗人呼相似爲位。見《三國志》。本作㑀。俗作位。㑀字原刻从亻从。
【要】
要【申集下】【襾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邀。《博雅》約也。《論語》久要不忘平生之言。《註》久要,舊約也。《左傳·哀十四年》使季路要我,吾無盟矣。
又求也。《孟子》脩其天爵,以要人爵。
又䙅也。《詩·魏風》要之襋之,好人服之。
又會也。《禮·樂記》要其節奏。《註》要,猶會也。《釋文》要,一遙反。
又《廣韻》勒也。
又劫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上自欲征匈奴,羣臣諫不聽,皇太后固要,上乃止。
又劾也,察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鄕士》異其死之罪而要之。《疏》要,劾實也。《書·康誥要囚傳》要察囚情,得其辭以斷獄。
又衞圻之外,謂之要服。《書·禹貢》五百里要服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吳人要離之後,漢有河南令要兢,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。
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濡水,又東南流與要水合。
又靑要,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靑要之山,寔惟帝之密都。
又高要,縣名。《一統志》屬廣州府。
又與腰通。《說文》身中也,象人要自之形。今作腰。別詳肉部。
又《廣韻》於笑切。讀去聲。《篇海》凡要也,要會也。《孝經》先王有至德要道。《晉書·宣帝紀》軍事大要有五。
又《論語》久要,亦讀去聲。《王安石·老人行》古來人事已如此,今日何須論久要。叶入誚韻。
又《集韻》伊鳥切,音杳。與騕同。騕褭,良馬名。或作要。
又以紹切,音。與偠同。偠紹或作要紹。舒緩貌也。
【有】
有【辰集上】【月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
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
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
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
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
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
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
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傳》文豔用寡,子虛烏有。寄言淫麗,託風終始。
又叶演女切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主人盛饗,期盡所有。三酒旣醇,五齊惟醹。
【主】
主【子集上】【丶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丶宔《唐韻》之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腫庾切,音麈。君也。《董仲舒·賢良策》行高而恩厚,知明而意美。愛民而好士,可謂誼主矣。《呂氏春秋》朝臣多賢,左右多忠,如此者,國日安,主日尊,天下日服,此所謂吉主也。
又大夫之臣,稱其大夫曰主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成鱄對魏舒曰:主之舉也,近文德矣。
又天子女曰公主。周制,天子嫁女,諸侯不自主婚,使諸侯同姓者主之,故謂之公主。
又賔之對也。《禮·檀弓》賔爲賔焉,主爲主焉。
又《左傳·僖三十年》燭之武見秦伯曰:若舍鄭以爲東道主。《註》鄭在秦之東也。
又宰也,守也,宗也。《易·繫辭》樞機之發,榮辱之主也。
又神主,宗廟立以棲神,用栗木爲之。《春秋傳》虞主用桑,練主用栗。
又匰主。《周禮·春官》司巫,掌羣巫之政令,祭祀則供匰主。《註》主神所依也。匰,盛主之器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居不主奧。《疏》主,猶坐也。
又《晉語》陽子剛而主能。《註》上也。
又姓。隋主胄,明主問禮。
又主父,複姓。
又《正韻》陟慮切。同注。《荀子·宥坐篇》主量必平似法。《註》主,同註。